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十个一律先期免职”的通知
临办字〔2017〕5号
[ 来源:县电子政务管理办    |    作者:    |    日期:2017-01-30 11:14 ]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县属以上企事业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湘办发电〔2016155号),以及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紧急约谈会议精神,深刻汲取1·23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教训,切实加强春节期间的安全监管,坚决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发生,经124日县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在2017年春节期间实施安全生产工作十个一律先期免职措施。

一、乡镇和县安委会主要成员单位(主要成员单位名单附后)每天必须排好班,保证本单位50%的干部职工从事安全监管工作,凡值班和巡查监管缺岗缺位的,主要负责人一律先期免职。

二、凡对安全生产工作不重视或履职不力,未迅速全面彻底地组织开展本地区本部门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活动的,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一律先期免职。

三、凡打非治违不力,导致辖区内非法生产现象严重的,对相关负责人一律先期免职。

四、隐患排查不认真,导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乡镇和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分管领导一律先期免职。

五、凡在省市督查中发现问题被通报或下发督办卡的,相关负责人一律先期免职。

六、迟报瞒报漏报事故信息的,分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一律先期免职。

七、领导干部未按照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的有关规定,深入一线开展矿山、烟花爆竹、危化品、公安消防、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燃气管线、水务水电、校园校车、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相关责任人一律先期免职。

八、没有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无证无牌三轮车、农用车、拖拉机等专项整治工作的,乡镇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领导一律先期免职。

九、凡本地区本部门发生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的,乡镇和部门主要领导及相关责任领导一律先期免职。

十、对领导批示和县委、县政府安全生产中心任务落实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领导一律先期免职。

附件:县安委会主要成员单位名单

 

 

中共临武县委办公

临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125


 

附件

县安委会主要成员单位名单

 

  

  

  

  

1

县西瑶绿谷管理处

14

县教育局

2

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15

县经科商局

3

县安监局

16

县卫生计生局

4

县住建规划局

17

县林业局

5

县国土资源局

18

县公安局

6

县市场和质量监管局

19

县文体广新局

7

县环保局

20

县城管行政执法局

8

县农业局

21

县交通运输局

9

县交警大队

22

县公路局

10

县运管所

23

县消防大队

11

县农机局

24

县东山林场

12

县水务局

25

县旅游服务中心

13

郴电国际临武分公司

26

县水利电力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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