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736785488/2021-3455636 | 主 题 词: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发文日期: | 2021-10-0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统一登记号: | 责任部门: | 临武县政府 | 时 效 性: | 长期公开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省市驻临各单位:
《临武县2021年度优化营商环境攻坚行动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29日
临武县2021年度优化营商环境攻坚行动方案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21〕18号)、《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郴州市2021年度优化营商环境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郴政办发〔2021〕16号)要求,为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促进“三 高四新”战略落实,助力打造“一区六极”,结合全省营商环境评价体系、郴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指标长工作机制和我县优化营商环境指标长工作机制,决定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攻坚行动,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任务
(一)优化提升惠企政策落实指标(县发改局牵头负责)
1.全面兑现惠企政策。全量归集汇总并动态调整惠企政策,编印《临武县惠企政策汇编》。梳理改造依申请惠企政策兑现“一件事”,强化依申请政策兑现专窗服务功能,实行“一次告知、一次申报、一次兑现”。完善财政资金直达机制,确保资金精准、快速到达市场主体。开展政策执行效果评估,对 评估结果予以通报。(责任单位:临武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税务局、县政务服务中心等县直及省市驻临相关单位,2021年底前完成)
2.推动政府依法承诺事项落实。全面清理政府及其部门、临武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与投资主体依法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履约情况,依法依规化解存在矛盾和争议的历史遗留问题。巩固“清欠”工作成效,加快推动有分歧欠款争议解决,力争在 2021年底前解决分歧并完成欠款清偿。(责任单位:临武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县司法局、县科工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人民法院等县直及省市驻临相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2021年底前完成)
(二)优化提升开办企业指标(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牵头负责)
3.简化企业开办手续。升级优化企业开办全程网办系统,实现一网提交、一次交互、数据共享、信息互认、零跑审批气积极推广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电子发票、电子档案应用,推进部门核发证照共享调用。将社保登记、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银行开户预约纳入企业开办环节并进驻同级政务服务中心,实行“一次办结”“一门进出”“一窗受理”“一个平台”“一次告知” “一套表单”“一次采集” “一网通办”“一次办好”“一 次送达”的“十个一”服务,将办理时间压缩到1个工作日以内,做到开办企业“零成本”。(责任单位:临武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县税务局、人民银行临武支行、住房公积金临武管理部等县直及省市驻临相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2021年9月底前完成)
4.推行“准入即准营”。在更多行业、更广区域探索开展 “一业一证”改革,实现准入后“一证准营”。推进“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进一步取消审批、改为备案或实行告知承诺。责任单位:临武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县司法局和县直相关审批部门,2021年9月底前完成)
5.提升企业注销便利度。搭建企业注销“一网”服务,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减少或取消现场办理环节,拓展简易注销程 序适用范围,优化税务注销等程序,完善长期吊销未注销企业强制注销、破产企业注销流程,强化部门间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税务注销、银行销户、公章注销等事项办理进度实时共享。(责任单位:临武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县人社局、县科工局、 县税务局等县直及省市驻临相关单位,2021年9月底前完成)
(三)优化提升办理建筑许可指标〔县住建局(县人防办)牵头负责〕
6.精简办理建筑许可流程。推行工程建设项目风险分级分类审批和质量安全监管制度,探索试行清单式的标准化审批,精简申报材料和压缩审批时限。优化“多规合一”协同审批机制,加强“一张蓝图”策划生成工作。实行联合验收全覆盖,推动县域范围内所有新申请验收项目通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 管理系统实行联合验收。(责任单位:临武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县政务服务中心等县直及省市驻临相关单位,2021年9月底前完成)
7.探索推行三零服务,总结提炼施工图审查“零跑腿、零接触、零付费”改革经验,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领域有条件的审批事项逐步推广。深化区域评估成果应用,在临武产业开发区内新建工程建设项目全面免费共享区域评估评审结果。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提升稳定性,完善用户体验,与交通、水利、能源、房地产领域审批系统无缝对接、全面融合。(责任单位:临武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县科工局、县发改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等县直及省市驻临相关单位,2021年9月底完成)
