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关于2024年3月11号晚上8:17分在环城西路与环城北路交叉口被临武县交警大队三中队拦到,以未戴头盔罚款五十元处理,当天当天晚上已转账给一个叫小曹的人,说会给我处理的,结果到现在还没有帮我处理,我有转账记录,希望有关部门重视,帮我安排他处理一下
回复内容:
邝先生:
您好!接到您所述的问题后,我大队立即安排人员核查。经核查当晚警力都在上路,12日上午8:00三中队工作人员已将信息录进系统并已缴纳罚款。三中队队长已跟您联系告知办理情况,感谢支持工作。
临武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