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78/2021-3332603 | 主 题 词: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发文日期: | 2021-09-0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统一登记号: | 责任部门: | 县民政局 | 时 效 性: | 长期公开 |
局机关、各二级事业单位:
根据县人社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临武县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21〕7号)文件精神,为确保本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工作有序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工勤技能岗位考核领导小组
成立工勤技能岗位考核领导小组,组长蒋和国担任;常务副组长陈向国担任,副组长成员曹崇韩、王志坚、黄顺民、艾忠英,成员:邓海波、胡金华、黄章华,下设办公室(3108)由曹元阳任主任,黄晓芸负责日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的工勤技能一至五级岗位考核的具体组织实施,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基本任职条件,按照依法依规、公开透明、突出业绩的原则,组织符合条件的工勤人员进行考核,对考核工作的合规性、公平性、真实性负责。
二、考核对象范围
考核时在局机关或所属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从事技能工作且符合申报条件的在编在岗工勤人员。
原为工人身份、现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的人员,不列入工勤技能岗位考核范围。
三、报考条件
工勤技能岗位基本任职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以及岗位所需要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中专或高中及以上学历。
1、晋升工勤技能一级岗位(高级技师),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获得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技师资格,技师本工种岗位工作满5年及以上并在本工种工作年限满30年(如工作年限有间断的,可将间断前后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具有丰富实践经验,能解决本工种岗位操作和工艺上的技术难题,业绩突出,工作有创新,有传授技艺和培训技师、高级工的能力。
获得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技师资格,技师本工种岗位工作满3年及以上,近5年内3年年度考核优秀并参加国家和省级职业技能竞赛取得奖励名次;或近5年内3年年度考核优秀并取得省、部级技术革新成果获奖证书,或近5年内3年年度考核优秀并在国家级刊物发表论文,省级专业刊物发表论文两篇以上或出版专著;或近5年内3年年度考核优秀并获省、部级科技成果(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星火奖)三等奖以上。
2、晋升工勤技能二级岗位(技师),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获得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高级工资格,高级工本工种岗位工作满5年及以上并在本工种工作年限满25年(如工作年限有间断的,可将间断前后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能解决本工种关键性操作技术问题和生产中的工艺难题,有传授技艺和培训高级工、中级工的能力。
获得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高级工资格,高级工本工种岗位工作满3年及以上,近5年内3年年度考核优秀并在省、部级及其以上专业报刊上发表专业论文;或近5年内3年年度考核优秀并获省、部级科技成果(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星火奖)四等奖以上者;或近5年内3年年度考核优秀并获得国家和省、部级有关奖励或荣誉称号、技术成果。
3、晋升工勤技能三级岗位(高级工),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获得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中级工资格,中级工本工种岗位工作满5年及以上并本工种工作年限满20年(如工作年限有间断的,可将间断前后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
获得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中级工资格,中级工本工种岗位工作满3年及以上,近5年内3年年度考核优秀并在省、部级技术比赛中获得名次;或近5年内3年年度考核优秀并取得省、部级技术革新、技术发明成果并有证书;或近5年内3年年度考核优秀并获得省、部级劳动模范称号并保持荣誉。
4、晋升工勤技能四级岗位(中级工),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获得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初级工资格,初级工本工种岗位工作满5年及以上并本工种工作年限满10年(如工作年限有间断的,可将间断前后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
获得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初级工资格,初级工本工种岗位工作满3年及以上,近5年内3年年度考核优秀并在省厅(局)或市州级技能技术比赛中获得前3名的;或近5年内3年年度考核优秀并取得技术革新、技术发明成果并有市州级成果证书;或近5年内3年年度考核优秀并获得市州级及以上劳动模范称号并保持荣誉。
5、晋升技能五级岗位(初级工),须符合下列条件:
学徒(培训生)学习期或工人见习、试用期满,且在本工种工作年限满1年及以上,上年度考核合格。
6、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能参加考核:近3年年度考核有不合格情形的;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至本次工勤技能岗位考核工作实施时不满1年的;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或正在接受组织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期间的。
四、直接认定
新进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人员直接认定是指退伍(随军家属)或退役人员首次进入机关或事业单位后的技能等级直接认定,以及原在机关或事业单位以外的单位工作首次进入机关或事业单位后的工人的技能等级直接认定。
