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jjhkjswj/2018-235863 主 题 词: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 2017-11-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统一登记号: 责任部门: 经济和科技商务局 时 效 性: 长期公开
 

信息化专项规划、非财政性资金建设的信息工程设计施工方案备案

一、法律法规依据

《湖南省信息化条例》第十三条:第三项

信息工程应当符合信息化规划和信息安全管理要求。

使用非财政性资金建设的信息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将工程设计施工方案报信息化主管部门备案。

二、办理条件:

1、符合本行政区域信息化规划和信息安全专项规划; 2、系统建设总体方案科学可行,所采用的技术方案和设备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 3、运行管理制度及所采用的产品符合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要求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概预算经济合理; 5、资金来源已落实

三、材料名称:

1、用非财政性资金建设的信息工程项目备案申请书 。2、信息安全技术和管理方案 。3、安全风险评估和安全需求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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