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中省驻郴各单位:
现将《郴州市深入推进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郴州市人民政府
2025年6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郴州市深入推进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
战略五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为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根据《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计划》(国发〔2024〕17号)和《湖南省深入推进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湘政发〔2024〕15号)精神,结合郴州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行动目标
经过五年努力,进城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城市间流动人口更好融入所在城市,中心城区首位度进一步提升,郴资桂一体化加快发展,以桂阳县、永兴县为重点的潜力地区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发展进一步加快,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成效更加显著,“融入湾区、振兴老区”协同发展机制进一步增强,城市安全韧性短板得到有效补齐。到2030年,全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提升至65%左右,努力缩小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差距,为建设中国式现代化新郴州提供强劲动力和坚实支撑。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新一轮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行动
1.健全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适时调整并增加常住人口可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按照常住人口规模优化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布局,推动公共服务设施的标准化和普及化,提升环境卫生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的等级与效能。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优化城乡统一的户籍制度和流动人口居住证“一证通”制度,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由常住地供给,全面覆盖常住人口。(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排名第一的为牵头单位,下同。以下各项任务均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2.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稳定就业。持续优化“五化五联”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坚持通过多元化平台、智能化服务、专业化队伍、市场化手段和精细化管理,实现城乡互联互通,打造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典范。实施先进制造业促进就业行动,持续建设就业帮扶车间和基地。强化针对性职业指导、职业介绍、技能培训、见习实习,引导民营企业吸纳农业转移人口就业。深化市内区域间劳务协作。支持制造业龙头企业、职业院校面向社会提供培训服务,鼓励农民工参与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保障农民工和新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工商联)
3.保障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受教育权利。加快完善义务教育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建立和完善随迁子女身份认定程序,简化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提高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比例。加快推进郴州市六中南校区改扩建、郴州市一中自贸区学校建设、郴州文郡未来学校等教育挖潜扩容项目,全力推进县城城区教育信息化建设、农村标准化学校建设和农村薄弱学校改造,促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根据常住人口和学龄人口规模变化,优化中小学校布局和师资配置。(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4.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多元化住房保障体系。完善房地产支持政策,激发重点群体购房需求,提供“好房子”“好产品”,带动县城居民住房条件改善。逐步将稳定就业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城市住房保障政策范围。加大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筹集和供给力度,推动征集收购存量商品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积极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推动落实“租购同权”。(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财政局)
5.扩大农业转移人口社会保障覆盖面。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社保制度。全面落实企业为农民工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责任。落实持居住证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推进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扩面。优化农业转移人口参保流程,引导其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将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等范围,推进在居住地申请办理临时救助。(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医疗保障局)
(二)实施潜力地区城镇化水平提升行动
6.培育特色优势产业集群。围绕构建“1221”现代化产业体系,加快11条重点产业链培育步伐,稳步扩大产业规模。建立县域经济分类指导和差异化发展机制,实施“一县一策”策略,引进和培育产业链“链主”企业和龙头企业,带动上下游专精特新企业集聚。支持永兴县以稀贵金属产业为主、精细化工产业为特色的专业功能县城建设。支持桂阳县以有色金属产业为主、家居智造和新能源新材料为特色的专业功能县城建设。支持潜力地区县承接发达地区产业转移,推动延链补链强链。支持潜力地区县争取“两重”“两新”资金用于特色产业龙头企业产业化、产业集群骨干企业开展设备更新等项目。(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