8.实施“拿地即开工”改革。新供应土地必须符合“净地”标准,拆迁到位、配套到位、规划到位。推进“用地清单制+告知承诺制”改革试点,开展规划审批“清单化”审查,分类推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技审分离”一批、告知承诺制一批、免于审查一批。对产业开发区内简易低风险工业厂房项目,推行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和多图联审前置预先服务,在获得土地的不动产权证并备齐必要资料后,在5个工作日内并联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图审查备案、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责任单位:临武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县自然资源局等县直及省市驻临相关单位,2021年9月底前完成)
(四)优化提升获得用电、用水、用气指标(县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县供排水公司、郴电国际临武分公司牵头负责)
9.推行市政公用服务“一站通办”。在县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水电气网等业务报装综合受理窗口,“一站式”办理供水、 排水、供电、供气、通信、广播电视服务。对涉及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类审批,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迁移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核等环节实行并联审批。清理取消供水供电供气通信行业不合理收费,严格按程序、按标准收取城市道路挖掘修复等费用。(责任单位:临武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县住建局(县人防办)、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广播电视台等县直及省市驻临相关单位,2021年9月底前完成)
10.提升供电服务便利度。推广用电报装“三零服务”,精简优化办电流程,减少客户办电环节,继续压缩办电时限。 优化升级“网上国网”“数字郴电”APP线上办电功能,提供报装用电全流程服务。推广电子证照应用,推动“刷脸办电、零证办电”,全力推广线上缴费渠道。健全转供电加价清理工作机制,强化对违法违规行为监督检查。提升供电可靠性,利用智能检测系统,快速精准定位和智能隔离故障点,城市地区用户供电可靠率不低于99.93%。开展转供电环节收费专项检查,依法依规从严查处违规收费行为,对性质严重的典型案例 公开曝光。广泛宣传转供电价格政策,推广使用“转供电费码”。研究制定大工业转供电最高限价政策,从制度上规范产业开发区转供电价。(责任单位:临武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政务服务中心等县直及省市驻临相关单位, 2021年9月底前完成)
11.提升供水供气服务便利度。加快推进用水用气报装信息化建设,提升用户体验满意度。出台用水用气报装标准的内容,统一流程、要件、时限等要素,缩短通水通气整体时间。推行掌上APP软件,实现供水供气业务线上办理。推进燃气设备、设施、器具的安装维修和燃气建设工程的市场化选择, 形成充分竞争机制。建立完善报装投诉监管、纠纷解决及回访机制。(责任单位:临武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及省市驻临 相关单位,2021年底前完成)
(五)优化提升登记财产指标(县自然资源局牵头负责)
12.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深化不动产“集成服务窗口”改革,实现不动产登记、交易、税收一体化,全面实行水、电、气业务与二手房转移登记联动办理。优化本地不动产登记业务延伸平台,积极融入省自然资源厅“一窗办事”平台,推动登记财产线上业务“一个平台、一网通办”、线下业务“一个窗口、一个流程”。全面推行不动产电子证照,探索线上抵押登 记无纸化试点工作。(责任单位:县税务局、县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县政务服务中心、县政府金融办、人民银行临武支行、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郴电国际临武分公司等县直及省市驻临相关单位,2021年底前完成)
13.实施“交房即交证”改革。缩短建设项目从竣工验收到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及转移登记的全过程时限,逐步实现新建商品房交房的同时即可为购房人办理不动产权证。积极开展房地产办证遗留问题清理处置。(责任单位:临武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县住建局(县人防办)、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县税务局、县住保中心等县直及省市驻临相关单位,2021年底前形成长效机制)
14.提升不动产登记数据管理质量。全面推行不动产登记数据信息化,实时更新不动产登记权籍库数据,多渠道提供不动产信息查询服务。加强不动产登记和土地行政审批的沟通与衔接,推动地籍调查成果(不动产界址、界限未发生变化)重复利用。(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县土地储备中心等县直及省市驻临相关单位,2021年底前完成)
(六)优化提升纳税服务指标(县税务局牵头负责)
15.提升纳税服务便利度。全力配合省税务局做好电子税务局的功能优化,不断提升网上办税率和即办事项率,减少纳税人准备时间和申报时间。进一步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渠道,积极推广应用电子税务局移动端,实现“网上办”“掌 上办”。全面规范办税服务厅管理,推出预约办税方式,减少纳税人排队等候时间,提升办税服务质效。提供多样化发票申领方式,扩大非接触发票领用比例。畅通税企沟通渠道,优化智能咨询服务,运用大数据分析开展税收政策精准推送。(责任单位:县人社局、住房公积金临武管理部等县直及省市驻临相关单位,2021年底前完成)
16.降低税费负担。定期开展减税降费督查检查,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地方各项减税降费政策,进一步简化税收优惠办理程序。推行税收优惠清单式管理,集中开展减税降费政策宣传辅导,推动纳税人、缴费人应享尽享。全面落实留抵退税政策,对符合退税条件的企业主动宣传、精准推送,确保税款应退尽退。(责任单位:县税务局,2021年底前完成)
