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82/2015-2917127 | 主 题 词: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发文日期: | 2015-07-0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统一登记号: | 责任部门: | 县林业局 | 时 效 性: | 长期公开 |
今年来,紧紧围绕生态文明体系建设,合理安排,精心组织,全力推进林业各项工作,努力开拓林业工作新篇章。截至目前,全县林业总产值达71500万元,森林覆盖率56.28%,活立木总蓄积197万立方米,毛竹活立木1822.6万株。现将主要工作措施暨下半年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 真抓实干,重点推进营造林工作
2015年,我局共完成荒山造林4.8万亩, 封山育林新封4万亩,实施森林抚育经营8.5万亩, 全县全民义务植树100万株,营造林资金投入达4600万元。完成2015年珠防工程人工造林5000亩和封山育林7140亩的规划设计工作,完成2015年中央财政森林抚育10000亩的规划设计工作。
(一)狠抓荒山造林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县、乡(镇)都成立了相应工作机构,明确了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各村也落实了专人,建立了荒山造林任务目标责任制,坚持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形成了县、乡、村三级齐抓共管,乡镇和部门相互协调、良性互动的工作格局。二是严格考核奖惩。县委、县政府将荒山造林纳入乡镇年终综合绩效考核评估的重要内容。按照“月初安排、月中落实、月末督查”政府工作机制,改进考核办法,提高考核比重。严格问责制度,对不能按要求完成春季造林的单位或个人,严格问责;对违反法律法规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三是狠抓技术指导。林业局将荒山造林工作视作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先后召开了春季造林工作会议10余次,安排副科以上领导和技术员60余人进行技术指导,确保技术指导到位。四是强化资金保障。积极向省、市争取财政资金,申报造林项目,加大政府投入,鼓励社会资本以独资、合资、租赁、股份制等形式参与造林绿化。
(二)积极开展义务植树活动。3月12日,是全国义务植树节,县团委组织县直机关事业单位3000余位志愿者开展植树活动,共种植了樟树、桂花等树苗1000多株。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县人民武装部五大家县级领导来到五里排,在林业局全体干部职工参与配合下,共种植桂花、红豆杉等绿化大苗100余株。这两个示范带头活动在全县掀起了义务植树高潮,带动全县大小义务植树活动60多起,参加义务植树人数达3万人,完成义务植树100余万株。
(三)注重造林质量的提升。一是鼓励社会各界栽培南方红豆杉、楠木等乡土珍贵树种,建立珍贵树种保护群,引进珍贵树种培育技术,完成珍贵树种造林2500亩。二是大力提倡营造混交林,提高阔叶树种比例。全县共完成针阔混交林面积18000亩。三是注重用材林材质提质,完成无节良材改培1万亩,完成优材更替新造0.1万亩。
(四)开展森林管护攻坚活动。一是增强森林抚育管护力度。明确管护主体,安排养护经费,将任务分解到林业、交通、水务、城管等部门。二是完善森林防护体系。县、乡两级的森林防火巡查、宣传车在特防期间每天不间断的上路巡逻宣传。三是加大森林管护经费投入。三年森林管护共需财政投入4533万元,其中2015年需投入1014万元、2016年需投入1807万元、2017年需投入1712万元。四是加强森林管护的组织领导及责任落实。成立临武县森林管护攻坚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明确职能分工,全力抓好森林管护日常工作。
二、多重保障,确保森林防火无重特大森林火灾
全县上半年共发生森林火灾4起,受害森林面积2.84公顷,全县未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有效地保护了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健全机构,充实设备,完善扑救预案。及时调整充实了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现有森林防火指挥部政委1名,正副指挥长8名、成员17名、森林防火办公室人员5名。投入资金86万余元新购森林防火器械,其中背负式风力灭火机80台,大型水泵1台,往复式灭火水枪60支,往复式细水雾灭火器4台,二号工具4000把,物资储备充足,为扑救森林火灾提供保障。同时完善和细化了《临武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各乡镇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制定了森林防火应急处置办法。
