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078/2021-3231919 主 题 词: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 2021-01-1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统一登记号: 责任部门: 县民政局 时 效 性: 长期公开
 

2021年临武县民政局财务制度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会计档案管理,促进会计工作为单位经济发挥积极作用,保证财务资料的安全和完整,根据国家《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称会计档案包括:

1、纸质档案:手工填写的或是通过计算机打印形成的纸质会计资料,包括:

①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②会计账簿类: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辅助账簿,其他会计账簿。

③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其他财务报告。

④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2、电算化会计档案,通过财务会计核算软件导出的以磁性介质或光盘存储的财务会计数据。

三、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由计财股和档案室管理员共同负责。其中会计档案的整理立卷,装订成册,前期保管,办理借阅由计财股具体负责,会计档案的后期保管由档案室管理员具体负责,会计档案的销毁由档案室管理员会同计财股共同负责办理。

四、会计档案的移交,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暂由计财股保管一年,期满之后,由计财股按照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填写交接单,由双方经办人交清清楚后移交档案室统一保管。

移交档案室保管的会计档案,原则上当保持原卷册的封装。个别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由档案室会同计财股经办人员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责任。

五、会计档案的借阅,保存的会计档案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经分管财务的局领导批准,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严禁借阅人员在会计档案上涂画、拆封和抽换、借出的会计档案,由档案管理员按期如数收回,并办理注销借阅登记手续。

六、会计档案的保管,会计档案编号后分年分类按序存放,档案保管要采取防火、防潮、防虫、防磁措施;采用磁性介质或光盘存储的财务会计档案要做留有副本,尽量存放在两个不同的地点,各类会计档案保管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保管期限执行。

七、会计档案的销毁,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由档案室管理员会同计财股共同提出销毁意见,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销毁会计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销毁时间等内容。单位负责人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后,由档案管理员和计财股共同派员监销。销毁后,经办人在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单位负责人。

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局机关国有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依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称固定资产包括:

1、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一般设备、专用设备等,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1000元,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为固定资产。

2、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大批量同类物资,按固定资产管理。

三、固定资产管理部门

1、办公室为局机关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

2、办公室的工作职责,负责制订局机关各部门固定资产的配备及使用标准,负责固定资产采购、验收、保管、维修保养工作。负责固定资产备查簿(卡片)登记工作,负责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盘点,清理核对工作。负责对固定资产调拨、报废、残值处理等有关管理工作。

四、固定资产核算部门

1、计财股为局机关固定资产的核算部门。

2、计财股的工作职责:负责对机关固定资产进行综合管理,具体负责固定资产经费计划的安排,负责向同级财政政府采购中心及核算中心办理固定资产采购结算工作,负责对固定资产增减变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负责对固定资产总账及明细分类账核算,负责完成同级财政资产管理部门要求的各类资产管理数据、报表等的报送,协助办公室进行固定资产盘点工作,做到账实相符。

五、固定资产的购置:

1、每年按照财政预算经费安排设备购置计划,由办公室根据当年办公设备购置需要,与计财股衔接,制订固定资产购置计划,经局领导审定批准后实施。

2、属政府采购范围内的固定资产,不得自行采购。先由办公室填报设备政府采购申请表,再由计财股根据经费来源,向财政政府采购中心及核算中心等部门办理购置,结算手续。

3、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固定资产,应在进行广泛的市场询价基础上择优购置。

六、固定资产的验收、保管、使用(包括借用、调拨)处置:

1、新购入的固定资产,应先做好验收工作。由使用科(股)室及使用人验收、验收人员要严格把关,对所验固定资产的数量、质量、附件、资料等要认真检查,经办公室签署意见登记备案后,连同发票交计财股办理报支手续。

2、各部门使用的固定资产,领用及保管要落实使用责任人,贵重财产除安排专人保管外,还要落实安全保管措施,各股室负责人是本股室固定资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固定资产外借必须经局领导批准,未经批准不得随意转借。

3、固定资产变更使用管理部门,必须经办公室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

4、固定资产的处置(调出、变卖、盘亏、报废、丢失、损坏)都必须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处置收入按财政规定办理。

A、资产处置由办公室会同计财股技术部门审核鉴定,提出意见,按审批权限报送审批。

B、固定资产处置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资产的出售与置换应当采取拍卖、招投标、协议转让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C、固定资产处置的变价收入和残值收入,按照财政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七、固定资产的清查

每年12月底由办公室牵头,计财股配合,组织各股室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理,做到账物相符。

八、固定资产的赔偿

各股室的固定资产都应保证安全、完整。由于管理使用不妥,造成损失或者遗失(包括失窃)的,都要按情节轻重给予一定的经济赔偿,情节严重的,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


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一、为加强会计档案管理,促进会计工作为单位经济发挥积极作用,保证财务资料的安全和完整,根据国家《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称会计档案包括:

1、纸质档案:手势填写的或是通过计算机打印形成的纸质会计资料,包插:

①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②会计账簿类: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辅助账簿,其他会计账簿。

③财务报告类:月底、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其他财务报告。

④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2、电算化会计档案,通过财务会计核算软件导出的以磁性介质或光盘存储的财务会计数据。

三、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由计财股和档案室管理员共同负责。其中会计档案的整理立卷,装订成册,前期保管,办理借阅由计财股具体负责,会计档案的后期保管由档案室管理员具体负责,会计档案的销毁由档案室管理员会同计财股共同负责办理。

四、会计档案的移交: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暂由计财股保管一年,期满之后,由计财股按照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填写交接单,由双方经办人交清清楚后移交档案室统一保管。

移交档案室保管的会计档案,原则上当保持原卷册的封装,个别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由档案室会同计财股经办人员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责任。

五、会计档案的借阅:保存的会计档案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经分管财务的局领导批准,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严禁借阅人员在会计档案上涂画、拆封和抽换。借出的会计档案,由档案管理员按期如数收回,并办理注销借阅登记手续。

六、会计档案的保管:会计档案编号后分年分类按序存放,档案保管要采取取火、防潮、防虫、防磁措施;采用磁性介质或光盘存储的财务会计档案要做留有副本,尽量存放在两个不同的地点,各类会计档案保管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保管期限执行。

七、会计档案的销毁: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由档案室管理员会同计财股共同提出销毁意见,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销毁会计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销毁时间等内容,单位负责人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后,由档案管理员和计财股共同派员监销。销毁后,经办人在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单位负责人。

报账流程图

 

取得或填制原始凭证

经办人和办公室负责人签名并注明用途

局相关领导审阅

财务、办公室负责人审核签字

分管纪检、财务等领导审批签字

出纳复核付款

 

 

报支注意事项:

1、原始发票的基本要求:基本要素齐全,内容真实,大小写金额必须相符,除属个人劳务,补助性质的单据外,报销的原始票据必须符合财政、税务部门的规定。

2、凡属应纳入固定资产管理的购置费票据,经办人在局采购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还需办理固定资产登记手续,登记完成后再交会计进行审核报账。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