(七)优化提升获得信贷指标(县政府金融办牵头负责)
17.提高贷款可获得性。持续推进金融“暖春行动”,深度挖掘首贷企业。大力推行供应链融资、动产抵押贷款。推广“随借随还”“信易贷”“税银互动”等信贷产品和服务模式,加大对中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力度。落实“无还本续贷”和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公开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延期操作程序,简化续贷办理流程。指导金融机构科学安排授信期限和还款方式。实现小微企业首贷户数、信用贷款余额、续贷余额、中长期贷款余额高于上年,普惠小微贷款增速高于本行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加快推进金融、法院、环保、市场监管、税务、电力、水务等领域信用信息资源的整合,实现银、政、企三方信息数据的共建共商共享,破解银企信息不对称难题,提升企业融资 便利度。(责任单位:临武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人民银行临武 支行、县发改局、县科工局等县直及省市驻临相关单位,2021 年底前完成)
18.优化信贷融资服务。深化政府、金融机构、企业合作机制,组织开展多形式的银企对接活动,促进企业融资需求与金融资源的精准对接。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引导融资担保机构积极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责任单位:临武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县财政局等县直及省市驻临相关单位,2021年底前完成)
19.降低中间环节费用。清理规范中小企业融资中的不合理附加费用,推行依清单收费,强化落实“两禁两限”规定,整治克扣放款金额、以贷转存、存贷挂钩、浮利分费、借贷搭售等违规行为。取消信贷资金管理等费用,银行为授信评估目的引入外部数据、信息或评级的,不得要求企业支付相关费用。(责任单位:临武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县市场监管局、人民银行临武支行等县直及省市驻临相关单位,2021年底前完成)
(八)优化提升政府采购指标(县财政局牵头负责)
20.优化政府采购服务水平。推进采购项目、采购内容及 需求概况、预算金额、预计采购时间等采购意向公开。优化政府采购合同,明确采购单位及时付款的义务,增加未履行及时付款义务的违约责任。进一步完善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功能,加强交易系统与信用、监管、金融服务等多平台之间数据共享和服务协同。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责任单位:临武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有政府采购业务的县直相关单位,2021年底前推行)
(九)优化提升招投标指标(县发改局牵头负责)
21.深化招标投标电子化。不断优化电子招投标系统,提升交易系统智能化水平,切实提升系统使用便利度和稳定性。做好电子招标文件标准文本在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上的运用。(责任单位:招投标管理部门,县直各行业监管单位,2021 年底前完成)
22.优化招标投标服务。全面推行诚信交易承诺制,加大电子保函应用。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落实投标保证金的收退工作。扩充金融服务支撑平台开具电子保函的金融机构数量,提高企业投标便利度。严格规范招标投标制度规则制定。结合全面推行电子招标投标,实现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均可 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和作出答复。(责任单位:招投标管理部门,县直各行业监管单位,2021年底前完成)
(十)优化提升政务服务指标(县政府办牵头负责)
23.深化简政放权。按照“应放尽放、能放全放、急需先 放、非必要取消”原则,继续推进跨部门、跨领域审批事项全链条整体下放和取消。加大对产业开发区的放权力度,支持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郴州片区建设。(责任单位:临武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及省市驻临相关单位,2021年底前完成)
24.推进政务服务“四减”。以“一件事一次办”为抓手, 大力实施审批服务事项减材料、减时间、减程序、减跑动。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攻坚行动的通知》(湘政办函〔2021〕49号)要求梳理政务服务事项,无法律法规依据的申报材料一律取消,能共享复用的材料一律不再重复收取,电子证照材料一律从基础数据库中调用,政府核发的材料一律不再提交,能由企业编制的材料一律不得强制委托中介机构编制,全面实施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大力推行“即来即办”,进一步大幅缩减办理时间;能够打包成“一件事”的,一律打包成“一件事”,并“一次办好”。(责任单位:临武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政务服务中心等县直及省市驻临相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2021年底前取得明显成效并持续推进)
25.推进数据融合共享。全面完成各部门业务系统与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对接,充分利用省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数据交换通道支撑保障能力,实现“系统通、数据通、业务通”。推动电子证照基本覆盖行政机关签发的各类证件、执(牌)照、证明文件、批文、鉴定报告,推进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上办理,政务服务网上办理深度三级及以上事项比例达到85% 以上,50%以上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结果电子化,60种高频电子证照标准化、场景化共享应用。(责任单位:临武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务服务中心等县直及省市驻临相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2021年底前完成)
