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0109/2018-1775984 主 题 词: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 2018-02-1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统一登记号: 责任部门: 县司法局 时 效 性: 长期公开
 

临武县司法局机构信息(2018年)

根据《中共临武县委  临武县人民政府关于临武县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临委字(2015)15号和《中共临武县委 临武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武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临办发〔2015〕5号)文件精神,保留临武县司法局。县司法局是主管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县政府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全县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制订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县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依法治理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三)负责管理公证机构和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协助市律师协会管理全县律师机构;监督管理全县律师工作、法律服务工作和公证业务活动;负责管理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四)监督管理全县法律援助机构,监督管理法律援助工作。

(五)负责基层司法所建设,负责基层司法工作及其法律服务、保障工作。

(六)管理、指导全县人民调解工作。

(七)负责本县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基层司法助理员开展社区矫正日常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八)组织实施司法考试,负责全县司法行政人员培训,指导全县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

(九)监督和管理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

(十)负责全县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基层司法行政干部的管理;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行政执法监督检查。

(十一)承担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法治临武”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司法局内设5个职能股室:

(一)办公室(加挂“政工室”牌子)

拟定全县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要点并监督实施;组织法律政策理论调研;参与县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制订;负责局机关行政管理、思想政治、人事管理、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制定局机关各项工作制度,起草综合性材料;管理局机关行政经费、国有资产;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车辆管理、接待、档案、信息、信访、保密、安全保卫、机关考勤考核工作。

办公室设置岗位3个:主任(文秘综合)、财务管理、机关后勤服务(司机)。

(二)宣传教育股(加挂“临武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组织制定全县依法治理、普法规划,组织实施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在全体公民中开展普及法律常识教育工作;指导、协调全县依法治理工作;指导全县法学教育工作;指导管理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承担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宣传教育股设置岗位2个:股长(依法治县)、宣传教育。

(三)基层股

指导监督基层司法所和司法助理员工作;指导全县人民调解、法律服务工作;协助乡(镇)司法所、法律服务所调解各种疑难纠纷;协助乡(镇)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建立完善各种规章制度;负责司法员、调解员、法律工作者的业务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等工作。

基层股设置岗位设2个:股长、基层法律服务管理。

(四)社区矫正股

宣传、贯彻社区矫正工作的法规、政策;拟定全县社区矫正试点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对社区矫正试点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收集、分析、综合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信息,并做好相关数据统计;负责组织全县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本辖区内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

社区矫正股设置岗位2个:股长、社区矫正。

五)行政审批股

负责局机关政策法规方面的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审核清理工作,承办局机关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负责县司法局行政审批事项;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本系统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全县法律服务机构及法律服务工作者和公证员从业资格证的管理和年检注册审核申报;负责法律服务所的设立、变更、注销申报工作;指导、监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和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

行政审批股设置岗位2个:股长、行政审核。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县司法局机关核定政法专项编制16名。领导职数: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纪检组组长1名,政工室主任1名。机关党群组织按有关章程设置。

五、直属单位

(一)临武县公证处,股级,核定政法专项行政编制 3名。

主要职责是: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

(二)临武县法律援助中心,股级,核定政法专项行政编制3名。

主要职责是: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全县法律援助工作;总结推广法律援助工作经验,收集法律援助信息资料;承办协调县直法律服务机构和社会志愿者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受理公民法律咨询;负责案件分流、督办工作。

六、乡镇司法助理员

乡镇司法助理员共有省下达的单列专项行政编制23个,其人、财、物、事以司法局管理为主。各司法员为司法局派驻乡镇的工作人员。主要职责是:指导管理乡镇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实施本辖区的社区矫正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对刑释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帮教工作;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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