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121/2025-3916137 | 主 题 词: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发文日期: | 2025-07-2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统一登记号: | 责任部门: | 县自然资源局 | 时 效 性: | 长期公开 |
临武县人民政府:
临武县汾市镇鑫星砖瓦用页岩矿,采矿许可证号C4310252015047**013*199,有效期自2018年6月1日至2023年6月1日。依据《湖南省普通建筑材料用砂石土矿专项整治行动方案(2019-2021年)》和《临武县普通建筑材料用砂石土矿专项规划(2020-2025年)》及临武县人民政府2021年8月19日下达的《关于关闭临武县花塘乡永昌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等6个矿山企业的决定》,该矿山属政策性关闭矿山。该矿业权人于2021年12月9日向我局提交了非油气采矿权注销申请书,2021年12月17日我局在矿业权编码系统进行了矿权注销。根据《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财综〔2023〕10号)第二十六条“已上缴中央和地方财政的矿业权出让收益、矿业权价款,因误缴、误收、政策性关闭、重大自然灾害以及非矿业权人自身原因需要办理退库的,从‘矿业权出让收益’,按入库时中央与地方分成比例进行退库。”
2025年6月,临武县自然资源局委托湖南兴地矿业权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临武县汾市镇鑫星砖瓦用页岩矿资源储量、出让收益结算书》结论显示,“经结算,临武县汾市镇鑫星砖瓦用页岩矿历年来缴纳出让收益35.74万元,有偿取得88.88万t控制资源量,出让单价0.40元/吨。矿山实际采损11.6万t资源量,矿山已有偿取得的资源量还剩余77.28万t,应退还出让收益30.91万元。”现特向县政府请求对该矿剩余已处置资源价款进行退付。
妥否,请批示。
附件:1、关于关闭临武县花塘乡永昌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等6个矿山企业的决定
2、临武县汾市镇鑫星砖瓦用页岩矿资源储量、
出让收益结算书
临武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