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zfhcxghjsj/2024-3841468 | 主 题 词: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发文日期: | 2024-07-1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统一登记号: | 责任部门: | 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 时 效 性: | 长期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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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事项名称 |
职权 类型 |
实施依据 |
实施 主体 |
是否 涉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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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
行政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关)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条 建设单位对同一建设工程分项发包的,必须依法分别取得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按照项目批准权限,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交通、水利等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有关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资料。 |
临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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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对全县立项审批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监督;对全县城乡建设领域招标投标违法违规问题实施稽查。 |
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六条 各级发展计划、经贸、建设、铁道、交通、信息产业、水利、外经贸、民航等部门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34号)和各地规定的职责分工,对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意见的通知》三、对于招投标过程(包括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中泄露保密资料、泄露标底、串通招标、串通投标、歧视排斥投标等违法活动的监督执法,按现行的职责分工,分别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并受理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投诉。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项目和市政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条 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区县级立项和上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授权委托的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
临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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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事项名称 |
职权 类型 |
实施依据 |
实施 主体 |
是否 涉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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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对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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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规定》第三条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全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 《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法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
临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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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对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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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检查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第三条 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
临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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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事项名称 |
职权 类型 |
实施依据 |
实施 主体 |
是否 涉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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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对全县本行业领域建筑市场监督管理 |
行政检查 |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第三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全国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的认定查处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的认定查处工作。 《湖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市场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水利等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专业建设工程实施监督管理。 |
临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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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对全县物业服务行业监督管理 |
行政检查 |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湖南省实施<物业管理条例>办法》第三条 省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民政、财政、环境保护、城乡规划、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物价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做好与物业管理相关的工作。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和社区居民委员会,指导、协调、监督物业管理工作。 |
临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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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对全县房地产开发经营监督管理 |
行政检查 |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四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湖南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办法》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主管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和房地产开发建设的部门(以下简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地产开发经营的监督管理工作。 |
临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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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事项名称 |
职权 类型 |
实施依据 |
实施 主体 |
是否 涉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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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商品房预售许可 |
行政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1994年7月5日主席令第二十九号,2009年8月27日予以修改)第四十五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2004年7月20日建设部令第131号)第四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全国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 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 市、县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 |
临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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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 |
行政确认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1998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2008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修订 根据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21年4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第十三条第二款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验收后应当报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进行抽查。《中央编办关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划转核增行政编制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8〕169号) (中央编办发〔2018〕169号)明确规定,核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机关行政编制,重点用于做好指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等工作。《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暂无) (厅字〔2018〕85号)明确规定:“将公安部指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职责划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临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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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事项名称 |
职权 类型 |
实施依据 |
实施 主体 |
是否 涉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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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第四十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
临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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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建筑物节能要求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国务院令第530号)第十条 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建筑物的围护结构(含墙体、屋面、门窗、玻璃幕墙等)、供热采暖和制冷系统、照明和通风等电器设备是否符合节能要求的监督检查。 |
临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