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武县实施“八大行动” 总体方案》意见征集反馈 关于起草临武县实施“八大行动”总体方案的工作汇报 临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临武县实施“八大行动” 总体方案》的通知 《临武县实施“八大行动” 总体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一、起草依据
《湖南省实施“八大行动”总体方案》(湘政办发〔2024〕1号)、《郴州市实施“八大行动”总体方案》(郴政办发〔2024〕1号)及各市直机关下发的任务指标、县委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目标任务。
二、起草过程
1、成立了由县长尹海莲任指挥长,常务副县长余亚军任常务副指挥长,各副县长任副指挥长的县“八大行动”指挥部。
2、对标省、市安排部署,组建了实施“八大行动”工作专班。人员从县政府督查室、县发改局、县科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等单位各抽调1人组成。
3、2月7日,组织“八大行动”牵头单位、相关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召开了落实省“八大行动”工作部署会,会议解读《湖南省实施“八大行动”总体方案》,并对相关工作进行了部署。3月上旬,各行动分管副县长陆续召集相关责任单位细化分解各责任单位工作任务,拟定各行动子方案。3月21日,县“八大行动”办汇总形成初稿,发到县政府办副主任、督查专员、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征求意见;3月28日,把经修改的《征求意见稿》发放到各相关单位、乡镇,并报县委、县政府相关领导征求意见。共收到修改意见共计42条,采纳了合理意见35条。4月初,形成了《临武县实施“八大行动”总体方案(送审稿)》,方案包括1个总方案和8个子方案。
三、与《郴州市实施“八大行动”总体方案》不同之处:
1、提高专班召集人规格:市各行动专班召集人是联系各分管副市长的副秘书长,为更好地推进实施“八大行动”,我县各行动专班召集人由分管副县长担任,联系分管县领导的政府办副主任、督查专员和各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各行动专班副召集人。
2、增加的目标任务:产业培塑行动中增加了宝玉矿石产业;创新提升行动中增加了建设锂电新能源产业研究院项目;主体强身行动中我县金融支持的重点为锂电新能源全产业链发展,主要推进实施安能旗胜、大中赫、威领股份锂电新能源全产业链等一批标志性产业项目。
3、减少的目标任务:产业培塑行动中我县未将中药材和生物医药产业、现代装备产业列入;主体强身行动中我县不在湘赣边合作示范区范围,没有该项工作任务;民生可感行动中“爱晚”老年学校提质改造工作因“爱晚”老年学校只在苏仙、北湖两区有,我县没有该项工作任务。
四、需要提请研究解决的主要事项
1、提请确认目标是否全面、合理。
2、提请确认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是否准确。
3、提请确认各行动分管县领导的安排是否妥当。
4、提请研究同意安排实施“八大行动”工作经费30万元,其中每个行动专班各2万元,县“八大行动”办14万元。
5、提请研究同意《临武县实施“八大行动”总体方案(送审稿)》,并以县“政府办”的名义下发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