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依法仲裁县域内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根据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授权,负责全县仲裁员的培训、考核、任免;负责对各乡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进行指导;承担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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