根据以下条件,按照个人申请、资格审核、等级确认及公示、备案、工资待遇兑现的程序及本办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1)已取得部队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合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高级工及其以下等级证书)的退伍军人或随军家属,退伍前或转入地方工作前持证服务满5年的,本年度考核合格,按已取得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等级认定。
(2)已在外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取得工勤技能等级证书(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证书)的,由用人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其原工勤技能等级考核证书原件及原考核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工勤技能考核档案资料依法认定。
(3)工作年限满25年及以上并从事本工种工作满15年以上或从事本工种工作满20年及以上,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的工人、退役军人,可申报工勤技能三级岗位的认定。
(4)工作年限满15年及以上并从事本工种工作满10年以上,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的工人、退役军人,可申报工勤技能四级岗位的认定。
(5)工作年限不满15年并从事本工种不满10年的工人、退役军人,试用期满且本上年度考核合格,可申报工勤技能五级岗位的认定。
五、考核程序及内容
(一)个人申请
个人根据所从事的工种岗位按照报考条件,按要求填报相关材料,向单位提出申请。报考的职业(工种)名称、等级原则上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设置。原岗位等级职业(工种)名称与公布的职业(工种)名称不一致的,可选择相关相近职业(工种)进行申报。申报岗位等级晋升人员,原则上不得改报其他职业(工种)。确因工作需要岗位变动,本人又能胜任新岗位工作的,经单位同意并在本单位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方可改报与新岗位相关相近的职业(工种)。
(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由用人单位组织,并在本单位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主管部门确认盖章,然后到县人社局工资福利股备案,备案时须带工勤人员学历证书原件和工勤技能等级岗位证书原件。
(三)考核
工勤技能岗位考核包括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五个等级。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工作生产业绩和技术业务水平三个方面。思想政治表现和工作生产业绩参照年度考核,年度考核基本合格以上即为考核合格,技术业务水平采用考试的方式,实行统一命题、统一时间考试。
(四)合格人员确定、公示
考核结束后,根据思想政治表现、工作生产业绩和技术业务水平考核情况,报局党委集体研究确定合格人员名单,经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办理确认手续,下发确认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资格文件。
(五)待遇兑现
用人单位提交《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登记表》、确认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资格文件等资料到县人社局工资福利股备案后办理工资异动手续。
六、工作要求
工勤技能岗位考核工作事关每个工勤人员的切实利益,工勤技能考核领导小组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采取多种方式做好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工作,加大对报名审核、考试现场、考核过程的监管力度,对不执行政策规定、弄虚作假的工作人员和参考人员,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附件: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登记表
临武县民政局
2021年8月25日
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
考核登记表
姓 名
工作单位
申报岗位(级别)
申报工种
填表时间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
|
姓名 |
|
性别 |
|
民族 |
|
近期一寸 免冠照片 |
||||||||
|
身份证号码 |
|
文化程度 |
|
|||||||||||
|
参加工作 时间 |
|
健康状况 |
|
|||||||||||
|
所在单位 |
|
|||||||||||||
|
现等级岗位 情况 |
现(工作)岗位 |
|
归属行业 |
|
||||||||||
|
技术 等级 |
|
技术工种 |
|
工种代码 |
|
|||||||||
|
现等级工种岗位工作年限 |
|
本工种岗位累计工作年限 |
|
|||||||||||
|
申请考核 工种及岗位 |
|
归属行业 |
|
申请考核 岗位等级 |
|
|||||||||
|
工种代码 |
|
|||||||||||||
|
主 要 工 作 |
年 月至年 月 |
在何单位 |
从事何工种 |
|||||||||||
|
|
|
|
||||||||||||
|
|
|
|
||||||||||||
|
|
|
|
||||||||||||
|
日常考核 情况 |
|
|||||||||||||
|
何时何地受 过何种奖励 或处分 |
|
|||||||||||||
|
近三年年度 考核结果 |
年 |
年 |
年 |
|||||||||||
|
|
|
|
||||||||||||
|
主要技术工作业绩(生产成就、技术攻关、指导传授技艺和职业技能培训等) (篇幅不够,可另加附页) |
||||||||
|
|
||||||||
|
破格申报条件(科技成果、发明创造、专著、省/部级奖励或荣誉称号等): |
||||||||
|
|
||||||||
|
个人 申请 |
本人所填报的上述资料真实有效,符合申报岗位所需的考核条件。如有虚假陈述,承诺自动放弃本次考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
所 在 单 位 意 见 |
经审查核实,该同志以上 情况属实,符合工勤技能( )级岗位考核申报条件。 核查人(签名): 单位(章) 年 月 日 |
|||||
|
单位 主管 部门 意见 |
同意该同志参加工勤技能( )级岗位考核。 单位(章) 年月 日 |
|||||||
|
考核 成绩 |
思想政治表现 |
工作生产业绩 |
技术业务水平 |
|||||
|
理论知识 |
操作技能 |
|||||||
|
|
|
|
|
|||||
|
所在 单位 意见 |
经考核,该同志符合工勤技能( )级岗位资格。 单位(章) 年 月 日 |
|||||||
|
单位 主管 部门 意见 |
同意确认该同志符合工勤技能( )级岗位资格。 单位(章) 年 月 日 |
|||||||
|
县人 社局 备案 意见 |
年 月 日 |
|||||||
说明:1、工勤技能岗位等级分为:一级岗位(高级技师)、二级岗位(技师)、三级岗位(高级工)、四级岗位(中级工)、五级岗位(初级工)。
2、本表一律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要求清楚工整,一式二份(本人档案、所在单位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