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频解读】临武县发展和改革局解读《临武县粮食应急预案》
[ 来源:临武县发展和改革局    |    作者:    |    日期:2025-04-26 15:56 ]


  为了有效应对可能出现的粮食突发事件,确保粮食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经县人民政府同意,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定《临武县粮食应急预案》。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的必要性

  该预案上一次修订出台时间为2021年6月4日,因2024年6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单列出粮食应急章节,对粮食应急等方面提出新要求。中央、省、市按照该法律要求,均对本级粮食应急预案做出修订,以满足新的保障粮食安全、应对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和提高应急管理水平等方面应急需求。

  二、起草过程

  为了有效应对可能出现的粮食供应紧张、价格波动等 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和省市粮食应急预案等相关文件,县发改局决定启动《临武县粮食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修订的依据主要包括国家粮食安全战略要求、粮食应急管理短板以及对未来风险的前瞻性评估。在起草过 程中,严格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明确了应急预案的适用范围、粮食应急指挥机制及职责、监测预警、应急响应与处置、恢复和重建、应急保障等内容。注重预案的科学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启动应急响应机制。经局内法规股审核,并将起草的《临武县粮食应急预 案》向县农业农村局、县科工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委网信办、县市场监管局、县应急局、国家统计局临武调查队和农发行宜章县支行等单位征求意见,各单位结合自身职责,对预案提出了宝贵的修改意见和建议。根 据征求意见的结果,对《粮食应急预案》进行全面修改, 对合理的意见和建议予以采纳,对存在争议的问题进行进 一步研究和论证,经司法部门论证审核形成送审稿。

  三、起草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2023年12月29日颁布,自2024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湖南省粮食应急预案》《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郴州市粮食应急预案〉的通知》(郴政办发〔2024〕10号)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起草《临武县粮食应急预案》。

  四、主要内容

  该预案共7类25项,包括总则、粮食应急指挥机制及职责、监测预警、应急响应与处置、恢复和重建、应急保障和附则等。预案主要解决一是粮食市场异常波动问题,如重特大自然灾害、重大疫情等,或者其他原因可能导致 粮食生产、运输、供应等环节出现问题,引发粮食市场的供求失衡,出现粮食短缺、价格大幅上涨或下跌等异常波 动情况。预案需解决如何及时监测到这些异常波动,并采 取有效措施加以应对,以稳定粮食市场。 二是应急响应的及时性和有效性问题,当粮食市场出现异常情况时,需要 各相关部门(单位)能够迅速做出反应,协同配合,高效地执行应急措施。但在实际操作中,可能存在信息传递不 及时、部门之间协调不畅、应急措施执行不到位等问题,影响应急响应的效果。因此,预案要解决如何提高应急响应的速度和效率,确保各项应急措施能够及时、有效地落实。三是维护社会稳定问题,粮食是人们生活的基本需求, 粮食市场的不稳定可能会引发社会公众的恐慌和不安,影响社会的正常秩序和稳定。预案需要解决在粮食应急状态下,如何保障粮食的供应,稳定公众的情绪,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和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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