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109/2024-3688103 | 主 题 词: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发文日期: | 2024-01-0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统一登记号: | 责任部门: | 县司法局 | 时 效 性: | 长期公开 |
一、县司法局设下列内设7个职能股室:
(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局机关政务活动的协调安排、督查督办。负责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综合调研;拟订全县司法行政工作规划、年度计划;负责局机关综合性文件、报告的起草、审核。收集、分析、反馈各类司法行政信息。承办简报、新闻报道、文书档案、信访、综合统计、机要、保密、收发、文印、安全等工作;负责本行政系统应急管理、综合治理、信息化建设、车辆管理等工作。负责综合绩效考核、文明创建、平安单位创建等工作。负责局机关行政后勤、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局机关政务公开统筹工作;负责编制国家和省、市、县拨付的司法行政经费的预算、决算及使用情况的审核监督。管理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服装、警车等物资装备。负责全县司法行政各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的监督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核算与管理、统计、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
(二)政工室。研究和指导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办理司法所干部的考察考核、职务任免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等工作;承担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指导管理司法行政系统教育培训、考核奖励等工作。负责局机关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局直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平安单位的创建工作。
(三)普法与依法治理股(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组)。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和考法工作,指导全县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全县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工作;开展全面依法治县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议,拟定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规划建议,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县有关重要文件。研究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措施。负责拟定本系统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负责推进和落实司法行政改革工作;负责拟定全面依法治县决策部署的年度督察工作计划,开展重大专项督察,提出督察意见、问责建议,接受各部门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的备案;负责法治临武建设工作的年度考核工作。承担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四)社区矫正管理股(临武县社区矫正管理局)。研究制定全县社区矫正工作规划。负责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指导监督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负责全县帮教安置工作。
(五)行政复议与应诉股(县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拟定并组织实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制度。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县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应诉、赔偿案件统计分析工作,定期组织行政复议人员业务培训。研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工作中带普遍性的问题,提出完善制度、解决问题的建议。办理或协助办理县政府受理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承办不服县政府行政复议决定提起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工作。负责承办或组织承办以县政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负责承办或组织承办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县政府的行政诉讼案件应诉工作。负责县政府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处理因行政复议引起的信访事项。参与重大信访复核案件的答复处理。指导行政裁决工作。承办局机关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承办县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六)政府法律事务股(行政审批股)。负责指导全县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工作。承办县政府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承办县政府及其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受理并办理有关规范性文件违法的审查申请事项。承办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负责县直行政机关单位、乡镇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承担县人民政府法律事务工作。负责县政府法律顾问的聘用和管理,为县政府领导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负责对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和其他重大行政管理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或论证。组织或指导县政府重大决策和作出重大具体行政行为的听证。办理或指导办理涉及县政府的重大民事案件;参与重大招商引资活动的谈判,提出法律咨询意见。负责县政府重大合同的合法性审查及政府合同的备案管理。负责本系统司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县司法局行政审批事项。承担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担全县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及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查确认,承担全县行政执法证和行政执法监督证的审核发放和管理工作。负责协调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和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问题;负责县人民政府“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负责协调县政府各部门实施法律法规和规章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组织、推行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负责本级政府行政程序和规范行政裁量权的组织实施工;负责对有关职能部门承办的土地、山林、水流、矿藏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确认的审查呈报工作。
(七)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负责规划和推进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工作。参与编制国家司法鉴定、公证和仲裁名册并公告;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负责制定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协调推进司法所建设,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指导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负责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律师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律师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指导律师事务所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及律师行业党的建设。指导、监督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指导、监督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负责制定法律执业人员入职前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指导法学教育工作,统筹协调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联系指导县法律援助中心。
二、2个直属机构
(一)临武县法律援助中心。为县司法局直属股级机构。其主要职责是: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全县法律援助工作;总结推广法律援助工作经验,收集法律援助信息资料;承办协调县直法律服务机构和社会志愿者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受理公民法律咨询;负责案件分流、督办工作。
(二)临武县公证处,股级,为县司法局所属股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
临武县司法局办公室电话:6322500
临武县司法局负责人:邝云晖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夏季);
临武县司法局办公地址:临武县环城北路黄龙山植物园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