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70/2025-3926770 | 主 题 词: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发文日期: | 2025-08-1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统一登记号: | 责任部门: | 县发展和改革局 | 时 效 性: | 长期公开 |
现将我县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4项反馈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进行销号前公示,公示时间:8月19日-9月1日,为期工作日10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联系临武县发改局办公室,电话:0735-6266318 ,地址:临武县人民政府办公楼三楼A309。
|
问题编号 |
24 |
|
反馈问题 |
湖南省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尚未得到根本性改善,以高耗能为主的产业结构调整进展缓慢。 |
|
整改目标 |
全县能源结构进一步优化,重点行业能源清洁利用水平显著提升,电煤以外其他领域的煤炭消费增长得到合理控制。 |
|
整改时限 |
2025年12月31日,并持续推进。 |
|
整改措施 |
(一)强化清洁能源供给。构建以风光水储一体化为主的清洁电能供给体系,力争到2025年,临武县风光水等清洁能源发电全县发电规模98%以上。推动“煤改气”,到2025年全县天然气消费量超2000万立方米,推动天然气消费占比有效提升。(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 (二)严格控制“两高”项目发展。严格落实《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两高”项目节能审查的通知》(湘发改环资〔2022〕163号)要求,对需进行“两高”论证的新建项目全面科学评估认证,认真分析评估项目对能耗双控、碳排放、产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质量的影响,落实煤炭等量替代方案。严格审批,坚决叫停新增用煤项目。对高耗能行业项目实施产能置换政策,严控高耗能行业新增产能。(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并持续推进) (三)加强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管理。指导重点用能单位科学制定节能减碳计划,实施节能技改和清洁生产改造。加强对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监察,不断提高重点用能单位的用能管理水平,持续不断降低高耗能行业的用能比重。指导企业做好能耗在线监测端系统建设和能源审计工作,持续推动煤炭减量替代。对具备条件的水泥、有色金属冶炼等行业,鼓励充分利用余热余压建设余热余压发电项目,降低煤炭消费。(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并持续推进) |
|
整改 完成 情况 |
(一)强化清洁能源供给情况。近年来,我县能源结构进一步优化。“十四五”期间新增临武高岭、东狮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获得备案,临武县龙岭香花铺风电场已取得核准。目前,全县已建成集中式风电场8座,最大发电能力为8.3417亿度/年。完成建设天然气长输管道1条,天然气分输站一座,监控阀室一座,桂阳-临武输气管道全长60公里,其中临武县23公里,分输站最大日输气量达120万方,最大管输能力达4.24亿立方米/年。 (二)严格控制“两高”项目发展情况。严格“两高”项目节能审查程序,全面加强“两高”项目监督管理,强化督促指导。安能、领能、大中锂电相关项目获得省发改委节能批复,亿丰、高新建材相关项目获得市发改委节能批复。不断完善立项审批程序,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持续优化。 (三)加强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管理情况。指导企业申报“绿色工厂”、设备更新项目,紧扣上级政策持续降低高能耗行业的用能比重,指导企业及时报送湖南省煤炭产供销储运信息监测系统信息,不断提高用能单位的用能管理水平。 |
|
整改验收销号初步审核结论 |
整改措施已全部落实,达到了预期整改目标,同意上报验收销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