(二)强化领导,落实责任,消除火险隐患。2015年度森林特防期,县政府与各乡镇签订了森林防火责任书,全面落实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制。防火办配合两办督查室不定期到各乡镇对森林防火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明察暗访,重点检查防火措施、防火预案及防火责任人落实情况等,尤其是森林防火预案的制定作为安全检查工作的支撑点来抓,确保预案制定工作落到实处。
(三)广泛宣传,警钟长鸣,增强防火意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多种宣传方式,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提高全民防火意识和法治观念,做到防火教育警钟长鸣。一是在进入林区的主要路口、重点地段和风景旅游区设立永久固定森林防火宣传警示牌和悬挂宣传标语。共设立了永久固定宣传警示牌100块,对进山作业人员起到了良好的警示作用。二是在电视、报刊等宣传媒体开辟森林防火专题栏目。在县电视台,滚动播放《临武县人民政府禁火令》《临武县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清明期间森林防火的通告》;在全县营造了浓厚的防火舆论氛围。三是在森林防火特防期宣传月,印发了10万份《临武县人民政府禁火令》、10万份《森林防火人人有责——致全县人民的一封信》。在清明节到来前印发了2000份《关于加强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告》。四是加强法治教育,坚持依法治火,充分发挥法律手段在森林防火中的重要作用。对森林火灾案件,县森林公安局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力争做到了发生一起、查处一起、结案一起,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震慑一方的目的。通过全方位、立体式的防火宣传,切实增强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森林防火责任和意识,在全县营造了“人人防火,共同防火”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措施,加强管护,狠抓火源管理。各乡镇以村组为单位划分了森林防火责任区,责任区落实责任领导及包干责任人。在防火期,要求责任领导必须在责任区蹲点,包干责任人必须每天巡查到最边远村。同时,切实加强对痴、呆、傻、精神病患者和未成年人群体的监管力度。对这些特殊群体,各乡镇进行登记建档,并与监护人签订责任书,有效预防了因“五类人”而引发的森林火灾。
(五)充实队伍,强化技战,提高扑救水平。成立了1支20人的武警森林灭火救援队伍,制定了各项规章制度,实行军事化管理,森防期随时保持森林防火临战状态。县人武部建立了1支50人的森林灭火民兵应急分队,森林防火指挥部建立了1支50人的半专业扑火队。各乡镇也建立了18支半专业扑火队,每月进行一次森林防火技战术演练,确保关键时刻拉得出、用得上、打得赢。
(六)强化值班,掌握火情,科学防灾救灾。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科学调度,及时处置火情,确保政令畅通。强化值班制度,规定在森林防火特别防护期,各乡镇必须有一位党政主要领导24小时在岗带班,县、乡两级领导要深入挂点乡镇、驻点村,督促、检查森林防火工作的开展情况。同时要密切注意天气变化情况,重要气象信息及时向下传达,出现险情及时向上报告,做到“五个到位”,即:火情动态掌握报告到位;值班巡查、通信畅通、记录台账、情况反馈落实到位;依法清林行动到位;抢险救灾、准备到位;会商协调、调度到位。确保火情信息畅通,为森林防火工作提供科学依据。对卫星监测反馈的热点及群众举报的情况,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和领导,做到了快速处置,减少了森林火灾发生,保护了森林健康成长。
