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临武县政务服务中心 | 作者: | 日期:2023-01-16 15:18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省市驻临各单位:
为加强野生茶树保护和管理工作,规范野生茶树开发利用和科研考察行为,遏制优质珍稀野生茶树逐渐减少势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湖南省林业条例》《湖南省茶产业发展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建设野生茶树保护区
由县自然资源局会同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对灌木型野生茶树片区、乔木半乔木型野生茶树群落建立保护区,根据实际情况划定保护范围,竖立保护标识牌。保护区划定范围:东山片区保护面积33000亩,即东面从茶里岩顶至八一电站、南面磨刀水岭顶至热水坳、西面从五里山下至磨刀水岭顶、北面从癞子岭至春水江;西山片区保护面积68000亩,即东至三峰岭到天鹅塘、南至平溪洞、西至凤凰岭—文昌坪—桃源坪—黄木坳—丑冲界、北至新屋里川峰石—尖顶帽—华阴香火冲。
二、开展野生茶树调查
由县自然资源局会同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在全县各乡镇(林场)认真开展野生茶树资源普查调查工作,全面摸清我县野生茶树品种、分布、群落、面积等底数。
三、建立野生茶树资源档案
由县自然资源局会同农业农村部门将野生茶树群落所在的乡镇(林场)、村组、地名、GPS或北斗定位数据以及每处群落的品种、面积、生长状况,建立资料档案,组建野生茶树种质资源库、实物库和信息库,制作本县野生茶树资源分布图。
四、建立县、乡镇(林场)、村(工区)三级保护网络
全县野生茶树保护实行县、乡镇(林场)、村(工区)三级保护机制,以村(工区)主要负责人和护林员为责任人,明确职责、压实责任。
五、保障野生茶树保护经费
将野生茶树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建立野生茶树保护补偿机制,所需经费统筹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天然商品林管护补助资金等,并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六、严格规范野生茶树保护区的生产生活行为
严禁在野生茶树保护区域内从事与野生茶树保护无关的生产活动;严禁砍伐、移植和修剪野生茶树;严禁在野生茶树保护区域放牧;严禁野生茶树保护区域内喷施农药、化肥、除草剂及其它有害物质;严禁在占用野生茶树保护区域内的土地搞建设(国、省、市、县批准的重点项目、重大工程除外)。
七、严格责任追究
凡违反第六条规定的,由县自然资源局、县森林公安局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野生茶树保护和管理工作中因失职或不尽责致使本行政区域内野生茶树遭到破坏、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八、建立举报奖励制度
对野生茶树保护设立县、乡镇(林场)、村(工区)三级举报电话,畅通信息渠道,制定信息反馈处理机制,鼓励群众举报,对举报人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同时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临武县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