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121/2022-3517284 | 主 题 词: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发文日期: | 2022-07-2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统一登记号: | 责任部门: | 县自然资源局 | 时 效 性: | 长期公开 |
目录
第一部分临武县自然资源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临武县自然资源局单位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法律法规,拟定相关管理办法并贯彻实施。
(二)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按照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三)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
(四)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贯彻执行国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五)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六)负责建立全县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落实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负责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各项建设工程的规划审批和监督管理。
(七)负责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开发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建立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项目库。
(八)负责组织实施全县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贯彻执行耕地保护政策并实施,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九)负责管理全县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承担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十)负责落实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批。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二)负责全县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全县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和地图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十三)推动全县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制定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和计划并实施。组织实施国家技术标准、规程规范,起草地方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要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十四)根据授权,对乡(镇)政府落实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全县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指导乡镇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十五)贯彻执行国家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负责全县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十六)组织全县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森林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
(十七)负责全县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县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国家级、地方级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核发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定湿地保护规划,贯彻执行国家湿地保护相关标准,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十八)负责监督管理全县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拟定防沙治沙、荒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监督管理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组织沙尘暴灾害预测预报。
(十九)负责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
(二十)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编制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相关规定并组织实施。提出新建、调整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二十一)负责推进全县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拟订全县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政策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县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木承包经营工作。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二十二)负责拟定全县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计划,组织、指导林业产业发展、林产品质量监督。
(二十三)指导监督全县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和种质资源库建立,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监督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督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全县林业、草原生物种质资源和植物新品种保护。
(二十四)负责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二十五)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中央、省级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国家和省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全县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措施,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
(二十六)负责全县自然资源、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工作,负责全县自然资源、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
(二十七)负责编制全县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小区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指导乡镇总体规划、村镇规划的编制工作;负责全县规划编制内建设工程、建设项目的选址和布局的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全县规划内的建设用地及临时用地申请和有关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核发工作;负责全县城乡规划区内地籍、地形、房产测绘及重大项目的测绘实施工作。
(二十八)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九)职能转变。县自然资源局要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按照顶层设计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参与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力推进国土绿化,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划和归并整合。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精简下放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职能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三十)有关职责分工。与县应急管理局、县水利局等部门在自然灾害防治方面的职责分工。
1.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2.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全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重大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提出建议或作出决定。承担全县应对重大灾害指挥协调工作,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地震局、县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负责森林和草原火情监测预警工作,发布森林和草原火险、火灾信息。
3.县水利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全县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接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洪涝灾害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4.必要时,县应急管理局可根据相关部门的提请,以县应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1、办公室。(加挂政工人事股牌子)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文电、保密、机要、档案、政务公开、督察督办、提案办理、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全县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负责全县自然资源、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工作,负责全县自然资源(林业)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机关政治思想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党的建设和纪检监察、工青妇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局属事业单位财政府采购监督以及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职称评审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服务保障工作。
