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736785488/2024-3708338 | 主 题 词: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发文日期: | 2024-02-0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统一登记号: | 责任部门: | 临武县政府 | 时 效 性: | 长期公开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省市驻临各单位:
《临武县城区烟花爆竹燃放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临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2月4日
临武县城区烟花爆竹燃放整治工作方案
为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减少环境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定》和上级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优秀旅游城市”为目标,按照“统一领导、属地管理、部门联动、全民参与”的原则,大力开展县城区烟花爆竹燃放整治专项行动,落实“网格化”监管措施,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促一级和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格局,防止发生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大气污染、火灾和人身伤亡等事故,为市民营造安全、文明、舒适的生产生活环境。
二、工作重点
(一)县城区禁止设立烟花爆竹零售点。
(二)县城区禁燃区域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以欢度节日、项目开竣工(开业)庆典、婚丧嫁娶等理由燃放烟花爆竹,依法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县城区禁燃区内原则上不办理焰火燃放活动及焰火晚会的行政许可。
(三)广泛宣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积极倡导文明、环保、安全的庆典方式,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四)落实网格管理责任,加强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的巡查和值守工作,大力开展集中整治行动,构建日常监管体系,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五)设立黄龙山植物园入口广场空坪、沙溪湖公园沿河广场空坪、龙文化微电影小镇沿沙溪河广场空坪3处烟花爆竹限放区域,限放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烟花爆竹品种。燃放时间为除夕至正月初八和元宵节每日6时至23时,除夕当晚可以延长至次日2时。县城区其他区域为全年禁燃区域。
三、组织机构
成立临武县城区烟花爆竹燃放整治工作专班:
组 长:文国民 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
副组长:石建军 县政府办党组成员、副主任
唐代青 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成 员:刘忠勇 县纪委常务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
邓圣云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卢池云 县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文道斌 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党组书记
周国樟 县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周建国 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刘 虎 生态环境局临武分局党组书记、局长
郭 飞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
黄兴旺 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
李志红 县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
李香文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唐武臣 县交警大队大队长
唐世文 县融媒体中心党组书记、主任
周建斌 舜峰镇镇长
王宜斌 武水镇镇长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由石建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唐代青同志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周国樟、李志红、李香文、周建斌、王宜斌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县城区烟花爆竹燃放整治工作的日常组织、协调和督促等。
四、部门职责
县城管执法局:负责组织部署县城区烟花爆竹燃放整治工作;制定县城区烟花爆竹燃放整治工作方案;依法依规查处燃放烟花爆竹影响市容环境卫生行为。
舜峰镇、武水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牵头负责辖区内烟花爆竹燃放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督促落实所辖村委(村组)、社区做好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烟花爆竹燃放整治工作。
县城区各村委(村组)、社区:负责做好本辖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的宣传、教育、巡查、劝导、制止和上报等工作,配合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督促辖区内各单位、村(居)民小区负责做好本单位和家属院落干部职工及村(居)民的禁燃宣传发动工作,确保本村委(村组)、社区辖区内各单位职工及家属院落村(居)民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监督和安全专项整治组织工作;负责加大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力度,组织开展安全专项整治、重大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等工作;组织对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点进行政策宣传教育和监管,依法查处烟花爆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县公安局:负责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组织销毁、处置废旧和罚没的非法烟花爆竹;原则上停止办理在禁燃区域内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行政许可;依法查处和打击县城区禁燃区域内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严厉打击禁燃工作中发生的妨害执行公务的行为。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依法核准登记从事烟花爆竹经营的市场主体;依法查处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三无”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取缔销售劣质烟花爆竹行为。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烟花爆竹运输车辆、运输路线及驾驶员和押运员的监管,依法查处未取得相应资质、未按指定路线等擅自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督促物流公司、长途汽车站开展烟花爆竹安全检查。
