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70/2025-3949935 | 主 题 词: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发文日期: | 2025-10-1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统一登记号: | 责任部门: | 县发展和改革局 | 时 效 性: | 长期公开 |
现将我县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3项反馈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进行销号前公示,公示时间:10月13日-10月17日,为期工作日5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联系临武县发改局办公室,电话:0735-6266318 ,地址:临武县人民政府办公楼三楼A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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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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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问题 |
郴州市尚未摆脱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的发展方式,2022年六大高耗能产业占规模工业增加值比重达45.3%,高出全省平均水平(30.3%)15个百分点,原煤消费总量占全市能源消费66.7%,天然气、电力、生物质燃料消费总量仅占全市能源消费的18.8%;2023年第一季度,煤炭消费合计达到118.8万吨,占工业生产能源消费量的71.8%左右,能源消费结构问题突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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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目标 |
六大高耗能行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的比重和煤炭消费比重逐年下降。到2025年,煤炭消费比重下降至41%左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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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时限 |
2025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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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措施 |
(一)优化产业结构。持续推进传统产业技术改造、智能改造、绿色改造,逐步摆脱资源依赖型发展模式,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促进产业层次向中高端迈进、生产方式向集约节约转变。 (二)严控“两高”项目。进一步推进在建高耗能项目排查梳理工作,对梳理出的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措施清单实行定期调度、滚动更新。对已开工建设的高耗能项目进行节能监察,严格按照要求整改;对拟建项目严格执行项目准入制度,衔接“三线一单”,未按规定进行节能审查或节能审查未通过的项目坚决不允许开工建设。对存量“两高”项目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督促进行节能改造,淘汰落后产能和设备。 (三)加大节能监察力度。加大重点项目、企业、单位的节能监察力度,对确认存在违反节能法律法规的被监察单位,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对未违反相关法规,但存在不合理用能的,下达节能监察建议书,限期整改到位。(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 (四)调整煤炭消费量。积极引导有色、建材等重点行业减煤降碳、节能增效,严格控制主要用煤行业煤炭消费,新建、改扩建项目实行用煤减量替代,并通过存量挖潜替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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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完成情况 |
(一)优化产业结构情况。结合地方特色发展新业态,转变农业发展模式,鼓励技术创新,提高农产品质量,增加农民收入。挖掘服务业发展潜力,立足特色农产品和矿物宝玉石优势,打通商品流通渠道。加快推进结构合理、特色鲜明、绿色低碳、核心竞争力强的现代工业体系,吸收传统产业技术、智能、绿色改造的经验,积极促进我县锂电产业发展。 (二)严控“两高”项目发展情况。严格“两高”项目节能审查程序,全面加强“两高”项目监督管理,强化督促指导。安能、领能、大中锂电相关项目获得省发改委节能批复,亿丰、高新建材相关项目获得市发改委节能批复。不断完善立项审批程序,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持续优化。 (三)加大节能监察力度情况。积极配合省市节能监察部门开展监察活动,确保节能监察通知书及时送达企业,组织相关单位联合走访,积极参与节能监察线上、线下培训。指导企业规范用能行为,督促企业认真实施节能降碳要求措施。 (四)调整煤炭消费量情况。指导企业申报设备更新项目,紧扣上级政策持续降低高能耗行业的用能比重,指导企业及时报送湖南省煤炭产供销储运信息监测系统信息,不断提高用能单位的用能管理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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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验收销号初步审核结论 |
整改措施已全部落实,达到了预期整改目标,同意上报验收销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