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078/2021-3396822 主 题 词: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 2021-11-1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统一登记号: 责任部门: 县民政局 时 效 性: 长期公开
 

2022年临武县民政局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2022年临武县民政局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一、单位基本情况

1、人员编制情况;2、主要职责;3、内设机构。

二、2021年收支预算情况

1、收入预算情况;2、支出预算情况。

三、2022年收支预算情况

1、收入预算情况;2、支出预算情况;3、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四、重要事项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情况;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三公经费;3、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5、政府采购情况。

六、名词解释

七、预算公开表格目录。

1、收支总表;2、收入总表;3、支出总表;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费分类);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      性基金;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1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19、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20、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21、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22、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2年民政局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情况

核定民政局编制数合计39名,行政编制数14名,事业编制数25名,工勤人员编制数0名。现有在职在岗在编职工42人,离退休18人,临时工0人,其中:纳入本单位部门预算在职在岗在编统发37人,非统发5人。车辆编制1辆,现有车辆1辆。

主要职责:

1、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2、负责全县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负责县属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和年度检查工作;3、负责实施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法规,指导全县村(居)委会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4、负责全县行政区划、现在区域界限、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县中心城区道路、桥梁的地名的命名、更名工作;5、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婚姻管理政策法规,承办有关婚姻登记工作;6、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殡葬管理政策法规、服务规范,承担殡葬服务机构管理工作;7、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养老服务政策、法规、标准,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养老服务工作,承担全县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8、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法规、标准,健全全县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9、负责制度和监督管理全县慈善活动和社会捐助工作,负责全县福利彩票发行工作;10、负责指导福利彩票发行;11、负责推进全县社会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12、负责全县老区扶贫项目的考察、论证、审核和呈报,老区扶贫资金的分配、管理与监督。

内设机构:

民政局机关内设6个职能股室: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规划财务股(革命老根据地经济开发促进股)、社会组织管理股(行政审批股)、社会救助和养老服务股、基层政权建设和区划地名股、社会事务福利股。

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4个,分别是:临武县民政事务中心、临武县社会福利中心、临武县救助管理站、临武县殡仪馆。

本单位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内设机构已全部纳入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二、2021年收支预算

1、收入预算553.5万元,其中:财政一般预算拨款518.5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5万元。

2、支出预算55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9.2万元(工资福利支出390.2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4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项目支出114.3万元。

三、2022年收支预算

2022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初预算数9019.8万元;其中:财政一般预算拨款3541.8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5478万元。2022年收入预算较2021年增加8466.3万元,原因是财政推行预算管理一体化,单位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都能在预算批复中体现,我单位所有的民政专项支出均在项目支出中,城乡低保、特困补助等民政专项全年支出金额较大,而2021年预算批复只体现单位基本支出,故和2021年相比有较大的差距。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9019.8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964.4万元,支出较2021年相比增加8461.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1.5万元,支出较2021年相比增加2.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3.9万元较2021年增加2.7万元。支出较去年预算增加846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9.6万元,项目支出增加8426.7万元,原因是财政推行预算管理一体化,单位项目支出都能在预算批复中体现,我单位所有的民政专项支出均在项目支出中,城乡低保、特困补助等民政专项全年支出金额较大,而2021年预算批复只体现单位基本支出,故和2021年相比有较大的差距。

(三)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

四、重要事项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019.8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2年年初预算数478.81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党组织活动经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2年年初预算数为8541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其中:1、民政专项业务经费17万元,主要用于居家养老稽查、边界联检、城乡低保动态核查、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管理工作等办公用品及下乡差旅费、因数费等开支2、救助站管理专项资金20万元,主要用于救助站临聘人员工资,救助站办公用品、差旅费;3、“留住乡愁”编辑经费,主要用于对我县南强镇、汾市镇、水东镇、金江镇4个乡镇76个行政村,339个自然村进行拍摄。4、60周岁以上基本养老服务补贴7万元。5、百岁老人补助27万元。6、60年代精简退职人员救济补助15万元。7、残疾人两项补贴900万元。8、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1082万元。9、城市特困人员生活补助144万元。10、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3464万元。11、农村特困供养人员生活补助1163万元。12、高龄老人补助740万元。13、孤儿基本生活补贴110万元。14、敬老院维修经费30万元。15、敬老院运行保障经费344万元。16、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185万元。17、特困人员护理补贴80万元。18、流浪乞讨人员救助配套资金45万元,主要用于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的生活救助和医疗救助;19、特困供养人员生活用品购置经费(上级补助)35.00万元,主要用于特困供养人员购置生活用品;20、社工站运转经费98万元,主要用于社工日常开支和社工工资及社保等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本级的机关(事业)单位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1.3万元,主要含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办公设备购置、党建工作经费等机关运行费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49万元,2022年增加2.3万元,同比上升4.7%,原因是2022单位新增3名工作人员,增加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维修等办公日常运行经费。

“三公”经费预算: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1年减少5.5万元,同比下降55%,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减少公务用车,规范公务接待活动,坚持厉行节约,从严从紧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三)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901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8.8万元,项目支出8541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国有资产总额:881.13万元。其中:(1)土地、房屋占有使用情况:土地、房屋及构筑物价值 811 万元。(2)专用设备占有使用情况:专用设备价值43.29万元。(3)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使用情况:26.86万元。

(五)政府采购情况: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六、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

民政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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