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县委副书记、县长李乐在县四家办公楼11楼会议室主持召开第十八届县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传达学习近期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论述精神、省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推进会会议精神及相关重要文件精神,书面学习省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关会议精神,研究消防救援、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等事项,通报有关人事任免情况。县政府常务会议组成人员参加了会议,各乡镇及县直相关单位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一、传达学习近期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论述精神
会议组织学习了《求是》杂志6月15日刊登的习近平系列论述“用中长期规划指导经济社会发展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一种重要方式”。会议指出,“十五五”规划是承上启下的,关乎2030年目标的实现;“十五五”时期也是临武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高质量完成规划编制工作。会议强调,一是站位要高。要将党中央和国家的好政策融入到规划中去。二是措施要准。要切准我县实际,把握自己的节奏,实事求是,有什么短板就补齐什么短板,发展需要什么就做什么;要做好充分调研,反复论证分析,把握好重点核心。三是落地要实。在“十五五”规划编制过程中,要立足我县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以建设“电池产业之都”为核心目标,精心谋划产业发展、城乡建设、生态保护、社会治理等领域的目标任务,不盲目上项目,不贪大求全,确保规划具有前瞻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四是要尽量对接省市规划。各分管领导和各部门、单位要对各自分管领域的工作深思熟虑,认真对待,想尽一切办法让我们想做的事情纳入省市“十五五”规划,为临武今后五年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二、关于消防救援有关问题
(一)关于建立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安置工作协作配合机制问题
会议指出,建立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安置工作协作配合机制,关乎消防员切身利益,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都有明确政策要求。会议原则同意按程序制发《临武县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安置工作协作配合机制》和相关配套政策。会议强调,各级各部门要提高站位,建立研判会商机制,细化任务清单,实行“一人一档”管理,确保相关政策落到实处。
(二)关于消防车辆配置问题
1、同意由县应急管理局严格按程序将已购买的两辆水罐消防车在7月底前无偿移交给县消防救援大队使用并做好产权移交工作;车辆运行经费根据使用情况由县财政统筹安排予以保障。
2、同意由县应急管理局作为采购主体分年度分批次为县消防救援大队购置一辆抢险救援消防车、一辆空气压缩泡沫消防车、一辆登高平台车。会议强调,县应急管理局要坚持节约使用原则,根据实际情况认真论证并严格进行财政评审,实行分期付款,县财政要统筹做好资金保障。对一些人员密集等社会场所的消防设施、设备要在年内配备到位。
三、传达学习省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推进会会议精神及相关重要文件精神
会议组织学习了全省、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推进会会议精神以及市委下发的《关于扎实推进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以下简称有效衔接工作)的十条措施》。会议强调,一要认清形势,增强政治自觉。目前,有效衔接工作存在不少问题,形势十分严峻,全县上下务必保持清醒头脑,高度重视,认真学习会议、文件精神,将有效衔接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工作,对照市委十条措施抓紧抓实抓到位。二要聚焦重点,抓住关键精准发力。所有行业部门、乡镇、村委本周内完成动员部署和业务培训,聚焦省农业农村厅王建球厅长提出的10个方面问题,逐村、逐户、逐人、逐项,举一反三,深入查摆,把问题查清楚,再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整改。县级领导每周至少安排1天、乡镇党政主要领导每周至少安排2天调度有效衔接工作,乡镇、村委、驻村工作队、结对帮扶(联系)人每周至少到所联系村委或对象家中开展1次大走访。各行业部门、各乡镇对照排查重点,7月10日前要对分管领域或辖区内的所有村委、所有重点对象开展一次全面大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做到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动态清零,8月10日前完成整改。三要压实责任,切实转变作风。按照市委“十条措施”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转变工作作风,加快问题整改。县纪委监委、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农业农村局和相关行业部门要按照督导工作要求,组建专门队伍,采取实地暗访、媒体暗访、电话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有效衔接工作开展常态化督导,对督导发现的问题,参照市委“十条措施”强化结果运用,以督导问效推进工作提升,确保过渡期最后一年圆满收官。
四、关于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问题
根据“2025年6月初,国家林草局、省林业局和市林业局‘以2023年3月整合优化成果为基础,原则上不考虑再调整边界,单独问题则单独汇报’”的要求,6月中旬,县林业局已将不再进一步调整的意见上报了市林业局、市自规局和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审查组审查;6月20日,省级工作专班及专家对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成果进行了审查,没有反馈对我县提交的成果进出修改意见。会议原则同意本次“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以2023年3月整合优化成果为准,不再作进一步调整,所涉及永久基本农田不再进行“天窗”回填,即不纳入自然保护地范围,并由县林业局牵头,会同县发改局、县交通运输局、县锂电办等相关单位按程序以县政府名义行文报送。
会议还通报了有关人事任免情况,具体另行文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