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临武县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公示目录清单
[ 来源:县财政局    |    作者:    |    日期:2019-11-28 15:49 ]
2019年临武县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公示目录清单
(截至2019年6月底)
分类 部门 收费项目 涉企或涉农 计费单位 收费标准(元) 批准收费机关 收费项目依据文件 批准收费文号 备注
1、临武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社会抚养费 湖南省发改委、湖南省财政厅 财综〔2012〕47号湘财综[2016]48号 湘政办发〔2009〕11号、湘政办发[2003]23号、  湘发改价费[2017]839号 (1)总收入按违法生育者或者非法收养者双方实际收入计算  (2)农村居民实际收入低于本县(市.区)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以本乡镇农村居民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计征。(3)城市居民的实际收入低于本县(市、区)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以本县(市、区)城镇居民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计征。
1 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未取得生育证的 双方上年
总收入
30%
2 .违法生育和非法收养的 详见备注 (1)男女双方子女数量不一致的,按各自子女确定违法生育或非法收养性质。(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正式实施前生育了两个子女,其中生育第二个子女属于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修正案正式实施后又不符合规定条件生育一个子女的,按照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处理。(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正式实施前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按照双方上年度总按照生育行为发生时的法规政策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
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 按照双方上年度总收入的 2--6倍 (1)在执行中应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合法合理的决定征收标准,不得滥用职权,随意确定征收标准。一般按2至3倍征收.(2)有以下情形之一者,按较高倍数征收:实际收入明显高于当地人均收入,但无法核实具体收入的,按照人均收入的四至六倍征收;所在村(居)民委员会的土地被纳入征地规划后违法多生育的,按照总收入的四至六倍征收;在违法生育前后藏匿、转移财产的,按照总收入的四至六倍征收;经责令期限终止妊娠,逾期拒不终止妊娠导致违法生育的,按照总收入的三至六倍征收;不符合法定生育条件,通过提交虚假证明材料、填写虚假信息进行承诺,骗取生育服务证或生育证生育,或者伪造、变造、购买假生育服务证或生育证的,按照总收入的六倍征收;有其他情节的,酌情决定计征倍数。
重婚或者与配偶之外的人生育一个子女的 按照双方上年度总收入的 6--8倍
违法多生育两个以上子女的 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所收社会抚养费 依次增加3倍
违法生育双胞胎或者多胞胎的 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所收社会抚养费 乘以双胞胎或者多胞胎子女数
非婚生育和非法收养的 双方上年度总收入 依子女数按“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和“违法多生育两个以上子女”的社会抚养费标准 男女双方均符合结婚条件仅未办结婚登记怀孕第一个子女,在生育前补办了《结婚证》的,不视为非婚生育。原无子女无配偶的男女非婚生育第一个子女后一年内补办结婚证的,免于处理,逾期未补办的,一律从轻按2倍征收。
3 其他违法生育的 违法多生育收养所收社会抚养费 2倍 其他违法生育的包括以下行为:(1)施行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的人工妊娠的;(2)谎报婴儿死亡的;(3)遗弃.买卖.残害婴幼儿的。
2、临武县水务局
1 水资源费(含超计划取水加价收费)  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水利厅 财综〔2012〕47号、         湘财综[2009]32号 湘价费[2013]104号 有关规定见文件,优惠政策见文件(郴政发〔2013〕6号)。
(1)、地表水 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水利厅
工业取水 元/m3 0.1
生活取水 /元/m3 0.1
城市公共供水取水 /元/m3 0.08
水力发电取水 /元/千瓦时 0.003
火力发电贯流式冷却取水 /元/千瓦时 0.003
火力发电闭式循环取水 /元/千瓦时 0.001
特种行业取水(洗浴、高尔夫球场等) /元/m3 0.2
(2)、地下水 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水利厅