26.推进服务事项标准化。统一规范同一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条件、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申请材料等要素,实现同一件“事”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责任单位:临武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各具有审批服务职能单位及省市驻临相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2021年底前完成)
27.提高中介服务质效。公布并动态调整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推动全县各级各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全面进驻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积极引导各行业符合从业条件的中介服务机构“零门槛、零限制”入驻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平等参与市场竞争。建立健全已入驻中介超市的中介机构监管机制,建立中介 机构“异常名录”和“黑名单”,推动中介服务提质提效。定期对网上中介超市平台进行技术检测,保障平台的安全性和稳定性;根据各使用部门的需求,完善平台功能。(责任单位:临武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县委编办、县发改局、县政务服务中心等县直及省市驻临相关单位,2021年底前完成)
(十一)优化提升劳动力市场监管指标(县人社局牵头负责)
28.健全就业服务体系。开展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 工作。严格落实劳动者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完善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网络。推行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服务,实现零 就业家庭当月动态清零。完善重点企业公共就业服务联系制度,为重点企业提供全方位、多渠道、常态化的公共就业服务。推进各项惠企就业政策的落实,吸纳高校毕业生、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从社保关系、劳动关系、 选人用人、创业补贴等方面,整合人社业务政策文件,对初创企业进行宣传和指导。(责任单位:临武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县教育局、县医保局、县税务局、县财政局等县直及省市驻临相关单位,2021年底前完成)
29.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建立劳动纠纷“一站式”多元化解联运处置机制,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规范重点行业企业用工行为,有效化解劳动关系矛盾。(责任单位:临武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县市场监管局等县直及省市驻临相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2021年底前完成)
(十二)优化提升市场监管指标(县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
30.合理降低检查频次。除投诉举报、转办交办、专项整 治、重点监管事项等,不得随意实施行政检查。除特殊行业、重点领域外,所有日常涉企行政检查都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进行,纳入“互联网+监管”系统统一管理,检查频次与被检查对象的风险等级、信用水平挂钩。推进跨部门联合行政执法,扩充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将各部门检查频次高、对企业干扰大且适合合并的检查事项全部纳入跨部门联合抽查范围。(责任单位:临武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及省市驻临行政执法单位,2021年9月底前完成)
31.规范重点领域监管。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 生命健康等特殊重点领域,研究建立重点监管清单制度,严格控制重点监管事项数量,确定重点监管对象,规范重点监管程序。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在执法检查过程中“索、拿、卡、要” 行为。全面实行安全生产分级分类监管执法,明确监管层级和 执法事权,除法律、行政法规有明确规定外,原则上一家企业对应一级执法主体,杜绝重复执法。(责任单位:临武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县应急管理局等县直及省市驻临行政执法单位,2021年9月底前完成)
32.压缩自由裁量空间。细化量化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标准,按照违法行为危害性和具体情节实施定档分阶裁量,并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清单向社会公布。全面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外,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执法决定信息在7个工作日内公开。(责任单位:临武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县司法局、县直及省市驻临行政 执法单位,2021年底前完成)
33.推行柔性执法。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对首次、轻微的违规经营行为,依法免予行政处罚,制定完善各部门的“免罚清单”。(责任单位:临武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县司法局等县直及省市驻临行政执法单位,2021年底前完成)
(十三)优化提升包容普惠创新指标(县科工局牵头负责)
