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98/2016-1736790 | 主 题 词: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发文日期: | 2016-03-1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统一登记号: | 责任部门: | 政务服务中心 | 时 效 性: | 长期公开 |
2015年临武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5年以来,我县按照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精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建设服务政府、透明政府的重要举措,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和制度建设情况
工作机制:县政府办确定为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县政务公开办为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宜;
队伍建设:由县政务公开办牵头,县电子政务办负责政府网站和信息公开专栏的建设与维护,县直各相关单位安排专人负责信息整理和发布。
制度建设: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等制度。
考核考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摆在重要议事日程,与其他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把政府信息公开列为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年终考核项目。
学习培训:在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中,认真组织单位人员学习,部署具体工作任务,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措施。
二、2015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2015年,我县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文件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并作为建章立制的重要内容。目前,全县只保留了国土、教育、林业三个部门网站,其余网站所有信息全部整合至门户县政府门户网站。目前县政府门户网站设有一级栏目5个、二级栏目62个、三级栏目125个。2015年度,我县政府门户网站更新发布各类信息3万余条,上报信息超过6000条。
(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1、行政权力清单公开情况。一是加强行政权力运行事项动态调整的信息公开。对承接省、市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及时制定了办事指南;对取消下放的县级行政审批事项,及时向社会公布并落实到位;对合并的行政审批事项,有关部门及时调整公布办事指南;及时公开办事流程,提高服务效率。二是推进行政权力运行过程和结果公开。做到从受理、接件、现场踏勘、审核、批准,到出件、出具办理结果的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公开。重点做好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行政审批项目审批过程、审批结果公开工作。三是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将事项、依据、条件、程序、期限、所需材料等方面内容统一编制办事指南,进行公开。
2、财政资金公开情况。我县积极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及时公开经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及报表,并对财政转移支付安排、执行情况以及举借债务情况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细化预决算公开内容,各部门预决算在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的基础上,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逐步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按照有关规定公开转移支付情况。“三公”经费决算公开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及时完整公开政府采购项目信息、采购文件、中标或成交结果、采购合同、投诉处理结果等。按照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有关规定,及时准确披露相关信息。临武县2015年预算单位共136个,当年批复预算单位共136个,其中:乡镇18个、保密单位4个(保密局、武警中队、消防支队、人防办)、省级垂直单位1个(湖南省农村经济调查队),应公开部门预算单位113个,当年已公开部门预算单位113个。临武县各单位预决算信息公开都是通过临武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的,公开内容包括:预(决)算信息说明、部门收支预(决)算总表、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决)算表、部门“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表、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3、公共资源配置公开情况。做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特别是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信息、保障性住房分配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推进工程质量治理行动的进展情况。公布了临武县当前二手房交易情况;县房地产经济激活财税收入信息;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办办事程序、办事须知;临武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情况;我县房屋租赁补贴发放名册;2015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公示;廉租住房家庭申报登记公告;《县社会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实施细则》以及《县城区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信息。定期公开住房公积金管理运行情况。做好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公示和供应结果公开工作,重点公开棚户区改造用地年度供应计划、供地时序、宗地规划条件和土地使用要求。推进征地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及时公开征地政策和征地信息。全面做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补助奖励政策和标准、初步评估结果、补偿方案、补偿标准、补偿结果等公开工作。
4、重大建设项目公开情况。重点围绕城市基础设施、节能环保、农林水、土地整治等涉及公共利益和民生领域的政府投资项目,推进审批、核准、备案等项目信息的公开,做好项目基本信息和招投标、重大设计变更、施工管理、合同履约、质量安全检查、资金管理、验收等项目实施信息的公开工作。已公开县果木场危房改造、乡镇卫生院、麦市中心小学食堂等各项工程项目审批、核准、监管及招投标信息。
5、公共服务公开情况。做好社会保险信息公开。定期向社会公开各项社会保险参保情况、待遇支付情况和水平,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和结余情况等信息。及时发布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以及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诊疗项目范围、辅助器具目录等信息。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重点做好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政策公开工作;加大救助对象人数、救助标准、补助水平和资金支出等信息公开力度。推进教育领域信息公开。推动制定学校财务公开制度,加大学校财务公开力度。
全面实施学校招生“阳光工程”,推动县一中、三中等学校重点做好录取程序、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事件违规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信息公开工作。深化医疗卫生和计生信息公开。做好法定传染病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公开,推动医疗机构落实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公开医疗服务价格、收费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规定做好相关信息公开工作。做好科技管理和项目经费信息公开。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做好就业信息公开。
6、国有企业公开情况。推进县属国有监管企业信息公开。做好监管企业主要财务指标、业绩考核结果等信息公开工作,加大改革重组、企业负责人职务变动及招聘等信息公开力度。研究制定监管企业财务信息公开指导意见,明确公开范围、内容、程序、工作要求等,进一步推动监管企业信息公开工作。
7、环境保护信息公开情况。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进一步推进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污染物排放、污染源、建设项目环评等信息公开,做好环境重点监管对象名录和区域环境质量状况公开工作。加大环境执法检查依据、内容、程序和结果公开力度。公开群众举报投诉重点环境问题处理情况,违法违规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名单和处理、整改情况。加强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公开,及时公布应对情况及调查结果。将总投资50万元以上的审批项目在网上进行公开,及时公布了查处造成环境污染的非法加工点、加强枯水期企业排污行为督查、开展建设项目环评及公示等相关信息。
