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法院,各乡镇、县委各部办委、县直机关各单位、县属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省市驻临各单位:
2025年11月18日,经临武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
任命陈洪明同志为临武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免去骆美霖同志的临武县人民法院金江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免去唐兴芬同志的临武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李满英同志的临武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临武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