7.促进产业园区提级扩能。支持潜力地区县深化园区体制机制改革,开展市场化建设运营改革,加快园区和城镇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市场体系、基本公共服务和生态环保一体化建设。支持永兴经开区加快构建“一区四园”发展格局、桂阳高新区加快构建“一区三园”发展格局。支持潜力地区县设立园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加大对稀贵金属、有色金属等产业的扶持力度。(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改委)
8.强化产业发展人才支撑。全面落实“人才新政52条”,探索建立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产业园区和社会人才流动机制。鼓励潜力地区县职业院校与优质企业共建生产性实训基地。指导职业院校根据主导产业和市场需求动态调整专业设置,扩大中高职贯通培养规模,扩大面向农业转移人口招生规模。推行急需紧缺人才子女入学、创业投资等“一站式”服务。加快建设思科职教城、湖南高校产教融合科技园等公共服务平台。支持湘南学院获评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建设成高水平应用型普通本科大学;支持郴州职业技术学院牵头创建职业本科大学,支持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转型发展,支持郴州思科职业学院高质量发展,支持郴州智能科技职业学院创建成以人工智能为主导的高等专科学校,支持郴州开放大学开发举办产业(行业)职工学历提升办学项目和与职业院校搭建学历教育、学历继续教育衔接互通的“立交桥”。(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总工会)
9.增强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实施“强中心城区”战略,推动郴州“大十字”城镇群建设,以北湖区和苏仙区为“核心点”,推进京港澳高速公路、G107国道、京广铁路、郴州大道、G357国道沿线城镇轴带建设,谋划布局发展翠江新区,打造“大十字”城镇群发展主轴。大力发展总部经济,鼓励头部企业和企业总部向中心城区集聚,支持企业在中心城区设立总部或大区域总部,力争中心城区首位度提升至35%。强化资兴—桂阳—永兴—宜章联动布局新能源、文旅康养等产业集群,推动永兴县、桂阳县加快融城。认真组织中央、省预算内新型城镇化战略试点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和组织实施工作。抓好临武县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省级试点工作。(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
(三)积极融入现代化都市圈培育行动
10.提升城际交通互联。积极推动完善城际交通网络体系,加快推动兴永郴赣铁路、安资乐高速公路、郴州旅游轨道交通专线、G107、G106等国道提质改造等项目建设,完善城际快速路网,实现1小时通勤圈全覆盖,以便利的公路和铁路运输优势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北上通道”,建设成为大湾区向国内腹地的前置物流基地。实施新一轮农村公路建设和改造计划。加快推进郴州生产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加快发展低空经济,布局适应低空经济发展的基础设施、空域交通,拓展“低空+”常态应用。(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商务局、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
11.强化产业分工协作。加快融入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发挥比较优势,主动承接功能转移。重点谋划郴州高新区智慧仓储物流中心等湘赣中南部地区与粤港澳大湾区重大合作项目,深入开展郴佛对口合作,有效对接长株潭都市圈,持续提升区域合作能级。加快建设湘赣边区域合作示范区。引导劳动密集型产业梯次向县域转移。建设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基地。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鼓励吸引更多民间资本参与重大项目和重点领域投资建设。(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合作联社)
12.加快市场一体化建设。积极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推动要素市场一体化。推动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劳动力市场和技术市场。探索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交易制度,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支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促进农村资产增值。积极对接长株潭都市圈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共享项目信息、互认经营主体、互通电子服务。坚持以市场化方式推动市属国有企业重组整合,做强做大做优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国资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3.推进公共服务共建共享。积极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国家低碳试点城市,加快探索全面绿色转型新模式。全力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医疗资源均衡可及。推动公积金异地业务协同办理。推进市县两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推动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全覆盖,加强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和城镇社区卫生机构建设。推进郴州市政务服务一体化,实施“数字县域”工程,开展政务数据直达基层建设等数字政务提质增效惠民工作,建设集用户身份认证、支付与结算、信息整合与共享、服务接入与管理等功能于一体的“一码通”信息平台。推动县、乡综治中心“一站式”规范化建设。推动气化郴州工程、城乡供水一体化、城乡农贸市场等基础设施建设。开展北湖区小埠村城乡融合发展改革试点。(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委政法委、市数据局、市水利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
(四)实施城市更新和安全韧性提升行动
14.稳步推进城市更新。深入开展城市体检,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深入实施新型城镇化提质升级工程,推进中心城区和各县市老旧居住区宜居改造、城中村改造、老旧管网改造升级等城市更新项目,深化城市建设、运营、治理体制改革。开展危旧房屋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和危房改造。以“一老一小”人群需求为重点,完善普惠养老托育、助餐、家政便民、健康服务、文化体育等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推动无障碍环境建设和适老化改造。加快实施郴州高新区文商旅融合消费示范区等“商圈+文旅”项目。加强城区停车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文旅广体局、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市残联)
15.实施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加快中心城区水网电网提质改造。深入开展城市管道和设施普查,有序改造材质落后、使用年限较长、不符合标准的城市燃气、供排水、供热等老化管道和设施,加快消除安全隐患。强化用水用能配套,加快中心城区水网电网提质改造,推动市场化方式降低用水用电用气成本。推进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推进“郴州城市大脑”强基提能,提质改造智慧公交站台、路灯、地下管网等设施。加快建设城东消防救援指挥中心暨消防训练培训基地、中心城区和9个县市应急物资储备基地。(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公安局、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市应急管理局)
