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109/2015-156539 | 主 题 词: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发文日期: | 2010-04-1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统一登记号: | 责任部门: | 时 效 性: | 长期公开 |
一、 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具备什么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
(三)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
(四)品行良好。
实行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前取得的律师资格凭证,在申请律师执业时,与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合格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二、如何请律师?
1、要审查资格。当事人在请律师时,一定要审查律师的资格,看其是否有律师执业证。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不得以律师名义执业,不得为牟取经济利益从事诉讼代理或辩护业务。
2、要了解机构。请律师要到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
3、要签订协议。请律师要签订书面协议,将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约定明确。
4、要授权明确。当事人聘请律师,在填写授权委托书时,应写明是一般委托还是全权代理。
5、要慎重付款。按规定应交律师事务所的正当费用应当付清,但对律师私下索要的所谓活动费用一定要拒绝。
三、律师事务所的业务范围有哪些?
1、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2、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3、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委托,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为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4、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5、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6、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7、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