①城市公共供水取水 /元/m3 0.15
②地热水、用手制作矿泉水纯净水取水 /元/m3 1
③其他取水 /元/m3 0.3
城市供水管理网覆盖区 /元/m3 0.7
城市供水管理网未覆盖区 /元/m3 0.2
2 水土保持补偿费 湖南省发改委、湖南省财政厅 财综[2012]47号,湘财综[2006]55号湘财综[2014]49 湘发改价费[2014]1171号
湘发改价费[2017]534号
优惠政策见(郴政发〔20136号)。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水库淹没区不在计征范围。从201771日起执行。
(1)一般性生产建设项目 按照征占用土地面积/元/m2, 1
(2)开采矿产资源
建设期间 按照征占用土地面积//m2 1
开采期间 按照征占用土地面积//m2 0.7
(3)取土、挖沙(河道采砂除外)、采石以及烧制砖、瓦、瓷、石灰(不足1立方米的按1立方米计) //m3 1
(4)排放废弃土、石、渣的 //m3 1
3、临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 专业技术职务任资资格评审费 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物价局 湘财综〔2013〕29号 湘价费[2003]74号      湘发改价费[2018]224号 湘财综[2013]36号规定类取消。   按湘财综函[2017]20号取消其中的资格审查费
(1)高级职务任职资格 每人 400
高级职务任职资格面试 每人 200
(2)中级 215
(3)初级 110
2 考试收费 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 财综〔2012〕47号
(1)、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职称等考试 每人 见文 湘发改价费[2017]127号  湘发改价费〔2018〕224号
(2)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考务费(含证书费) 90 财税〔2015〕69号
湘发改价费〔2017〕127号
湘价费〔2014〕101号
考试科数根据级别确定。其中含上级人事部考务费10元,证书工本费3元。
(3)录用公务员考试收费 50 湘发改价费[2018]224号
3 职业技能鉴定费  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 财综〔2012〕47号 财税〔2015〕69号
湘价费〔2010〕64号
湘发改价费〔2018〕613号
湘发改价费[2017]795号
湘发改价费〔2018〕224号  
收费标准按照《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 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7]127号)规定执行。2..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收费标准按照.职业技能鉴定等考试考务费标准执行 
4、 社会保障卡补换卡工本费 20 湘财综〔2015〕38号 湘发改价费[2016]718号
湘发改价费〔2018〕224号
对首次和有效期届满发放社会保障卡、新增扩充社会保障卡内容及确因质量问题需要更换社会保障卡的不得收费。 
4、临武县教育局
1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费 元/生.科 14 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 财综[2012]47 湘价教〔2013〕9号    湘教通[2015]232号
2 初中毕业会考费 元/生.科 10 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 湘财综[2013]29 湘价教〔2013〕9号
3 高考(含成人高考)考试费 湖南省发改委、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 财综[2012]47 湘价教〔2013〕9号
(1)、成人高考报名考试考务费 元/生 160 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 财综[2012]47 湘价教〔20139
(2)、普通高考报名费 元/生 40
(3)、普通高考考试考务费
语、数、外(普通考生) 元/生.科 30
文、理科综合(普通高考) 元/生 60
4 全国英语等级考试费 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 财综[2012]47 湘价教〔2013〕9号         湘财综[2013]35号
一级、一级B、二级 元/人.次 135 (笔试70元/人,口试65元/人)
三级、四级、五级 元/人.次 155 (笔试85/人,口试70/人)
5 教师资格考试费 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 财综201247 财综[2006]34   财综[2006]63 湘价教〔2013〕9号       湘发改价费[2017]1118号
笔试 元/人/科 70 其中教育部考试中心每人每科20元,省教育考试院每人每科20元,市州教育考试院每人每科25元,省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每人每科5元。
面试 元/人/次 320 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省发改委    湖南省财政厅 其中教育部考试中心15元/人.次,省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125元/人.次,市州考试院180元/人.次。
