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736785488/2020-3153587 主 题 词: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 2020-07-0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统一登记号: 责任部门: 临武县政府 时 效 性: 长期公开
 

工程建设审批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流程资料

项目序号

审批阶段

审批部门

所需资料

备注

1

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审批

发改局

项目建议书

 

2

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发改局

1. 自然资源部门用地预审意见;

2. 自然资源部门选址意见书;

3. 财政部门资金安排意见或资金来源审查意见;

4. 自行编制或具有相关经验和能力的工程咨询单位编写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书。

 

3

选址意见书核发

自然

资源局

1. 项目选址范围蓝线图原件

2. 行业发展规划等专业规划或者有关部门同意项目建设的相关文件

3. 在城乡规划或者相关专项规划图上的选址位置示意图或选址论证报告

4. 建设项目选址征求意见情况(表、函)

 

项目序号

审批阶段

审批部门

所需资料

备注

4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自然

资源局

1.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情况表

2. 规划依据图、测绘成果

3. 建设项目依据(项目建议书批复、项目服务联系单、投资项目受理通知书、项目列入相关规划文件或者相关产业政策文件等)

4. 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5.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

6. 项目用地边界拐点坐标表、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拐点坐标表、补划永久基本农田拐点坐标表

 

5

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

自然

资源局

1.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或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

2.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附件、附图 (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国土出让合同(含规划条件书)(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

3. 用地红线图

4. 转让地需提供原核发土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规划审批单、用地红线资料,转让方、受让方的转让合同材料

 

6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批准

自然

资源局

1.政府有关纪要及政府批示

2. 农用地征用使用批单;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确定、收回方案、补偿协议、原土地权属证明或土地证

3. 已完成征地拆迁补偿证明

4. 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

5. 规划红线图

6.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项目序号

审批阶段

审批部门

所需资料

备注

7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含临时使用)及在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或森林公园建设审批(核)

自然

资源局

1. 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核准批复、备案确认文件等有关批准文件。根据项目情况提供下列相关批准文件:(1)批次用地项目,提供有关人民政府同意的批次用地说明书并附规划图;(2)审批初步设计的建设项目,提供初步设计批复;(3)符合城镇规划的建设项目,提供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者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4)符合乡村规划的建设项目,提供乡村规划许可证或者县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出具的符合乡村规划的证明文件;(5)宗教、殡葬设施等建设项目,提供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6)因设计变更等原因需要增加、减少使用林地面积或者改变使用林地位置的,提供有关设计变更等的批复文件。

2.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或者林地现状调查表

3. 临时占用林地的建设项目,提供原地恢复林业生产条件方案或与林地权利人签订的临时占用林地恢复林业生产条件的协议

4. (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使用林地现场查验表

5. (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使用林地现场查验表(非省直管县的还需所属市州林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使用林地审查意见)

6. 支持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的其他材料

7. 拟建机构或设施的规划或工程设计文件

8.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批准建立机构或修筑设施的文件

9. 保护、管理、补偿等协议

10. 拟建机构或修筑设施对自然保护区自然资源、自然生态系统和主要保护对象影响的评价报告(包括影响及减轻影响、生态恢复措施等,并附专家论证意见)

11. 公示材料(在当地公开发行的日报上对拟建机构或修筑设施进行公示)

12. 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的意见

13. 市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14. 如涉及占用湿地、需提供湿地占补平衡方案

15. 专家现场核查报告

16. 湖南省森林公园建设项目定点及初步设计方案审核书

 

项目序号

审批阶段

审批部门

所需资料

备注

8

取水许可审批

水务局

1. 属于备案项目的,提供有关备案材料

2. 与第三者利害关系的相关说明

3.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

4. 建设项目取水与第三者有利害关系时,有利害关系第三者的承诺书或者其他文件

5. 利用已批准的入河污口退水的,应当出具具有管辖权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文件

 

9

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

水务局

1. 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

2. 具有相应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编制的替代工程方案设计报告或经法定机构评估、审定的补偿方案

3. 被占用灌排工程设施管理单位的书面意见

4. 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的书面意见及涉及相邻行政区利害关系水行政主管部门书面意见(与第三方有利害关系的,需提供与第三方达成的协议文件或承诺书)

5. 已缴纳开发补偿费凭证或合同(仅在采用经济补偿方案时提供)

6. 已交付给被占用单位赔偿金凭证或合同(仅在对被占用单位造成经济损失时提供)

 

10

节能审查

发改局

1. 项目节能审查意见(含绿色建筑等级要求)

2. 项目节能报告(含绿色建筑等级要求)

3. 项目节能审查请示文件(项目所在市州发改委)

4.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实施方案

 

11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水务局

1.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2.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承诺书

3. XX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专家咨询意见

 

项目序号

审批阶段

审批部门

所需资料

备注

12

洪水影响评价审批

水务局

1. 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

2. 洪水影响评价报告

3. 防洪补救补偿措施设计报告

4. 与第三合法水事权益人的协议

 