市生态环境局临武分局:配合开展县城区的禁燃工作,对督查发现的禁燃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问题及时进行交办,负责对县城区内的空气质量进行监测评估。
县教育局:负责督促指导县城区各中小学校开展规范燃放烟花爆竹专题教育活动,组织学校利用“班级家校交流微信平台”传播、宣传《县城区规范燃放烟花爆竹致全县中小学校师生和家长的一封信》。
县财政局:负责保障县城区规范燃放烟花爆竹整治工作经费,并将专项工作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
县交警大队:负责将查扣车辆安全运输到指定场地。
县融媒体中心:负责加大烟花爆竹禁燃管理工作的宣传力度,组织电台、电视台、新媒体等开展宣传禁燃工作,定期组织宣传活动,建立长效的禁燃宣传工作机制,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或个人典型案例予以媒体曝光。
科工、教育、卫健、民政、文旅广体等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做好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禁燃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工作,采取有力措施推进燃放规定的普及和实施。
五、工作步骤和重点任务
(一)组织发动阶段(2024年1月16日至2024年1月31日)。各有关单位各司其职,早安排、早部署、早调度,提前做好宣传组织发动,积极打响县城区烟花爆竹燃放整治工作的准备之仗。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4年2月1日(农历十二月二十二日)至2月25日(农历正月十六日)〕。主要做好三个重点工作:
1. 做好城区规范烟花爆竹燃放的日常宣传劝导工作。县直各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和督促做好本部门行业规范烟花爆竹燃放工作的宣传劝导。舜峰镇、武水镇组织和督促做好本辖区城中村、社区规范烟花爆竹燃放工作的宣传劝导。
2. 做好城区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联合公安、市场监督管理、交通运输等职能部门,开展县城区烟花爆竹燃放整治工作,严厉打击烟花爆竹违法生产、经营和储存行为。(时间:2月1日—2月6日)
3. 做好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禁燃、限放巡查工作。
重点时段:除夕晚上至初一凌晨、元宵节,具体时间段为:2024年2月9日晚上7点至2月10日早上2时和2月24日19时至23时。
重点区域:黄龙山植物园入口广场限放点和舜峰镇的辖城中村、社区;沙溪湖公园广场和龙文化微电影小镇沿河广场2个限放点和武水镇所辖城中村、社区;城区主次干道沿途、公共广场游园公园、环卫、市政设施,城区农贸市场及周边通道、通信和石油设施。
重点区域禁燃、限放巡查分工:
(1)黄龙山植物园入口广场限放点和舜峰镇所辖城中村、社区禁燃巡查组
牵头单位:舜峰镇
牵头责任人:周建斌
成员单位:舜峰镇8人、县公安局4人、县交警大队4人、县消防救援大队4人、县城管执法局4人,所辖城中村、社区定员干部、村民组长
职责任务:负责黄龙山植物园入口广场限放区域的划定和警示标志的设置,维护现场治安和交通秩序,做好消防救援抢险应急预案;负责督促所辖城中村、社区落实烟花爆竹燃放宣传、巡查和劝导工作。
车辆安排:公安治安巡逻车2台、交警大队巡逻车2台、消防救援车2台(在黄龙山植物园入口广场各设置1辆治安巡逻车、1辆交警巡逻车和1辆消防救援车,用于现场治安、交通秩序维护和应急救援抢险)。
(2)沙溪湖公园内广场和龙文化微电影小镇沿河广场2个限放点和武水镇所辖城中村、社区禁燃巡查组
牵头单位:武水镇
牵头责任人:王宜斌
成员单位:武水镇8人、县公安局4人、县交警大队4人、县消防救援大队4人、县城管执法局4人,所辖城中村、社区定员干部、村民组长
职责任务:负责沙溪湖公园内广场和龙文化微电影小镇沿河广场、限放区域的划定,设置警示标志,维护现场治安和交通秩序,做好消防救援抢险应急预案;负责督促所辖城中村、社区落实烟花爆竹燃放宣传、巡查和劝导工作。
车辆安排:公安治安巡逻车2台、交警大队巡逻车2台、消防救援车2台(在沙溪湖公园临河广场和龙文化微电影小镇沿河广场各设置1辆治安巡逻车、1辆交警巡逻车和1辆消防救援车,用于现场治安和交通维护和应急救援抢险)。
(3)城区主次干道沿途、公共广场游园公园、环卫、市政设施禁燃巡查组
牵头单位:县城管执法局
牵头责任人:唐代青
成员单位:县城管执法局约40人、县公安局4人、县交警大队4人(具体人员由县城管执法局统筹协调)。
职责任务:以武水河为界,分成武北和武南2个片区,由胡成顺、王华成各带1个巡逻队伍,分别负责各自片区内主次干道沿途、公共广场游园公园、环卫、市政设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巡查。
车辆安排:县城管执法局执法车辆6台(禁燃执法队1台、市容秩序执法队1台、交通秩序执法队1台、渣土执法队1台、查违执法队1台、住建执法队1台)公安治安巡逻车2台,交警巡逻车2台。
(4)城区农贸市场及周边通道、通信和石油设施禁燃巡查组
牵头单位:县科工局
牵头责任人:文道斌
成员单位:县科工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市场服务中心、中石化临武石油分公司、中石油临武片区(具体人员由县科工局统筹协调)
职责任务:负责城区农贸市场及市场周边通道、2个工矿棚改小区、城区通信和石油储存设施单位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巡查。
车辆安排:自行安排。
(三)巩固成果阶段(2024年3月以后)。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经验,进一步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构建“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格局,实现对烟花爆竹燃放的长效管理。
六、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从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社会公共安全、大气污染防治、维护城市形象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燃放烟花爆竹燃放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采取有效措施,对燃放工作常抓不懈,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强化组织领导,制定整治工作方案,明确责任,齐抓共管,切实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注意燃放管理工作宣传、监督、整改、查处和长效管理各环节的衔接,加强信息沟通、情况反馈,形成层层负责、部门协作联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
(三)加强督导问责。由县政府督查室牵头,组织县直相关单位对县城区烟花爆竹燃放整治工作开展督导检查;对宣传工作开展迟缓、群众举报频繁、媒体曝光集中、违规燃放问题突出的单位及主要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对违反燃放规定造成安全事故或生态环境污染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要移送纪检和司法部门依照有关纪律、法律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