34.加大创新主体培育力度。加大对科技型企业的扶持力度,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为符合条件的创业创新类中小微企业提供股权结构设计、员工持股计划、投资基金对接、上市培训 等服务。加大对科技创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支持力度,为科技型企业、创新团队提供专业孵化、创业引导和持股孵化等服务。谋划建设一批省级以上重点试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深化科技金融,鼓励发展创业投资,支持科技担保、科技信贷发展。优化应用场景供给服务,建立应用场景目录,为更多企业的新技术、新产品搭建应用场景,打造新技术、新产品率先使用推广的创新高地。(责任单位:临武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县发改局、县科工局、县政府金融办等县直及省市驻临相关单位,2021年底前完成)
35,积极提升外资外经外贸水平。按照县级招商引资和扩 大利用外资的政策,形成新一轮竞争优势,努力实现实际利用外资平稳增长。着力打造更多经贸开放平台,完善对非经贸合作机制,推进市场采购贸易试点。支持推动优势产能“走出去”,加快优质资源“引进来”,更高质量利用外资,着力培育外向型市场主体,加快形成内外联动、互利共赢的全方位开放格局。(责任单位:临武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县科工局等县直及省市驻临相关单位,2021年底前完成)
(十四)优化提升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指标(县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
36.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完善知识产权多元纠纷协调机制,加大全市非诉纠纷调解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加强电子商务等新型业态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加强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信息公开力度,依法及时向社会公示涉及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案件信息。 加强企业对接,协助开展打假护企和海外维权。(责任单位: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等县直及省市驻临相关单位,2021年底前完成)
37.强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开展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配合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郴州片区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深入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切实有效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责任单位:临武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及省市驻临相关单位,2021年底前完成)
(十五)优化提升执行合同指标(县人民法院牵头负责)
38.优化执行合同。进一步落实立案登记制,减少立案环节耗时,优化网上立案平台。精简线下办案流程,完善网上开庭、网上申请财产保全,加大审限管理力度,缩短案件审理周期。深入拓宽诉讼服务平台功能,强化“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联动解决矛盾纠纷。制定进一步提升执行合同办理质 效的政策措施。健全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建立健全调解与公证、仲裁、行政 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衔接联动机制。探索建立统一的在线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平台,推进民商事纠纷在线咨询、在线评 估、在线分流、在线调解和在线确认工作,高效化解市场主体在金融、知识产权、房屋租售和其他民商事领域的纠纷。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全面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效能。加强覆盖案件全流程的审判监督管理体系,大力推进智慧法院建设,运用好同步录音录像、 智能语音识别、庭审记录展示等科技手段。对符合条件的当事人,依法准许缓交、免交诉讼费。协调有关行政部门,通过律 师协会等加强推动律师行业自律管理。支持商事仲裁机构和商事调解机构发展,支持境外知名国际商事仲裁、调解等争议解决机构按照临武产业开发区管委会规定设立业务机构,就投资 领域发生的民商事争议开展仲裁调解业务。(责任单位:临武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县司法局等县直及省市驻临相关单位,2021年底前完成)
(十六)优化提升办理破产指标(县人民法院牵头负责)
39.提升办理破产质效。优化企业破产办理机制及流程,建立企业破产处置府院协调机制,推动和保障管理人在破产程序中依法履职,破产案件平均审理周期缩短60天,无产可破等符合简易审理条件的破产案件一般在6个月内办结。(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 市场监管局、县政务服务中心、县人社局、县科工局、县政府 金融办、县税务局等县直及省市驻临各相关单位,2021年底前完成)
(十七)优化提升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指标(县人民法 院牵头负责)
40.提升涉法涉诉案件处置水平。坚决清理涉企类案件不应当立案而立案、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立案后久拖不决、违规 插手经济纠纷和涉案财物违规查封、扣押、冻结等影响公正司法的突出问题。坚持有错必纠,健全涉企产权冤错案纠正常态化机制。开展民营企业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刑事诉讼“挂案”、刑事申诉积案清理,全力化解存量案件。开展“审判质量、效率和公信力深化年”活动,推进一年以上未结诉讼案件“清零”, 稳步提升案件实际执结率、执行到位率。(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等县直及省市驻临相关单位,2021年底前完成)