6 考生体检费 元/人 75 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省发改委    湖南省财政厅 湘价服[2007]14号,        郴发改函[2015]16号 代收费(代医疗机构收取)
 5、县直各学校
九年制城区义务教育代收费、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学杂费及各种代收费 见文 湖南省发改委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  财综[2012]47号 湘发改价费〔2017〕668
湘发改价费〔2017〕915号
湘教发〔2014〕34号
湘发改价教[2014]843号 
湘发改价费〔2017〕771号
详见当年省市发改、财政、教育部门联合发布的教育收费文件。
1 中小学校书籍课本费、 根据临发[2013]5号,免收。
(1)、高中学费 根据临发[2013]5号,免收。
省级示范性高中 元/生/期 1000
市级示范性高中 元/生/期 800
(2)、高中书籍课本费 元/生/期 根据临发[2013]5号,免收。
2 中小学校服务性收费
(1).住宿费 具体收费标准见收费申请备案表 湘发改价费〔2017〕668
湘发改价费〔2017〕915号 
(2)、伙食费 见文件 湘发改价费〔2017〕668号,郴发改发[2018]159号    湘教发[2018]30号 遵循学生自愿.保本不盈利.据实结算原则,结余足额向就餐学生清退。
3 中小学代收费 见文件 湘发改价费〔2017〕668
(1)、作业本 具体收费标准见收费申请备案表 湘发改价费〔2017〕771号
(2)、教辅材料费 详见学校代购教辅资料备案登记表 湘发改价教〔2014〕843号
湘教发〔2014〕34号
湘发改价费〔2017〕771号
严格遵守“学生自愿.一科一辅、无偿代购”原则,由学校统一代购,订购项目明细,由学校张榜公布。
(3)、校服费 见文件 湘发改价费〔2017〕771号
郴价费〔2014〕8号
郴发改发〔2016〕183号
因遗失.损坏.学生自愿申请购买的,由学生填写补够校服申请表,按学生申请的校服品种对应的价格据实收取。
(4)、就餐卡补办费 不超过15元/卡 湘发改价费〔2017〕771号 首次办卡免费,限向因遗失.损坏.自愿申请补办就餐卡的学生收取。
(5).校外活动费 元/生,据实收取 湘发改价费〔2017〕771 按次收取、不纳入学期集中收费,学校开展校外活动应另行向所属教育、价格部门申报备案。
(6)、新生入学体检费 18元/生.次 湘价教[2014]77号、 高中阶段学校组织新生体检,限向秋季入学新生收取
6、临武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1 中学教师继续教育报名考试费 38/. 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 湘财综[2013]29 湘价教〔2013〕9号
2 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考试费和培训费 / 湘财综[2013]29号 湘价教〔2013〕9号、 
1.考试费 45 向考试合格领证的教师收取 
3 普通中专(含中师)学费  /生学期  湘发改价费〔2016〕668号
1、文、农、林、师范类  按湘价教[2012]113号、湘财教[2012]82号免收。  
2、工科、卫生、体育、服装、旅游、美容等应用技术类  按湘价教[2012]113号、湘财教[2012]82号免收
4 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住宿费、作业本费 湘发改价费〔2016668
5 普通话水平测试 湖南省物价局 湘发改价费〔2018〕531号
(1)在校学生或大中专毕业生 元/人.次 30 含证书工本费
(2)其它人员(含教师、公务员、导游等社会其他行业人员) 元/人.次 55 含证书工本费
7、临武县人民法院
诉讼费 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 <国务院令第 481 号>、     湘价费〔2007〕154号       湘发改价费[2017]493号  诉讼费中其他案件受理费、申请费及案件受理费中的减.免和退还等相关规定,按《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相关政策执行。
(一)、案件受理费  财综〔2012〕47号 <国务院令第 481 号>、      湘发改价费[2017]493号   
(二)、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费补贴。 按国家公务员标准执行 财综〔2012〕47号 湘发改价费〔2017〕493号 当事人复制案件卷宗材料和法律文书按(A4纸)0.5元/张标准向当事人收取复制工本费。
8、临武县公安局
考试收费 考试不合格者可免费补考一次。 财综[2012]47号 湘发改价费[2016]375号 考试不合格者可免费补考一次。
1.保安员资格考试费 元/人 湘发改价费[2016]375号   湘发改价费[2018]613号
理论考试
军事列队训练考核及体能测试
户口管理费 湖南省发改委、湖南省财政厅 财综[2012]47 湘发改价费[2016]375号     湘财综[2010]15号 停征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
1 丢失补领身份证 元/证 40
2 迁移证 元/证 5 首次免征,丢失、损坏补办、过期失效重办收取费用。
3 户口准迁证 元/证 5 首次免征,丢失、损坏补办、过期失效重办收取费用。
4 户口簿 元/证 8 首次免征,丢失、损坏补办、过期失效重办收取费用。含一个外壳,5页内芯及人像扫描费,每增加或变更打印户籍内芯每页2元。
出入境管理费 湖南省发改委、湖南省财政厅 财综[2012]47     湘财综[2010]15 湘发改价费[2016]375号   湘发改价费[2017]606号       发改价格[2017]1186号    发改价格[2019]914号