2、行政审批服务股。承担政务公开,负责简政放权和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等改革工作;负责全县土地、矿产、测绘、规划、林业等行政审批事项;负责矿山企业矿产开发的年检年审工作;具体承担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临时)》《乡村规划许可证》等证书;负责本局驻县政务中心自然资源办事窗口工作人员及日常事务管理。
3、国土空间规划股。负责具体执行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政策,承担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工作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县级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全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承担报上级政府审批的国土空间规划审核、报批工作。指导和审核涉及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重大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承担控制性详细规划、重要地块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报批备案和动态维护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审查城乡设计方案。拟订有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课题及创新能力建设。承担自然资源科技成果管理。负责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工作。承担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4、建设项目管理股。负责各类具体建设项目规划方案的前期服务和审查工作。负责旧城和棚户区改造规划工作。负责变更建设项目用地及房屋使用性质的规划审查。参与对批准各类建设项目规划验线和规划条件核实工作。负责各类市政工程项目的规划选址、用地预审及规划方案的前期服务和审查工作。负责市政管线的规划管理工作。参与对批准市政工程项目的规划验线和规划条件核实工作。具体负责建设工程项目规划竣工验收。
5、生态修复股(加挂营林股)。负责承担全县地质灾害的预防和治理、矿区生态恢复和环境治理等管理工作。承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政策研究工作,拟订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组织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承担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承担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工作。指导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负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隐患排查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注:林业没内容)起草国土绿化重大方针政策,综合管理林业等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承担草原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石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等工作。承担全市绿化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组织指导世界银行贷款林业项目、外资林业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申报、实施、有关管理及还贷。负责全市退耕还林工程项目和天然林保护项目实施;及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油茶等经济林的培育和开发利用。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组织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负责林业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
6、地质和矿业管理股。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全县地质工作,编制全县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有关地质勘查项目。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组织实施矿业权管理政策,管理省级授权及由市、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批的矿产资源矿业权的出让及审批等工作;协助办理调处矿业权纠纷。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承担全县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登记、统计和信息发布,负责全县矿产资源储量数据库建设。负责全县压覆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实施矿山储量动态管理,建立矿产资源安全监测预警体系。具体承担地质资料汇交、保管和利用以及古生物化石监督管理。负责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
7、自然资源用途管制股。(加挂测绘管理股牌子)。负责拟定全县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和土地利用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耕地、林地、草地、湿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以及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承担各类土地用途转用的审核、报批工作。开展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建设并监督实施。监督检查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及征地补偿和安置落实情况。制定自然资源定期调查监测评价制度。组织实施全县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开展水、草原、森林、湿地资源和地理国情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工作。承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承担全县基础测绘任务和测绘资质资格及信用管理。负责执行全县基础测绘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基础测绘和地理信息项目,建立和管理测绘基准、地理信息数据,监督管理测绘和地理信息行业市场秩序,负责指导监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和地图管理,负责执行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地理信息成果管理和测量标志保护,审核重要地理信息数据,负责地图审核,指导监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负责全县基础地理信息建设的业务指导。指导全县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
8、自然资源保护股。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负责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的监督管理。承担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负责耕地保护政策与林地、草地、湿地等土地资源保护政策的衔接。负责组织、指导森林、湿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负责组织、协调全县湿地保护工作;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殖、栖息地恢复发展;监督管理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采集、驯养繁殖、培植、经营利用、运输及其专用标识、疫源疫病监测;承办出售、收购、利用国家二级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审核,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审核;指导、监督国家、省重点野生动植物或其产品和中国参加的国际公约限制进出口的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的申报工作;负责指导全县古树名木保护管理;组织指导全县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和监测预防工作。拟订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政策措施,编制全市森林采伐限额。承担林地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指导编制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森林资源。指导、监督林木凭证采伐、运输。
9、确权登记和所有者权益股。负责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管理、审核等职责,落实全县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和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负责指导建立健全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落实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交易规则和自然资源市场交易平台,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市场调控。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信用体系。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组织实施全县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和资产核算工作。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组织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政策,承担县域规划范围内土地供应工作,负责国有土地收购储备工作。承担报县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职责。
10、法规监察股。(加挂调纠办牌子)负责落实自然资源督察制度。承担对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牵头组织开展专项性、区域性执法行动。审查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测绘及林业违法案件。指导协调乡镇违法案件调查处理工作,协调跨区域违法案件查处工作。拟订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查处的规范性文件并指导实施,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负责信息公开、信访工作。指导相关行政执法工作。
11、财务股。承担自然资源(林业)规费征管工作和专项资金管理工作。负责拟订有关财务、资产管理的有关制度。负责局机关(未独立核算事业单位)财务会计核算和工资统计核发;负责局直属单位财务及国有资产监管,负责部门预决算、国库集中支付、内部审计工作。参与政府采购项目实施。
