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2009年办理特殊门诊,且一直在福尔康药店买药报账,现规定只能在医院药房买药才能报账,给他们造成了不便,请求处理。
回复内容:
经向县医保中心了解情况,今年医院药房进行改革,实现药品零差率销售。为优化特殊门诊卡的管理,在市政府的支持下,我县率先试行特殊门诊一律在正规医院药房买药报账的做法,这样既便于管理,也方便患者在医生指导下用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