16.加强城市洪涝治理。积极谋划系统化地下管网建设工程,实施城市内涝治理和雨水源头减排工程,全域推进“海绵城市”“韧性城市”建设。健全重大气象灾害应急联动机制,完善城市排水防涝应急预案,严格执行“631”递进式预报预警叫应机制,大力开展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建立健全大应急大安全框架下的应急指挥体制机制,开展东江湖库区及周边地区、南岭和罗霄山脉交汇区三维垂直气象观测系统建设。规划建设一批“平急两用”避难场所。(责任单位: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水利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气象局)
17.建设绿色智慧城市。加快建立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大力布局建设新型基础设施,加快充换电设施、智慧停车、共享车位等建设。加快实现“一脑赋城、一屏览城、一网管城、一码通城、一端惠城”,推进“一网协同”,深化“一网通办”,推进市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及市级自建系统与省“一网通办”系统对接。加快建设全光纤网络城市,推动城市互联网出口扩容。深入实施“天网工程”“雪亮工程”,推进智慧社区建设。推进IPv6规模部署和应用,开展“万物智联”行动。依托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探索北斗技术在城市管理领域的创新应用。发挥东江湖冷水资源优势,全力打造湖南省大数据灾备中心和国省重要算力基地。(责任单位: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工信局、市数据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通管办)
三、政策措施
(一)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激励政策。对接落实国省对市县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机制。完善多层次、广覆盖的住房保障体系,积极争取发挥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领域中央和省级财政性建设资金的支持。持续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加快推动农业人口市民化。增加优质教育、医疗和养老服务供给。完善学前教育投入体系,支持公办幼儿园开展托育服务。加强对农业转移人口的权益保护和人文关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
(二)健全进城落户农民农村权益维护政策。开展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推动完成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规范做好集体林权“三权分置”确权登记。依法维护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不以退出上述权益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探索建立自愿有偿退出的办法。(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
(三)健全产业跨区域新布局激励政策。依托桂阳县、永兴县省级潜力地区产业园区建设承接产业转移的基础设施和公共平台积极争取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积极对接支持湘南湘西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深化园区合作共建改革试点,探索成本共担、利益共享机制。建立健全中心城区协同发展机制,推动“两区两园”产业错位发展、要素一体保障、政策统一出台、市场开放融通、环境共同打造。鼓励中心城区国有企业、平台公司联合发展、跨区开发,支持重大项目联合招商、利益分享。围绕实施强自贸区战略、建设郴州陆港等重大战略,统筹产业园区与城市功能区同步规划、通网实施、共享服务。(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国资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四)健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激励政策。优先保障主导产业、重大项目合理用地,增强土地要素对优势地区高质量发展保障能力。用好专项债券回收符合条件的闲置存量土地。建立以亩均效益为导向的土地差异化供应机制。支持潜力地区通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发挥增减挂钩最大效益,将小块存量用地整治归并为大块宗地。探索对产业链关联项目涉及的多宗土地实行整体供应。支持桂阳县、永兴县依法依规探索新型产业用地模式。(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
(五)健全强中心城区战略发展机制。大力实施强中心城区战略,进一步理顺市、区两级管理体制机制,加大赋能赋权力度,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推动行政权力事项能放则放、应放尽放,并推动清单化、目标化、责任化落实。建立中心城区与县市在合作发展总部经济、共同参与市级专项基金投资项目等方面的利益分享机制。推进重大改革事项优先在中心城区落地,鼓励“两区两园”先行先试,盘活资源要素,推动创新发展。(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
(六)健全城市更新和安全韧性提升支持政策。深化城市建设、运营、治理体制改革。探索建立可持续的城市更新模式,落实相关税费优惠减免政策。完善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运营和回购等全流程管理。研究完善城市更新的土地和规划政策,允许土地用途兼容、建筑功能混合。(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税务局)
(七)健全资金多元投入保障机制。积极争取中省财政性资金、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及政策性金融资金,综合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和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采取特许经营模式,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引导支持金融机构加大对潜力地区县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县市区更新项目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鼓励引导融资租赁公司积极支持城镇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积极争取省级财政对潜力地区提升城镇化水平的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财政局、市发改委、人民银行郴州市分行、郴州金融监管分局)
四、组织实施
建立郴州市城镇化工作暨城乡融合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负责统筹协调调度。各有关部门要依据本实施方案,积极落实支持新型城镇化的政策,定期开展政策实施效果分析评估。各县市区要因地制宜细化政策举措和项目清单,切实推动目标任务落地见效。重大事项及时向市委、市政府请示报告。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