三、多措并举,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2015年2月我县以建设生态文明为总目标,以改善生态、改善民生为总任务,以生态文明示范创建为载体,印发了《临武县生态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动员全社会自觉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全面启动生态文明单位创建,着力建设宜居利居乐居的美丽临武。一是注重氛围营造。根据《临武县生态文明建设宣传工作方案》全方位启动宣传促进。采用广播、电视、网络、标语、宣传牌、宣传栏等多种手段结合活动、竞赛、征文、画展等方式开展广泛宣传,营造创建氛围,大力引导倡导全民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如:通过“植树节”义务植树活动,动员全县各机关单位3000余人积极参加,义务植树10万余株;结合“四型” 机关建设,推进无纸化办公,健全政府绿色采购制度;全面普及校园生态文明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二是注重示范引领。认真组织筹备示范创建宣传月活动,多方面筹措资金,制定优惠、奖励政策,全面动员鼓励全县机关、企业、学校、乡镇、村庄(社区)开展生态文明单位示范创建活动,重点将县党校、县审计局、县建设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水务局等机关单位培育成市县生态文明机关,将县一中、二中、三中等学校培育成生态文明学校,将县供排水公司等企业培育成生态文明企业,将楚江镇、花塘乡、南强镇、汾市镇等乡镇培育成生态文明乡镇,将土地乡龙归坪村、武水镇东杨黄村、花塘乡铺下村等行政村培育成生态文明示范村,武水镇邝家等社区培育成生态文明社区。这些单位创建积极性高、基础好,成立了创建工作领导班子,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详细的工作计划。通过这些示范点的创建,以点带面,将生态文明建设融入城镇化全过程。同时推动企业自觉承担社会责任,设置市场准入机制,淘汰高能耗、高污染行业企业,逐步引导树立生态环保理念,减少资源能源消耗及废弃物排放。三是注重实效推进。县生态办全面掌控各项目进展情况,多次下到各创建单位进行指导,在每月一调度、每季一考评的基础上,加强与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的沟通协调,从县城管局、县发改局、县环保局、县水务局、县林业局、县公路局等单位抽调人员对2015年度全县生态文明工程项目建设和生态文明单位创建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督查情况将以《督查通报》形式予以通报,作为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列入县委、县政府年度综合绩效考评体系。
四、尽职尽责,加强资源林政管理
(一)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及时掌握国家林业法律法规新政策,把握林业发展趋势,确保在执法过程中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年初还制定了《林业行政处罚委托书》,规范林业站和检查站行政执法程序和范围。
(二)严格执行我县封山育林和禁伐的政策。根据县政府颁布的《关于实施封山育林的通告》(临政通[2011]13号)精神,从2012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0日止,在全县范围内实施封山育林,封育年限为5年,封山育林期间,除毛竹和桉树以外,禁止采伐其它林木,严格执行封育和禁伐政策,慎重审批每一处火灾采伐山场。
(三)加强森林资源管理,不断完善林政管理制度。为加强全县森林资源的保护管理,对全县森林资源实行限额采伐管理,但由于从2012年起我局不再接受有可伐资源和林权的林农或者经营者的木材生产申请(毛竹和桉树除外),所以采伐指标也不再分解下达到各乡镇,但考虑到因自然灾害、森林火灾、病虫害、应急抢险、征占用林地等确需采伐林木,我局预留2872立方米商品林主伐指标作为特殊用途计划,还有毛竹10万株生产计划,以备不时之需。今年共审批采伐3人次,审批设计书4份,采伐总蓄积量39立方米,其中主伐(火灾、征占用、病虫害)39立方米,抚育采伐0立方米;楠竹采伐0株。
(四)加强木材经营、加工管理。针对部分非法木材加工厂死灰复燃的情况,我局组织行政执法人员深入全县各木材加工点进行清理整顿,对木材加工点乱收乱购木材及无证木材和无证加工的木材进行查处。同时按省厅要求对全县22家经营加工单位进行木竹经营加工年审工作,依法清查各经营加工单位加工木材的来源,注销了2家经营加工单位,的经营(加工)许可证,全县现有经营加工企业21家,其中木材经营证8家,木材加工证13家。
(五)加强公益林管护。全县有国家级重点公益林19.30万亩,省级重点公益林19.47万亩。全县省级以上公益林涉及18个乡镇、2个农林场所及2个国有林场,共181个村委,惠及25633户农户。今年重新签订了183份管护合同,建立了公益林护林员管护考核制度,并按照公益林护林员管护考核制度对公益林护林员进行考核。