41.加强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落实“少捕”“少押”“慎 诉”的司法理念。对涉嫌犯罪但仍在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允许企业继续合理使用厂房、设备、车辆等涉案财物,原则上不 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严禁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没收财产。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民营 企业及其经营者人身权、财产权和知识产权的违法犯罪行为。 加强对中小股东依法享有的表决权、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 优先购买权、监督权等权利的司法保护。加强投资者法治宣传教育,强化审判指引和参考案例发布工作。加强12368诉讼服 务热线、诉讼服务平台建设,提供诉前调解、查询咨询、登记立案、信访接待等线上线下一站式诉讼服务,实现网上立案、网上缴费、网上查询、办理诉讼服务等事项。进一步畅通投资者维权渠道,充分发挥调解机构功能,深入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妥善处理资本市场涉及投资者的矛盾纠纷。强化金融审判专业化建设,进一步完善证券期货纠纷诉调对接机制,开展 金融审判执行机制改革探索。进一步推进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加大相关案件调解力度。推动中小投资者涉诉程序事项一次性告知、阶段文书一次性送达、询问事项一次性解答,确保中小投资者快速兑现胜诉权益。妥善审理公司决议效力、股东知情权、利润分配权、优先购买权等中小股东维护自身权益的案件。加强涉企案件审判信息及流程公开,促进企业健康发展。(责任单位:临武县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县委政法委、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县政府金融办、县司法局等县直及省市驻临相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持续推进)
二、组织保障
(一)强化责任分工。实行每月常态化调度机制,统筹推进营商环境攻坚行动。各指标牵头单位根据“双对标”(营商环境优化全面对标长沙、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优化对标该指标最佳值)工作要求,建立工作台账,逐条逐项细化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措施、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实行政策化、事项化、清单化推进,确保本指标在市营商环境评价中争先进位;同步加强临武产业开发区营商环境的改革创新和统筹推进,确保本指标取得重点突破。各指标牵头单位每月23日前将工作台账报送县发改局(联系电话:6266236,邮箱:lwxyhb@126.com)
(二)强化上下联动。各指标牵头单位要建立工作专班,积极争取市对县营商环境重大改革的政策制度支持,推动市县联动改革,保障县级层面机制创新的有序推进。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加大组织协调和政策创新力度,通过多种形式不同途径定 期听取企业意见建议,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提供依据参考。临武产业开发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完善工作推进机制,主动与县级部门对接,聚焦本地区实际问题编制具体工作方案,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同步推进,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地见效。
(三)强化宣传培训。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宣传推介临武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创新举措。及时总结我县开展营商环境攻坚行动的经验做法,不断推广典型案例和成功实践,促进互学互鉴、共同进步,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经验和创新成果。采取“走出去”和“引进来”相结合方式,通过高校合作、学习考察、集中培训、现场交流等形式,不断提升优化营商环境领域工作人员的改革创新能力、政策业务水平。
(四) 强化督查督办。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各项目标任务,聚焦影响和破坏营商环境建设的突出问题,定期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形成督查整改清单,督促立行立改。持续开展窗口督查、明察暗访,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破坏营商环境、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形成强有力震慑。建立营商环境评价奖惩机制,推动营商环境评价结果与绩效考核、评先树优、领导班子和干部考核及干部任用挂钩。
附件:临武县优化营商环境指标长(第二批)责任分工
临武县优化营商环境指标长(第二批)责任分工
|
序号 |
营商环境评价指标 |
指标长 (县领导) |
指标优化推进办公室 |
责任人 |
责任科室 |
相关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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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惠企政策落实 |
王益群 |
县发改局 |
副局长唐志斌 |
综合股股长 黄泽琪 |
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人社局、县政务服务中心、 县司法局、县科工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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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开办企业 |
王益群 |
县政务服务中心 |
副主任胡洋华 |
政务服务管理股股长 刘水兵 |
县公安局、县税务局、县人社局、人民银行临武支 行、住房公积金临武管理部、县司法局、县科工局等 县直相关审批部门 |
|
李强发 |
县市场监管局 |
副局长何德平 |
行政审批股股长 艾春华 |
|||
|
3 |
办理建筑许可 |
文国民 |
县住建局(县人防办) |
副局长邙献雄 |
行政审批股股长 蒋玉萍 |
