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121/2024-3803199 | 主 题 词: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发文日期: | 2024-03-2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统一登记号: | 责任部门: | 县自然资源局 | 时 效 性: | 长期公开 |
2023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切实履行依法治国的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及相关文件精神,不断加强领导、强化措施,进一步规范自然资源行政执法行为,努力提高依法管理、依法行政水平,切实履行好法律法规赋予自然资源部门的职责。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供保障。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任组长,局长任常务副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县自然资源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法制信访股设立了办公室,具体负责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日常工作。制定并下发了《临武县自然资源局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结合实际,讨论并捋清了今年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并利用多种形式,进行了详细的安排部署,在全局自然资源工作会议上,及时传达省市自然资源工作会议精神,并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做了系统安排,同时,结合我县土地、矿产利用实际,重点就用地报批、耕地保护、卫片执法等工作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安排用途管制股、土地储备中心等工作人员,积极向省市做好用地报批等工作,以杜绝未批先建等违法用地行为的发生。
二、完善制度,科学制定规范性文件
(一)制定了《临武县自然资源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临武县自然资源局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临武县自然资源局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制度》《临武县自然资源局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决定制度》《临武县自然资源局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临武县自然资源局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工作方案》多项制度,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保障。
(二)落实依法行政决策机制。一是落实重大决策集体研究制度。将土地使用权出让、拟订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制定基准地价、给予较重行政处罚和涉及全局改革和发展等重大事项纳入集体决策事项范围,由局组会议集体研究决定。二是落实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制度。对重大事项决策制订年度计划,决策过程中广泛征求意见并进行专家论证,提高决策的透明度、可行性、科学性和民主性。三是落实决策责任追究制。我局建立了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对违法违规决策及重大决策失误依法进行责任追究。
(三)做好规范性文件管理。一是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明确的不再制定规范性文件,确需制定规范性文件的,严格按照要求进行立项、起草、审查、决定、公布。二是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及时对我局起草或者实施的县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并将清理结果报送县政府进行审查。三是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规范性文件发布后按要求及时报相关部门备案。
三、加强学习培训,提高法治政府建设能力建设。
一是落实领导干部法律学习制度。制定2023年学法计划,坚持每周学习工作例会制度,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其他涉及自然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跟进学习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系列讲话相关重要论述,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法律意识。2023年组织学法5次,通过学习培训,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治政府建设的业务能力。
四、全面落实“三项制度”,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成立了专门的合法性审核机构,配置了2名审核人员,聘任了郴州星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廖新强担任法律顾问,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及行政规范性文件经过法律顾问审核,出具审核意见后报县司法局审核,强化了法制审核制度的落实,规范了执法行为,提高了执法质量,保障了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有力地促进了严格规范公正执法。
(二)全面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公示制定。我局将涉及重大利益和公共利益的、案件情况复杂或者社会影响较大的、需经听证程序作出决定的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进行法制审核的事项纳入重大法制审核范围,有利于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保证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适当性,提高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质量,避免错案的发生。
(三)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我局对土地、矿产违法案件按照共同责任机制的规定,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部门,对涉嫌违纪的依法移送纪委监察部门。明确行政执法责任,将行政执法职责落实到各分管领导、科室及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并建立行政执法考评机制。
五、依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严格落实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严格执法主体,落实持证上岗制度。按照要求完成了行政执法资格培训考试补考工作。我局备案的具有执法资格人员已全部取得了行政执法证。执法人员在执法时必须出示执法证,执法时必须有2名以上的执法人员。
(二)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一是我局明确规定执法人员要求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全程记录;二是为行政执法人员配备执法记录仪6台,对行政执法过程全部进行了记录,形成完整的行政执法卷宗,三是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及法律文书,行政执法严格按照原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查处工作规程》及原省国土资源厅《自由裁量权标准》执行,法律文书严格按照原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查处工作规程》法律文书样式制作下发,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按照执法程序,明确了执法过程中现场拍照记录入卷规范、执法记录仪及其他录音录像设备录制的音像资料也应记录入卷。确保每件行政执法案件有记录、有案卷,保障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完整,执法文书规范,案卷完整齐全;四是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积极开展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及纪检监察案卷检查、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按照执法文本、立卷归档是否规范,案卷中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足、自由裁量是否适当、程序是否正当进行检查,并对问题提出明确的整改意见,促进执法行为更加科学、规范。通过案卷评查规范了执法行为、提高了办案质量。
六、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是通过门户网站公开了我局行政执法主体资格信息,内容包括机构全称、法定代表人、执法职责与依据、投诉监督电话等,规范事前公示。二是通过县行政执法证件管理信息系统及时公示公开了我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信息,内容包括执法区域、执法类型等,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规范执法事中公示。三是推动事后公示。我局通过县公示平台定期公示行政许可事项和行政处罚情况,接受群众监督。截至目前共公示行政许可事项30条,行政处罚10条。
七、加大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的监督。积极落实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确定专人办理,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沟通,并做好办理情况的汇报、答复等具体工作。我局聘请了来自人大、政协、服务对象等社会各界3名人员作为政风行风监督员。对土地出让、征地拆迁、耕地保护、矿政管理等重点工作,接受政风行风监督,提升工作效能。
(二)积极做好行政复议工作。对本单位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明确作出行政行为的股室为案件承办股室,规定了办理程序、时限、责任追究等。认真履行行政复议决定书和建议书,对复议机关撤销的案件积极与申请人进行协调,妥善化解了行政争议。
(三)强化行政应诉工作,健全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加强队伍建设,强化业务培训,提升行政应诉人员的专业化水平。
八、依法化解矛盾纠纷
把信访维稳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依法及时办理信访、举报事项。2023年共计办理信访285件,目前已全部办结,按时办结率100%。所有信访、举报事项均得到及时办结。制定了两会及“国庆”期间信访维稳应急预案并成立了稳控领导小组,在重点时段、重要节日实行零报告制度,24小时值班,未出现集体上访和越级上访,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三)强化行政应诉工作,健全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加强队伍建设,强化业务培训,提升行政应诉人员的专业化水平。
九、存在的问题和工作打算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自然资源管理工作逐步向规范化、制度化迈进;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明显减少,矿产资源秩序逐步理顺,自然资源管理秩序明显好转。但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自然资源法治政府建设的整体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三项制度”还不完善;三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宣传力度不够。我们将在今后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进一步强化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机制。继续严格执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完善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加强行政执法人员专业知识、执法能力、执法水平的培训、指导和考核,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临武县自然资源局
二0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