8、食品安全公开情况。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做好食品药品重大监管政策信息、产生重大影响的食品药品典型案件,以及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药品监督抽检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发布食品药品专项整治行动信息和食品药品消费警示信息。公布了我县餐饮企业核发情况公示;公布我县药品零售企业核发情况;公示了我县2015年药品监督抽验质量公告;公开查获假药“德国强力消石素”等信息。
9、公共安全公开情况。做好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公布了县《2015年1-7月份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汇报》,通报了2015年我县生产安全事故、通报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案件。
10、社会组织、中介机构信息公开情况。推进社会组织、中介机构信息公开。加大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评估、年检结果、查处结果等信息公开力度。制定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信息公开管理办法,推动服务、收费等事项公开。建立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信息公开制度,公开提供服务的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名称、经营地址、资质状况等基本信息,以及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收费标准,方便企业和公众选择。推动慈善组织信息公开。
(二)政策解读情况。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重要政策法规,制定解读方案,加强议题设置,通过发布权威解读稿件、撰写解读文章等多种方式,及时做好科学解读,有效开展舆论引导。适应网络传播特点,更多运用图片、图表、图解、视频等可视化方式,增强政策解读效果。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对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重要政务舆情、重大突发事件等热点问题,依法按程序第一时间通过网上发布信息等方式予以回应,并根据工作进展持续发布动态信息。回应力求表达准确、亲切、自然,为群众提供客观、可感、可信的信息,发挥正面引导作用。
(三)制度建设情况。制定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为推进公开工作提供保障。
(四)指导本级本系统做好公开工作情况。经县主要领导批示,县政府办先后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临武县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临政办函〔2015〕27号)、《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实施意见》等,指导县本级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五)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目前,县政务服务中心共进驻30个窗口单位集中办公,窗口单位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服务事项和收费事项已大部分授权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受理,因场地问题未能进驻中心的其他具有行政审批的纳入综合窗口受理。一是围绕简政放权规范行政审批。为进一步规范审批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中心对县本级46个审批职能单位实施的246项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的75项办事服务事项、38项收费事项的办结时限进行了全面梳理并予以公布。所有审批服务事项的办理时限在法定时限的基础上压缩了50%以上,与项目建设相关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办理时限在法定时限的基础上压缩了2/3以上;二是积极统筹乡镇、村级(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政务服务中心结合美好乡村示范点建设,着力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城乡的政务服务体系着力解决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经费、办公场地、网络设施和人员配备问题。18个乡镇便民服务中心、289个村级(社区)便民服务点功能不断拓展,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新农保、新农合、人口计生等服务事项均已纳入受理;三是加强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应用。中心要求审批职能单位必须将所有办件信息实时、规范地录入网上行政审批系统中,拥有自建系统的单位必须在办理完成后的24小时内及时录入系统。政务服务中心定期组织窗口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加大批量导入、批量办结功能使用,有效缓解 “二次录入”的难题。2015年,网上审批系统办件量为41万余件,无超时办结,无红、黄牌。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建议。
当前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主动公开的广度和深度还要继续加大、依申请公开答复要进一步规范、公开的渠道和载体还需不断丰富、教育培训工作要进一步加强等问题。下一步,我县将继续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采取得力措施,狠抓落实,务求实效。
(一)充实公开内容。探索建立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工作制度,确保“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落到实处。我县将进一步推进文件报备和完善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的工作,按照《条例》要求,主动把公众密切关注的政府信息编入信息公开目录。对使用频率高、公众咨询多的政策法规和相关办事程序等,开设“网上互动平台”,建立与群众直接对话的“渠道”。
(二)创新公开方式。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县将继续探索政府信息公开的新形式、新渠道。尝试采用电子邮件发送、政务微博、手机报等公开方式,主动发布各类政府信息。结合信息化、政府网站的发展趋势,总结现有经验,探索政府信息公开的新途径、新方式,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知晓率。
(三)建设长效考核机制。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研究考核内容,制定考核方案。完善保密审查、信息送交、发布、考评、追究等制度,研究制定举报受理及督查调研制度。组织相关人员对全县各乡镇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调研,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时限、形式、内容、程序和运行机制,围绕政府信息公开重大课题组织调查研究,逐步完善和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机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5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6503 |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36 |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48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83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0753 |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250 |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0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46 |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1 |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1 |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1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1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15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1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1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13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12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11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1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4 |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2 |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20 |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98 |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10 |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81 |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 |
万元 |
5 |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5 |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6 |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2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