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736785488/2022-3440384 | 主 题 词: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发文日期: | 2022-04-2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统一登记号: | 责任部门: | 临武县政府 | 时 效 性: | 长期公开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省市驻临各单位:
《临武县推进企业上市四年行动计划(2022—2025年)》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临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11日
临武县推进企业上市四年行动计划
(2022—2025年)
为加快我县企业上市步伐,实现我县企业上市“破零倍增”目标,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的若干意见》(湘政办发〔2019〕61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企业上市“金芙蓉”跃升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湘政办发〔2022〕2号)、《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郴州市推进企业上市“破零倍增”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郴政办发〔2021〕3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工作目标
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分类培育、多方推动”的原则,积极推动我县企业上市和挂牌。力争到2024年底全县新增1家上市公司,到2025年底全县上市公司达到2家;湖南股权交易所挂牌企业数量2025年在现有基础上翻一番,达到4家。
二、工作举措
(一)建立健全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培育制度。各行业主管部门、产业开发区要根据自身产业特点,筛选一批主营业务突出、市场竞争力强、成长空间好的企业纳入省、市、县三级重点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实行动态化管理,一年调整一次,进行分类培育指导。
(二)建立对重点拟上市企业帮扶工作专班制度。针对重点拟上市企业成立帮扶工作专班(详见附件2),及时解决企业上市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加大对上市公司、拟上市企业人才支持。认真落实《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芙蓉人才行动计划〉的通知》(湘办发〔2017〕42号)、《中共郴州市委办公室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建设重要人才高地推动郴州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郴办发〔2021〕25号)及《临武县企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精神,对上市公司、拟上市企业为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支付的一次性住房补贴、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等支出,按国家政策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加强资本市场人才队伍建设,对上市公司和拟上市企业引进的高层次、紧缺型资本市场人才,支持纳入金融类人才支持对象,按照相关规定给予政策优惠。
(四)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
1. 企业上市奖励。(1)对注册地在我县,在境内证券市场成功上市的企业,县财政给予总额640万元奖励(含县财政负担的市级奖励140万元和单独给予的奖励500万元)。(2)对在北交所成功上市的企业,县财政负担7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北交所上市一年后成功转板主板、科创板、创业板上市的企业,再由县财政负担7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3)对注册地在我县,在境外主要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的企业,按实际募集资金额的1.4%给予奖励,最高奖励县财政负担140万元。(4)对注册地迁入我县的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且依法在我县纳税的,县财政负担一次性奖励140万元;对注册地迁入我县的北交所上市企业,正常经营且依法在我县纳税的,县财政负担一次性奖励70万元。
2. 北交所挂牌奖励。对在北交所基础层、创新层挂牌并实现直接融资500万元以上的企业,按其实际支付中介费用的35%给予奖励,最高奖励县财政负担35万元。
3. 区域性股权市场股改挂牌奖励。对在湖南股交所科技创新专板、文化创意专板、先进制造专板挂牌的企业,县财政负担21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完成股改并在湖南股交所标准板挂牌的企业,县财政负担10.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完成股改并在湖南股交所成长板挂牌的企业,县财政负担7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4. 中小企业债券发行贴息补助。对我县企业在沪深交易所、北交所、银行间债券市场、湖南股交所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私募债、私募可转债、扶贫票据的,在债券存续期内,我县财政负担按企业发债利息的21%给予贴息补助,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补助不超过35万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5. 以上奖补资金均由县财政负责。本行动计划的奖补政策与本县其他对企业上市(挂牌)的扶持、奖励、补贴等政策按“从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兑现,且我县单独奖励资金原则上以企业在我县缴纳税收的地方所得部分为限,最高奖励500万元。奖励补助政策从发布之日起执行,废止日期参照郴政办发〔2021〕36号文件执行,省级奖补政策按照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五)优化企业上市工作环境
1. 加强对企业上市的指导、支持和服务。每年确定年度重点拟上市企业及股改企业名单,对拟上市(挂牌)重点企业实行“分层培训、跟踪服务、动态管理”。
2. 畅通企业上市“绿色通道”。我县拟上市企业依法依规在股份制改造、资产重组、上市申报等事项办理过程中,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提供“绿色通道”服务,自企业报送材料齐备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结。
3. 妥善解决企业上市历史遗留问题。相关职能部门对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没有明确规定的特殊问题,应当秉持尊重历史和解决问题的态度,采取“一企一策”的办法,通过签订备忘录、形成会议纪要等方式妥善解决。
4. 落实企业上市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严格执行企业上市改制、重组过程中关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税收优惠政策。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临武县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1),负责统筹协调全县企业上市工作,由县委书记任顾问,县长任组长,县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政府金融办,负责指导协调推进全县企业上市工作。
(二)强化考核激励评价机制。把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纳入各职能单位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问责。
(三)确保工作成效。各有关部门要对照工作目标,对照本行动计划的主要任务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开辟“绿色通道”,优化办事流程,缩短办理时限,加快企业上市挂牌步伐。
附件:1、临武县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2022—2025年临武县重点拟上市企业帮扶工作
专班安排表
附件1
临武县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顾 问:刘 杨 县委书记
组 长:尹海莲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 组 长:王益群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余亚军 县委常委、副县长,临武产业开发区
党工委书记
陈海斌 临武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成 员:黄国春 县委网信办主任
雷红方 县政府办党组成员、副主任
雷海军 县发改局局长
曹开洋 县科工局局长
雷小军 县司法局局长
周建国 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蒋宏峰 县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县委组织部
副部长(兼)
范陈念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李应军 县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
李道武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
陈 红 县文旅广体局局长
成军才 县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李香文 县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
雷永峰 县政府金融办党组书记、主任
郭 飞 市生态环境局临武分局党组书记、局长
廖霞萍 国家税务总局临武县税务局党委书记、
局长
李亚华 中国人民银行临武支行行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政府金融办,由雷永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今后,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相应岗位人员自然递补,经县委编办审核,经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后,以领导小组名义行文通知,并分别报县政府办、县委编办备案,县政府办不另行文通知。
附件2
2022—2025年临武县重点拟上市企业帮扶工作专班安排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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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帮扶专班 组长 |
帮扶专班 副组长 |
牵头单位 |
专班成员单位 |
公司名称、联系人 |
所属 行业 |
主导产品 |
拟向省证监局报辅导时间 |
拟向中国证监会或交易所申报IPO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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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王益群 |
陈海斌 |
县政府金融办 |
临武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县科工局、国家税务总局临武县税务局 |
东佳电子(郴州)有限公司 陈梦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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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 制造 |
铝电解 电容器 |
2024年 |
2025年 |
|
2 |
余亚军 |
陈海斌 |
临武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
县政府金融办、县科工局、国家税务总局临武县税务局 |
湖南久森新能源有限公司 陈晓鹏
|
锂电 |
磷酸铁 锂电池 |
2023年 |
2024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