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109/2015-156540 | 主 题 词: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发文日期: | 2010-04-1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统一登记号: | 责任部门: | 时 效 性: | 长期公开 |
一、什么是基层法律服务所?
是指在农村的乡镇和城市街道以司法助理员为骨干、以招聘的法律工作者为主体而组建起来的一种新型的法律服务组织。它在司法行政机关的管理和指导下,通过担任法律顾问、民事代理、民间调解、咨询代写文书、协办公证等多种服务手段,立足基层社会,就近及时、便利地面向广大公民、企业事业、法人和政府机关提供有偿法律服务。
二、基层法律服务所的业务范围是什么?
(一)担任法律顾问
(二)代理参加民事、经济、行政诉讼活动
(三)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
(四)主持调解纠纷
(五)解答法律咨询
(六)代写法律文书
(七)协助办理公证事项
(八)办理见证
(九)协助基层司法所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其他有关业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