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0109/2016-181408 主 题 词: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 2016-04-0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统一登记号: 责任部门: 县司法局 时 效 性: 长期公开
 

法律援助

一、什么是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是指在国家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的指导和协调下,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等法律服务人员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给予减免、免收费提供法律帮助的一项法律制度。

二、法律援助的对象有哪些?

1、具备以下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申请法律援助:

⑴有充分理由证明为保障自己合法权益需要帮助;

⑵确因经济困难,无能力或无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公民经济困难标准由各地参照当地政府部门的规定执行)

2、盲、聋、哑和未成年人为刑事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没有委托辩护律师的,应当获得法律援助。

其他残疾人、老年人为刑事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因经济困难没有能力聘请辩护律师的,可以获得法律援助。

可能被判处死刑的刑事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律师的,应当获取得法律援助。

3、刑事案件中外国籍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指定律师辩护的,可以获得法律援助。

4、经审查批准的法律援助申请人或符合条件、接受人民法院指定的刑事被告人、嫌疑人为受援人。在法律援助过程中,受援人可以了解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活动的进展情况;受援人有事实证明法律援助承办人员未适当履行职责的,可以要求更换承办人。

5、受援人因所需援助案件或事项的解决而获得较大利益时,应当向法律援助机构支付服务费用。

三、法律援助的主要形式有哪些?

1、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

2、刑事辩护和刑事代理;

3、民事、行政诉讼代理;

4、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

5、公证证明;

6、其他形式的法律服务。

四、如何申请法律援助 ?

公民申请法律援助 ,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提出:

1、请求国家赔偿的,向赔偿义务机关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向提供社会保险待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义务机构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3、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向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义务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4、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向支付劳动报酬义务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5、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向被请求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6、刑事诉讼中有关人员申请法律援助的,应当向审理案件人民法院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的申请由看守所在24小时内转交法律援助机构。

7、申请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提出申请。

五、申请法律援助必须提交哪些证件、证明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或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2、经济困难的证明,街道(乡镇)、劳动部门和有关单位出具的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济状况证明;

3、申请援助事项的基本情况以及有关的案情材料;

4、法院或仲裁机构的立案通知书;

5、法律援助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申请人为未成年人或无行为能力人的,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申请。

六、申请法律援助有哪些程序?

1申请。申请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申请法律援助者持上述必备的材料和申请法律援助的报告到县法律援助中心提出申请。

2、审查与受理。法律援助中心收到当事人的申请材料后,进行审查,对于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决定受理,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向当事人作出不予受理理由的书面说明。

3、办理法援案件。对于受理法律援助申请的,法律援助中心立即指派承办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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