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阳光步行街每年收取两次环卫费,其中县环卫所收取一次,居委会收取一次,质疑居委会属重复收费,请求处理。
回复内容:
经查,原来阳光步行街有物业,现在物业解散了,由社区代收卫生保洁费,县环卫所收取的是垃圾运送费,两项费用是不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