1、护照 元/本 120 发改价格[2019]914号
2、丢失损坏换领护照 元/本 120
3、护照加注 元/本.次 20
4、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 元/证 财综[2012]47号湘财综[2010]15号 湘发改价费[2016]375号
(1)一次有效出入境通行证 15
(2)二次有效出入境通行证 50
(3)多次有效出入境通行证 80
5、往来港澳通行证 元/证 60 发改价格[2019]914号
6、往来港澳通行证延期、加注 元/项.次 20
7、非公务活动往来港澳签注 元/件
一次有效签注 15
二次有效签注 30
短期多次有效签注(不超过一年) 80
长期多次有效签注(三年期) 240
一年以上(不含一年)两年以下(含两年)多次有效签注 120
两年以上三年以下(不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 160
8、前往港澳通行证 元/证 40
9、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 元/证
一次有效通行证 40
五年有效通行证 200
补办五年有效通行证 500
10、台湾居民来往大陆签注收费 元/件
(1)一次有效来往大陆签注 15
(2)一年(含)以内多次有效来往大陆签注 80
(3)一年(含)以上,五年(含)以下居留签注 100
(4)口岸一次有效来往大陆签注 50
11、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1)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元/证 30
(2)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卡式) 元/每证 80
(3)一次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 15
  12、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多次签注 每件 80
13、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签注、延期 每项。次 15
14.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通行证加注 每项。次 20
15.台湾同胞定居证 元/证 8
16.外国人管理费  详见文件 湖南省发改委  湖南省财政厅 湘发改价费[2016]375号 细项类别标准详见文件
9、临武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一、 土地闲置费 万元/亩 湖南省发改委   湖南省财政厅 财综[2012]47      湘财综[2008]68 湘发改价费[2014]958 1.由本级物价、财政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确定。2.湘财综[2015]5号对非营利性养老医疗机构建设免征,对营利性的减半收取。
土地成交价款的20% 土地成交价款的20%
土地复垦费  根据土地破坏程度和复垦工作量确定. 湘发改价费[2014]958 农民建房免收(湘财综〔2004〕33号)。 湘财综〔2015〕5号对非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免征,对营利性的减半收取。
耕地开垦费 万元/ 湖南省发改委  湖南省财政厅 财综[2012]47号 湘发改价费[2014]958 按照《湖南省耕地开垦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湘政办发[2010]47号)的规定执行。本征收标准将水浇地归入旱地;占用国有农场、林场、牧场的耕地,执行邻近县市区收费标准;占用基本农田的,按同区域耕地开垦费征收标准的1.2倍征收:占用专业菜地,按邻近水田的征收标准征收。.湘财综2015]5号对非营利性养老医疗机构建设免征,对营利性的减半收取。
1)水田 2万元/
2)旱土 1.2万元/
10、临武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机动车类收费 湘发改价费〔2016〕375号
湘发改价费〔2017〕606号
发改价格〔2017〕1186号
取消其中的机动车新车上户
1、机动车号牌(含临时)  湖南省发改委、湖南省财政厅 财综[2012]47 包括专用固封装置及号牌安装费用(不含托架费) 
(1)汽车反光号牌 元/副 100 补发号牌100元/副
(2)摩托车反光号牌 元/副 70 补发号牌70元/副
(3)挂车反光号牌 元/副 50 补发号牌50元/副
(4)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含联合收割机)反光号牌 元/副 40 不反光号牌25元、补发号牌40元/副
(5)临时号牌(纸质) 元/证 5 有效期不超过30天,补发号牌5元/副
(6)单独补发专用固封装置 元/个 1
2、机动车行驶证工本费 元/证 10 (包括办证拍摄和塑封费用,补发证10/证。) 
3、机动车登记证工本费 元/证 10 补发证10元/证
驾驶人收费 湖南省发改委、湖南省财政厅 财综〔2012〕47号 湘发改价费〔2016〕375号
1.驾驶证工本费 元/证 10 财综[2012]47 湘发改价费〔2016〕375号 10/,到期审验换发、补发证10/证,过期补审换发驾驶证20/证(详见文件) 
考试收费
1 驾驶许可考试费 元/人.次 湘发改价费〔2016〕375号 具体为:1、科目一:50元/人次,科目二:汽车200元/人次,残疾人专用汽车150元/人次,三轮汽车、摩托车60元/人次 .科目三:汽车260元/人次,残疾人专用汽车210元/人次,三轮汽车、摩托车60元/人次 .
