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078/2024-3787461 主 题 词: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 2024-03-0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统一登记号: 责任部门: 县民政局 时 效 性: 长期公开
 

关于调整2024年残疾人两项补贴重点民生实事 项目提标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残联《关于调整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的通知》(湘民发〔2024〕8号)和郴州市民政局、郴州市财政局、郴州市残疾人联合《关于调整2024年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的通知》(郴民发〔2024〕8号)等文件要求,为全面完成2024年省重点民生实事任务,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提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将全县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标准每人每月分别提高到90元。补贴发放实现应补尽补,动态管理。全县的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从2024年1月1日起执行,已发放资金的从执行时间节点开始补发。

  二、工作要求

  (一)及时发放资金。加快工作进度,确保资金及时发放,科学确定本地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标准和补助水平。补贴标准调整情况应当通过政务公开栏、信息平台、网络媒体等方式及时向社会公示。

  (二)做好资金测算。县民政部门将加强与县财政部门的对接,在充分使用上级财政资金的基础上,科学测算安排本级提标资金,确保提标工作圆满完成。

  (三)做好精准管理。县民政部门、残联和乡镇应每月开展一次补贴数据比对,比对残疾人退出低保和残疾人证状态变化等情况。县民政部门、残联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开展与殡葬火化、卫生健康死亡人口、公安人口库、监狱服刑等数据进行比对,切实做到“应享尽享、应补尽补”。严格落实精准动态管理,在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同步完成好相应的程序,做到线上线下数据信息发放一致。

  三、加强保障

  成立由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残联组成的联合工作领导小组,民政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单位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单位科室主要负责人为小组成员。联合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县民政局社会事务福利股。联合小组负责该项工作的安排部署、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和统筹协调,向社会公布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监督电话(县民政局6252153,县财政局6323520,县残联6329303),接受社会的咨询和举报。

  (一)加强资金保障。县财政局负责发放资金保障工作,要将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足额纳入财政预算,及时足额安排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在省级资金下拨前,由县财政局完成兜底保障,不得因结算原因影响资金发放。

  (二)落实工作责任。民政部门要履行牵头统筹职责,做好补贴发放监管、政策衔接及制度建设工作。财政部门要加强资金保障,及时足额安排补贴资金及工作经费。残联组织要加强残疾人证核发及管理工作,及时掌握反映残疾人需求,定期与民政部门、乡镇共享残疾人证办理及变更等情况,做好补贴相关审核工作。乡镇负责补贴的申请受理、初审、日常管理服务等工作。

  (三)加强政策宣传。充分考虑残疾人获取信息的特殊要求和实际困难,灵活运用多种媒介、采取多样化形式加强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宣传。县民政部门、残联以及乡镇要加强补贴政策解释工作,并及时协助有需求的残疾人办理补贴申请。

  临武县民政局       临武县财政局      临武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4年2月29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