(六)启动“十三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编制工作。根据省林业厅《关于做好湖南省“十三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编制工作的通知》(湘林资〔2014〕23号)文件精神,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我县“十二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于2015年底执行期满,2016年至2020年将执行“十三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编制“十三五”采伐限额,关系到我县未来五年森林采伐的具体额度,是强化森林资源管理的重要基础,更是促进森林科学经营的重要措施。
(七)加紧签订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管理责任制工作。根据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现正在抓紧时间完成县政府与各乡镇、乡镇与村委、林业局与林业站签订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管理责任制工作,以便能顺利通过今年的考核。
(八)加大林地管理和保护力度。严守林地红线,严格按照程序申报各项材料,认真实行行政许可制度。建立健全征占用林地的审核、审批管理台账。
五、开拓创新,全力开展森保工作
2015年上半年森保股在省厅野保处、森防总站及市局森保科的精心指导和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与较好地完成了上半年的森保工作任务。
(一)认真开展“爱鸟周”宣传活动和野生动植物保护执法专项行动,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律法规宣传。2015年4月1日至7日是我省第三十四个“爱鸟周”宣传活动日,今年出动宣传车辆4台次,宣传活动共张贴标语90余幅,在县城主要交通要道悬挂横幅2条,在候鸟必经之路悬挂横幅4条,发放了《关注鸟类、珍爱自然、建设绿色家园》倡议书2300余份,投入工作经费8000多元,联合森林公安组织了5次执法行动。
(二)2015年上半年森林病虫害发生防治情况。2015年上半年,森林病虫害共发生面积0.24万亩,发生率0.98%,防治面积0.24万亩,防治率100%。其中:马尾松毛虫发生面积0.22万亩,发生率0.89%;松梢螟发生面积0.02万亩,发生率0.08%;松材线虫病在我县尚未发生。主要是坚持以“预防为主,科学治理,依法监管,强化责任”的方针,继续加大对本地林业有害生物的监测防治力度,防治作业面积32万亩,全年病虫害防治率达100%。由于预防除治及时,取得了良好的防治效果,林业有害生物严重成灾率为零。
(三)开展了产地检疫及调运检疫工作。对县内所有的苗圃开展了产地检疫工作,对调运的木材、植物、应检疫的对象全部进行检疫,做到不留死角,为我县的青山绿水保驾护航。
六、稳步推进,深化林业体制改革
(一)全面改革苗木市场。一是放开苗木市场,改变统购统销的计划经济模式,启用市场经济管理体制,让苗木价格随市场定,育苗户盈亏自负。二是县委、县政府安排苗木补助资金,对造林面积5亩以上,按每亩30元补贴给造林户。两大改革成效显著,避免了育苗户“以次充好”“以少充多”,瞒骗造林户的不良现象,为县财政节约苗木资金190多万元。
(二)搭建林权抵押贷款平台。林权抵押人可凭林权证、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报告、贷款合同等资料办理林权抵押贷款登记,实现林权抵押贷款。
(三)开展森林火灾保险工作。全县森林火灾保险参保面积已达38.8万亩。今年上半年林农获得森林火灾保险理赔3万余元。
(四)筹建林权评估中心。关于成立森林资源评估中心的请示已正式获批,该中心现处于筹建中,建成后,可履行评估职能,为林权抵押贷款工作的开展提供保障。
七、借力助飞,作风建设不断深化
(一)认真开展“四型”机关创建活动,整顿了干部工作作风。采取“挂牌上岗”“上班签到”“职工去向指示牌”“形象监督岗”等措施,使林农办事无门、谈话遇冷脸等不良作风得到了根本转变。
(二)落实《“三公”经费管理制度》。从严把控“三公”经费支付审核关,坚持节约简朴,按照“同城不接待,报账需有函”的要求,严格规范公务接待,全年接待费用大幅下降,仅为去年的一半,“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得到了有效遏制。
(三)积极开展送科技下乡活动。林业局班子成员以上领导、全体林业站技术人员能经常深入到各乡镇林业生产前沿阵地进行技术指导服务。培训农民达500余人,对联系村、点发放相关林业技术资料2000余份,建立示范点面积7600亩,推广新技术3项,引进新品种2个。
