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要求,临武县民政局承担的重点民生实事项目至4月底已完成目标任务,现予以公示:
一、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全县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700元/人.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5400元/人.年。
二、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认定标准
根据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认定标准为城市1050 元/人·月,农村8100元/人·年。
三、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为910元/人·月,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为585元/人.月。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分别为,全自理、半护理、全护理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费用不得低于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的十分之一、六分之一、三分之一,其中乡镇敬老院集中供养的全失能特困供养对象护理补贴标准保持1万元/人·年不变。
四、孤儿基本生活费最低保障标准
(一)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最低保障标准。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最低保障标准提高到1150元/人·月。
(二)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费最低保障标准。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费最低保障标准提高到1600元/人·月。
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照孤儿标准同等保障。
公示时间为2024年10月8日至10月17日。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形式向临武县民政局和临武县统计局反映。
县民政局:县民政局3楼(3108室)
联系电话:0735-6322926
县统计局:县四家大院4楼(D418室)
联系电话:0735-6266475
反映材料需签署真实姓名及留下联系地址、邮编和联系电话。
附件:临武县民政局2024年重点民生实事完成情况一览表
临武县民政局
2024年10月8日
附件:
临武县民政局2024年重点民生实事完成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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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单位 |
目标任务 |
实际完成 |
完成进度(%)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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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城乡居民低保水平 |
临武县民政局 |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指导标准为700元/人●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指导标准为5400元/人●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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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700元/人.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5400元/人.年。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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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 |
临武县民政局 |
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为910元/人·月,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为585元/人.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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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为910元/人·月,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为585元/人.月。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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