13

建设工程文物保护和考古许可

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1. 项目建设用地的国土复函或包含项目用地数据的可研报告

2.项目用地的11万地形图(或12千图配合15万图);GOOGLE EARTH线路走向图

 

14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市生态环境局临武分局

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2.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

3. 排污总量指标核实和来源预审单

4.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单行本

5. 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报送材料真实性承诺

6. 建设项目所在地市(州)生态环境局的预审意见和是否占用生态红线确认函

7. 建设项目依据文件或相关说明材料

8. 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及其所依据的文件或材料

9. 对第三者权益有影响的,应当提交第三者同意建设承诺书或其他相关文件

 

15

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审批

应急局

1. 建设项目投资性质、使用功能、地理位置及周边环境说明文件

2. 建设项目整体规划设计方案及内部智能化集成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信息网络系统等设计方案等

 

16

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

应急局

1. 同意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协议

2. 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报告评审意见书及备案证明

3. 成本估算意见书及缴款凭证

 

项目序号

审批阶段

审批部门

所需资料

备注

17

风景名胜区内建设活动审批

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1. 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审核意见

2. 林业主管部门请示及初审意见

3. 风景名胜区重大建设工程项目选址方案论证报告

4. 经批复的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详细规划文本、项目涉及其它相关部门意见和基础资料

 

18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中人民防空事项审批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 发改委立项批复或核准、备案证明

2. 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含人防部门意见)

3. 规划面积复核表

4. 该项目人防设计说明(重点含人防面积等)

5. 已审批的规划总图

6. 线性工程兼顾人民防空防护要求审批表

 

19

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含人防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或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审批)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 发改委立项批复或核准、备案证明

2.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含人防部门意见),材料来源

3. 规划面积复核表

4. 该项目人防设计说明(重点含人防面积等)

5. 已审批的规划总图

6. 人防工程建设审批表

7. 地勘报告或者其他易地建设证明材料

8.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审批表

 

20

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

军方

1. 航评报告

2. 项目的规划或者其他建设依据

3. 涉及规划调整或者拆迁等措施的应当提供规划调整或者拆迁已取得同意或者已达成一致的承诺函、协议

 

项目序号

审批阶段

审批部门

所需资料

备注

21

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道)、电缆等设施审批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交通运输局等

1. 设计单位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施工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2. 项目前期批复文件复印件

3. 符合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的设计方案原件(含交叉点1500地形图和1200横断面图)

4. 符合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的施工方案原件(含安全保障措施、交通组织方案)

5. 处置施工险情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原件

6. 质量安全主管部门的受监文书复印件

7. 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技术评价报告原件等资料

 

22

筹备设立(含扩建、异地重建)宗教活动场所以及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审批

统战部

1. 申请书,内容包括拟新建场所的项目说明及理由等

2. 拟设立地信教公民的有关情况说明

3. 拟主持宗教活动的宗教教职人员或符合本宗教规定的其他人员的基本情况及户籍、居民身份和教职身份证明

4. 拟成立的筹备组织成员的基本情况、户籍和居民身份证明(属宗教教职人员的,还应当提供教职身份证明)

5. 拟设立地点和拟设立场所的可行性说明

6. 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集体研究同意的书面材料

7. 必要的资金证明

8. (市、区)、市()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签署的书面意见

9. 申请书,内容包括拟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的项目说明及理由等

10. 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集体研究同意的书面材料

11. 拟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的设计草图、位置图、效果图及可行性报告

12. 有权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的相关材料

13. 建设资金说明

 

项目序号

审批阶段

审批部门

所需资料

备注

23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应急局

1.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条件审查申请书及文件

2. 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3. 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文件和规划相关文件

 

24

医疗机构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

卫生健康局

1.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的公函

2.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3.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机构的资质证明

4.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专家评审意见(含复核意见、专家签名)

 

25

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审批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 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

2. 项目选址意见书或项目规划设计条件、经批准的规划总平面图

3. 地质初勘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及概算文本

4. 勘察设计合同主要页(属于公开或邀请招标的还需提供中标通知书)

5. 涉及地铁、风景名胜、航道通航等方面的,还需提供相关部门的审查意见

6. 涉及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的,还应提供超高层建筑抗震设防专项审批表

 

26

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概算审批

发改局

1. 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

2. 初步设计文本和图纸、初步设计概算(含计价软件版)

3. 工程量计算书

4. 同级相关部门出具的初步设计批复文件

 

项目序号

审批阶段

审批部门

所需资料

备注

27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有关职能部门下达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或和核准备案文件

2. 选址意见书或规划设计条件、总图

3.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论证报告(含计算书)及建筑结构专业初步设计文件

4. 岩土工程详细勘察报告

5. 当参考使用国外有关抗震设计标准、工程实例和震害资料及计算机程序时,应提供理由和相应的说明

6. 进行模型抗震性能试验研究的结构工程,应提交抗震试验方案

7. 进行风洞试验研究的结构工程,提供风洞试验报告

8.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申报表和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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