八、其他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一)古树名木调查建档挂牌保护工作有序推进。为全面调查、切实保护,把我县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在去年外业调查工作完成的基础上开展资料输机工作,实行古树名木微机动态监测管理。
(二)加强林业技术推广。普及林业科学技术,引进、示范推广红豆杉、楠木、改良代湿地松、油茶新品种速生丰产栽培技术;大力普及推广GGR生根粉在育苗、造林工作中的应用,今年共推广应用于育苗200余亩、造林45000亩。
(三)维护林木测土配方基础数据。对全县PH值不实的1998个小斑进行了全面修正,及时维护。利用林木测土配方信息系统科学指导造林2.5万余亩。
(四)稳妥解决林改遗留问题。纠正错误发证面积5982亩,妥善处理林改遗留纠纷13起,确保了农村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五)推动林权登记工作。切实做好了林权登记、变更、撤销和林权档案管理、资料查询等日常管理服务工作,流转登记面积4096亩。
(六)积极开展山林权属纠纷调处工作。半年来调处各类山林权属纠纷案件46件,涉及林地面积1800余亩,共接待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及查阅档案资料共计120余起,480多人次,维护了林区社会稳定和人民的安居乐业。
九、存在的困难及建议
(一)部分林权纠错难度大。对于主体改革期间因林权权利人未主张权利、互认不到位等原因引起的林权遗留问题,拿到林权证的一方找各种理由躲避林权证的收缴或现场核实时借故不到场,给纠错工作带来了极大难度和阻力;跨省、市、县、乡镇的现场核实工作,组织难度大;随着高速公路征占用林地补偿、风力发电项目补偿的到位,涉及山林纠错工作更是难上加难。
(二)宜加强技术人才的培养和招录。目前林业局专业技术人员只有21人,且年龄偏大,青黄不接。作为业务管理部门,林业科技人员短缺,将严重影响本职工作。建议大力培养林业技术力量:一是要培养年轻人,每年选配2-3人到林业院校学习专业知识;二是公开招考选配技术员,补充壮大技术人员队伍。
(三)改善办公条件。林业局办公楼地处闹市,交通堵塞,群众来办事、干部职工下乡、扑救火灾等都难顺利通行,打开窗户就是高声叫卖声。为此,请求置换办公楼,解决出行难、噪音大的问题。
(四)山林纠纷调处办、绿化办、森防办三办主任高配副科。山林纠纷调处办机构改革前是县政府办公室直管的一个副科单位,绿化办主任原一直是副科干部担任,全市其他县市区森防办主任都是高配副科。为此,请为山林纠纷调处办、绿化办、森防办三办主任高配副科。
十、2015年下半工作计划
(一)抓好重点工程造林工作。完成2015年珠防工程人工造林5000亩和封山育林7140亩任务。
(二)积极发动群众面上造林。一是加大宣传力度,积极鼓励各种造林主体通过承包、租赁、转让、股份合作经营等形式参与造林,营造全社会办林业的良好氛围,完成2015年4.6万亩造林任务。
(三)积极开展森林经营工作。彻底改变重造轻管的做法,把工作重点切实转移到加强森林经营、提高林地生产力上来。加强种苗管理,从源头确保造林成效。加强中幼林的抚育管护,确保种一棵、活一棵、成材一棵,结合无节良材和优材更替工作,全面推进低质低效林改造,重点完成10000亩的中央财政森林抚育任务和营造221.19公里的生物防火林带。
(四)切实加强未成林抚育管理。按照省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林抚育管理的通知》要求,把加强未成林的抚育管理作为营造林的中心工作来抓,对近三年来未成林地进行一次全面抚育,切实搞好除草、除灌、培蔸、防火和补植补造工作,巩固造林成果, 2015年完成25万亩的未成林抚育任务
(五)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保护森林资源。
(六)继续宣传林地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守好林地红线。根据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按时间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切实保护利用好林地资源。
(七)进一步严厉打击乱砍滥伐违法事件,达到立案标准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八)做好新一轮退耕还林工作。
(九)做好“十三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编制工作。
(十)做好2015年森林病虫害监测和防治工作。
临武县林业局
二О一五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