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76/2015-157858 | 主 题 词: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发文日期: | 2016-04-2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统一登记号: | 责任部门: | 时 效 性: | 长期公开 |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住房保障政策,指导全县住房保障工作;拟订住房保障的办法、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承担房改房的售后管理指导房改房的上市交易以及全县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承担对住房货币分配的审批、发放和组织落实补贴资金;指导全县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的建设和管理;负责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报批审核和申购人资格审核管理工作;负责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住房租赁补贴的审核、公示和发放;指导城镇棚户区改造;指导监督全县房产管理工作;承担县住房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拟订全县城乡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城镇排水及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供水、供气、城市道路桥梁、照明、园林绿化等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和应急管理等相关工作;承担县城区市政公用设施工程建设计划和组织实施工作;指导监督县城区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竣工验收;指导全县城镇管理工作;承担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项目收取核查、资金使用安排计划落实监督工作;承担房地产开发项目中市政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建设的监管工作;承担世界(国家)自然遗产、自然与文化双遗产、特色旅游景观名镇(村),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申报和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承担城市防洪、人防工程建设、过境公路、铁路建设协调的有关工作;承担重点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选址定点、计划立项的有关工作;指导村镇建设、农村住房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及全县示范镇(村)和重点镇的建设工作;承担小城镇建设专项资金计划安排和申报工作。负责全县建筑节能和建设科技进步工作,制定全县建筑节能办法、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制定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政策,组织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新技术开发利用,管理行业科技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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