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

三合圩零售商店无证经营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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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香花镇三合圩零售商店无证经营烟花爆竹,请求查处。

写 信 人:李** 写信时间: 2014-11-24 22:41:57
回复

回复单位:县电子政务管理办

回复时间:2014-11-27 22:42:40

满 意 度: 无反馈

回复内容: 经查,反映情况属实。该镇联合香花派出所、工商所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为期十余天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共下达执法文书12份,收缴烟花200余个,鞭炮100余条,严厉打击了非法经营、违规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