县科工局、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城管和综 合执法局、县政务服务中心、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 |
|
4 |
获得用电 |
余亚军 |
郴电国际临武分公司 |
副总经理刘传军 |
市场营销部负责人 罗文钦 |
县住建局(县人防办)、县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县 发改局、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市场监管局 |
|
5 |
获得用水 获得用气 |
文国民 |
县供排水公司 |
职工董事王小军 |
安装报装部负责人 陈抒洪 |
县住建局(县人防办)、县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县 发改局、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市场监管局、县供排 水公司及各燃气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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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管和综合执法局 |
副局长王华成 |
禁燃执法队 唐建君 |
|
序号 |
营商环境评价指标 |
指标长 (县领导) |
指标优化推进办公室 |
责任人 |
责任科室 |
相关责任单位 |
|
6 |
登记财产 |
文国民 |
县自然资源局 |
副局长唐孝方 |
木动产登记中心主任 李泽 |
县税务局、县住建局(县人防办)、县城管和综合 执法局、县政务服务中心、县政府金融办、人民银 行临武支行、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县土地储备中心、 县住保中心、郴电国际临武分公司、县供排水公司、 金煌燃气公司 |
|
7 |
纳税 |
王益群 |
县税务局 |
纪检组组长朱安定 |
纳税服务股股长 蒋炳文 |
县人社局、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
8 |
获得信贷 |
王益群 |
县政府金融办 |
副主任苏传华 |
综合股股长 黄永安 |
人民银行临武支行、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县 财政局、县科工局 |
|
9 |
政府采购 |
王益群 |
县财政局 |
副局长雷建忠 |
政府采购和资产 管理股股长 付方国 |
有政府采购业务的县直相关单位 |
|
10 |
招标投标 |
王益群 |
县发改局 |
副局长蒋旭霞 |
招标投标负责人 颜香 |
县水利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建局等县直各行业 监管单位 |
|
11 |
政务服务 |
王益群 |
县政务服务中心 |
副主任胡洋华 |
政务服务管理股股长 刘水兵 |
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管局、临武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
|
12 |
劳动力市场监管 |
王益群 |
县人社局 |
副局长李平方 |
就业促进与劳动关系股 股长 陈宋强 |
县教育局、县医保局、县税务局、县市场监管局、 县财政局 |
|
13 |
市场监管 |
李强发 |
县市场监管局 |
副局长何德平 |
信用监管股股长 蒋临军 |
县应急管理局、县司法局、县直及省市驻临行政执 法单位 |
|
序号 |
营商环境评价指标 |
指标长 (县领导) |
指标优化推进办公室 |
责任人 |
责任科室 |
相关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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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包容普惠创新 |
余亚军 |
县科工局 |
副局长邓华 |
科技股股长 贺涛 •综合股股长 邓勇平 |
县科工局、县发改局、县政府金融办、临武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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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 |
李强发 |
县市场监管局 |
副局长邙生武 |
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股 股长 郭振中 |
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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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执行合同 |
李小平 |
县人民法院 |
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管宏 |
综合办公室主任 黄欣 |
县司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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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办理破产 |
李小平 |
县人民法院 |
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管宏 |
综合办公室主任 黄欣 |
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 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税务局、县人社局、县 政务服务中心、县科工局、县政府金融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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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 |
李小平 |
县人民法院 |
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管宏 |
综合办公室主任 黄欣 |
县委政法委、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县政府金 融办、县司法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