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您好,请问为什么我只有农村合作医疗缴费的收据单却没有发合作医疗证,我的户口在临武金江镇唐家村。如果我要报销怎么办?
回复内容: 来信收悉,答复如下: 一、合作医疗证并不每年都换,如果家庭中没有新增的人员,可以继续用老的证件报账。 二、如果老的证件丢失或者家中有新增人员,需要换新的合作医疗证件才能报账。这时,可以到 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新农合的工作人员那里办理新证件。 三、负责金江镇农村合作医疗的工作人员叫谭孝兵,手机号码:13787762319。金江镇人民政府 办公室电话:0735-64455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