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县属以上企事业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湘办发电〔2016〕155号),以及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紧急约谈会议精神,深刻汲取“1·23”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教训,切实加强春节期间的安全监管,坚决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发生,经1月24日县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在2017年春节期间实施安全生产工作“十个一律先期免职”措施。
一、乡镇和县安委会主要成员单位(主要成员单位名单附后)每天必须排好班,保证本单位50%的干部职工从事安全监管工作,凡值班和巡查监管缺岗缺位的,主要负责人一律先期免职。
二、凡对安全生产工作不重视或履职不力,未迅速全面彻底地组织开展本地区本部门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活动的,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一律先期免职。
三、凡打非治违不力,导致辖区内非法生产现象严重的,对相关负责人一律先期免职。
四、隐患排查不认真,导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乡镇和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分管领导一律先期免职。
五、凡在省市督查中发现问题被通报或下发督办卡的,相关负责人一律先期免职。
六、迟报瞒报漏报事故信息的,分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一律先期免职。
七、领导干部未按照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的有关规定,深入一线开展矿山、烟花爆竹、危化品、公安消防、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燃气管线、水务水电、校园校车、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相关责任人一律先期免职。
八、没有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无证无牌三轮车、农用车、拖拉机等专项整治工作的,乡镇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领导一律先期免职。
九、凡本地区本部门发生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的,乡镇和部门主要领导及相关责任领导一律先期免职。
十、对领导批示和县委、县政府安全生产中心任务落实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领导一律先期免职。
附件:县安委会主要成员单位名单
中共临武县委办公室
临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月25日
附件
县安委会主要成员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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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单 位 |
序 号 |
单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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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县西瑶绿谷管理处 |
14 |
县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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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
15 |
县经科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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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县安监局 |
16 |
县卫生计生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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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县住建规划局 |
17 |
县林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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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县国土资源局 |
18 |
县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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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县市场和质量监管局 |
19 |
县文体广新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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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县环保局 |
20 |
县城管行政执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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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县农业局 |
21 |
县交通运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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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县交警大队 |
22 |
县公路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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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县运管所 |
23 |
县消防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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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县农机局 |
24 |
县东山林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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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县水务局 |
25 |
县旅游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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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郴电国际临武分公司 |
26 |
县水利电力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