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095/2016-183301 主 题 词: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 2015-11-2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统一登记号: 责任部门: 县重点办 时 效 性: 长期公开
 

临重办发〔2015〕12号关于申报2016年临武县重点项目和前期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机关、企事业各单位: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为切实谋划好2016年县级重点项目,推进全县项目建设,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关于编报2016年郴州市重大建设项目计划和郴州市重大前期项目计划的通知》(郴政办电〔201556号)文件精神,经县重点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2016年续建重点项目。年度投资计划、总投资概算、建设内容、项目负责人及联系人等情况有变化调整的续建项目需重新填报申报表。

22016年新增重点项目。符合准入条件,年内可实质性动工的项目,按本通知要求申报。

32016年前期工作项目。正在进行前期工作,2017年以前可以动工建设的项目,可以申报。

、申报条件。申报县级重点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体要具备如下基本条件:①有关部门已审批(核准或备案)立项,已做好规划、用地、环评等前期工作;资金有明确渠道或来源,年度投资资金已落实;②生产经营性项目总投资在2000万元以上,年度计划投资规模在1000万元以上(公益性、农业产业化项目投资可适当放宽500万元以上);③2015年已列入重点项目管理,但2016年还需续建、扩建并有较大工程量、要在2016年下半年才能完工的项目。

、申报资料。凡申报县级重点项目的必须准备如下资料: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件,规划、用地、环评意见文件,其他相关资料,填报申报表(见附件)。

    、申报程序。由各乡镇人民政府或项目主管单位向县重点办申报,未明确主管部门的项目可由项目业主直接申报。经县重点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由县委办、县政府办行文确定。      

、申报要求。所报的项目必须具备年内开工条件,资金必须有保障;所定的投资计划、形象进度等指标任务一定要符合实际,必须确保年内目标任务的完成。

六、申报时间。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2016年度县级重点项目的申报工作,认真进行研究,将重点项目申报表盖章后,于20151120日前上报至县重点办,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县重点办邮箱:zdb6266118@163.com

办公地点:县四家大楼二楼D208

联 系 人:唐华江  18073518989  6266118

杜瑞斌  18273510474  6266118

 

附件:1、临武县2016年县级重点项目申报表

             2临武县2016年重点项目申报表编报说明

 

 

 

 

临武县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工作办公室

                                                                     2015114

临重办发〔2015〕12号关于申报2016年临武县重点项目和前期项目计划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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