(二)决算单位构成。临武县自然资源局单位2021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
1、临武县国土资源局本级;
2、临武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3、临武县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大队;
4、临武县自然资源测绘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7170.77万元。与上年相比收入,减少12480.66万元,减少63.5%,主要是因为临武县三十六湾矿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中央资金2020年已经全部下达到位,2021年项目资金减少。
2021年支出总计7170.77万元。与上年相比支出,增加2210.48万元,增长44.6%,主要是因为机构改革原林业执法监察大队人员转隶,人员经费增加和国家重点生态修复项目临武县三十六湾矿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万水乡门头岭地质治理项目、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平台建设项目、数字临武地理信息建设项目、全县禁食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主体退出补偿项目、临武县国土空间规划、临武县农村房地一体确权颁证项目的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7170.7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170.77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7170.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94.85万元,占26.4%;项目支出5275.92万元,占73.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7170.7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1099.63万元,减少60.7%,主要是国家重点地质灾害治理临武县三十六湾矿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中央资金2020年已经全部到位,2021年项目资金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170.7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210.48万元,增长44.5%,主要是因为机构改革原林业执法监察大队人员转隶,人员经费增加和国家重点生态修复项目临武县三十六湾矿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临武县三十六湾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临武县香花镇地质灾害搬迁避险项目、数字临武地理信息建设项目、全县禁食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主体退出补偿项目、临武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临武县农村房地一体确权颁证项目的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170.7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6.07万元,占5.4%;卫生健康支出70.59万元,占1.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6714.11万元,占93.6%。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780.0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7170.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9.7%,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60.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决算为386.07万元,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86.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0.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原林业局人员转录,人员增加及2021年“五险一金”基数调标。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75.1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决算为70.59万元,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支出70.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12月单位医疗保险人员异动,2021年医疗保险到2022年1月份上缴。
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 1778.10万元,自然资源行政运行支出决算数为2148.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原林业执法监察大队人员转隶,人员经费增加。
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539.0万元,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决算数为4565.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6.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国家重点生态修复项目临武县三十六湾矿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临武县三十六湾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临武县香花镇地质灾害搬迁避险项目、数字临武地理信息建设项目、全县禁食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主体退出补偿项目、临武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05.1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58.3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5.2%,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646.8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4.8%,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2万元,支出决算为4.95万元,完成预算的95.2%,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21年度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3.2万元,支出决算为3.02万元,完成预算的94.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开支,与上年相比增加1.1万元,增长57.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省、市重项目专项督查、检查业务增加。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2.0万元,支出决算为1.93万元,完成预算的96.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开支,与上年相比增加0.27万元,增长16.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森林防火工作宣传和督查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02万元,占61.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93万元,占39%。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无开支内容。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02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63个、来宾253人次,主要是三十六湾山水林田湖草项目省、市专项检查验收,卫片执法专项督查、森林防火专项督查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9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更新公务用车 0 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3万元,主要是公务用车油料费、维修费、保险等支出,截止2020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05.1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或者上年决算数)(减少)1112.46 万元,降低29.9%。主要原因是:自然资源专用材料支出减少。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1年本部门开支办公费3.98万元,用于自然资源工作运转所需办公费支出;印刷费17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资料打印、全国土地日、森林防火宣传等支出;电费16.38万元,用于自然资源局办公大楼电费开支;物业管理费2万元;工会经费128.29万元,用于自然资源局全体干部职工工会活动支出;会议费0万元,用于召开0会议,人数0人;开支培训费4.93万元,用于开展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乡镇及全县乡村地质灾害监测人培训,人数156人,内容为2021年全县地质灾害监测人培训。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 0 万元。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3.5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3.5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3.5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53.5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土地、矿山执法、森林防火宣传等工作;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测绘队测绘仪器0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本部门2021年整体支出7170.77万元,其中项目支出4565.62万元,本年度重点项目临武县三十六湾矿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支出3508万元。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经认真对照《20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计分表》,我单位各项指标都较好地达到了相关要求,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论:良。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2021年度我单位项目绩效自评有2个,按“财政预算项目绩效运行监控情况表”进行综合评价,项目综合得分85分,评价等次为“良”。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它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