(1)、汽车(考领A1A2A3B1B2C1C2C3MNP 510
(2)、三轮汽车、摩托车(考领C4 170
(3)、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档载客汽车(考领C5) 410
11、临武县城管和行政执法局 
城市道路占用挖掘费  湖南省物价局 湖南省财政厅 财税〔201568 湘发改价费〔2015〕1119号
湘发改价费〔2015〕84号
湘发改价费〔2016〕716号
 
经济适用住房、廉租房、临时停车、三轮摩托车免收。其它有关规定按郴政发〔2013〕6号、郴政办发〔2009〕8、22号执行。
  1 城市道路占用费 元/平方米 湘发改价费[2016]716号 
(1)建设项目 0.5
(2)其它项目 1
(3)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 破损道路修复实时面积 按破损面积实时造价的150% 湘发改价费〔201584  自行修复经验收符合规定的不得收费。收取此费后不得同时再收取城市道路占用费,因特殊原因,在新建、改建的道路两年需对其开挖的,按城市道路挖掘修复成本的两倍收取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
12、临武县南方水务有限公司
1、 城市污水处理费 元/吨 居民:0.85    非居民1.2 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郴州市发改委 财综〔2012〕47号 湘价函[2011]145号
郴发改发〔2015〕171号
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排放污水、废水的用户
13、临武县财政局
会计专业初级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费 元/人.科 湖南省物价局 湘财综〔2006〕32号 湘发改价费〔2018〕613号
发改价格〔2013〕2511号
湘价函〔2005〕130号
湘价函〔2005〕34号
含上缴国家每人每科10元
①经济法规基础 60
②初级会计实务 60
14、临武县人防办
1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元/m2 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 财综〔2012〕47号 湘发改价费〔2017〕1187号 1.收费面积为地面总建筑面积的4%,(折算为20.48元/平方米);2.收费对象及范围见文,3.限经审批不宜建地下防空设施的建设项目收取;3.减免政策按郴政发[2013]6号郴政发[2016]6号、湘财综[2015]5号文件规定。
按地面总建筑面积的4%  /m2 512
15、临武县机关幼儿园
1 保教费 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 财政部公告2014           80 湘发改价费〔2015〕649号
湘发改价费〔2016〕666号
郴发改发〔2017〕78号
详见当年审批表
白托班 /. 340    郴发改发[2017]78号                  湘发改价费[2015]649号 
伙食费 /. 140
16、临武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1 不动产登记费 元/每件 湖南省发改委、湖南省财政厅 财税〔2016〕79号 湘发改价费〔2017〕264号 财税[2019]45号 其它相关规定及优惠政策见文件
17、临武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局
1 药品检验费 见文件 湖南省发改委、湖南省财政厅 财税[2015]2号 湘发改价费[2017]208号 依照《食品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对食品(含保健品)进行委托检验时收取,抽检时不得收费。
2 食品检验费 见文件 湖南省发改委、湖南省财政厅 财综[2012]47号 湘发改价费[2017]208号 依照《药品管理条例》《药品管理条例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对药品(含药品包装材料)进行委托检验时收取,抽检时不得收费。
3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 见文件 湖南省发改委 湖南省财政厅 财综〔2012〕47号 湘发改价费[2014]1039号
湘发改价费[2016]405号
湘发改价费[2016]716号
湘财综[2017]16号          发改价费[2019]224号
18、临武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 预防接种服务费 每支剂 20 湖南省发改委、湖南省财政厅 湘财综函[2017]27号 湘发改价费[2017]839号 在接受第二类疫苗时收取,含诊查.注射.留观.卫生耗材等费用。
2 疫苗储存运输费 每支剂 9.5 湖南省发改委、湖南省财政厅 湘发改价费[2017]839号 对二类疫苗收取。收费对象及范围为接种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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