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zfhcxghjsj/2025-3945677 主 题 词: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 2025-07-1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统一登记号: 责任部门: 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时 效 性: 长期公开
 

2024年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4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组织拟定全县推进新型城市化、城乡建设、住房保障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二)贯彻落实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目标,研究制定全县城乡建设发展战略和有关城乡法律法规的执行办法并指导监督实施。

  (三)负责组织并实施房地产发展和保障性住房规划。组织拟订全县房产管理和房产开发的政策和规划并指导监督实施,推进住房制度改革;拟订全县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编制全县城镇保障性住房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廉租住房资金的使用;指导监督城镇棚户区改造、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指导规范保障性住房的经营管理。

  (四)组织执行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全国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定额,研究制定我县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地方技术措施、标准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或参与制定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或参与制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经济评价方法、经济参数、投资估算指标、建设工程定额和建设用地指标。

  (五)承担全县城乡建设管理工作的责任。负责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使用工作;负责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文件涉及安全和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进行审查;指导监督施工图技术性审查;负责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工程施工管理工作。

  (六)指导和管理全县建筑活动,承担全县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的责任,规范市场行为,维护市场秩序,监督管理建设工程交易活动。贯彻国家、省、市有关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法律、法规;拟订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的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勘察设计咨询、工程施工、工程监理和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管理的办法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建筑市场准入、工程招投标、劳保统筹等工作。

  (七)承担全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责任。拟订全县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办法和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工程报建和施工许可证的审核审批;负责建设监理、工程技术、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工作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或参与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八)承担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办法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及农村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改善工作;指导全县重点镇建设。

  (九)承担推进全县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进步的责任。组织制定全县建筑节能办法、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制定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政策,组织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新技术开发利用,管理行业科技成果。

  (十)承担指导全县城镇污水减排的责任。指导全县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重大减排项目实施,推进城镇减排。

  (十二)参与全县世界(国家)自然遗产、自然与文化双遗产、历史文化镇(村)的申报和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城市防洪、过境公路建设的协调工作;指导全县乡、镇、村庄建设工作。

  (十三)拟订全县建设行业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建设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职工队伍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和职业资格管理的有关工作。

  (十四)负责全县建设行业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工作。拟定并实施行业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工作规划,切实转变政风行风,树立系统良好形象;落实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防范行业安全生产事故风险。

  (十五)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根据上述职责,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内设6个职能股室:

  (一)办公室(加挂“计划财务室”牌子)

  (二)政工室(加挂“监察室”牌子)

  (三)政策法规股

  (四)工程管理股(加挂“行政审批股”牌子)

  (五)城乡建设股

  (六)住房保障和建设管理股(对外加挂“县危房改造办公室”牌子)

  纳入2004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临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2临武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情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11616.9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283.83万元,增长117%,主要是因为项目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11616.9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616.98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11616.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6.09万元,占45.28%;项目支出11090.89万元,占54.7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1616.9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283.83万元,增长(降低)117%,主要是因为项目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616.9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283.83万元,增长117.8%,主要是因为项目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616.9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7.31万元,占0.005%;卫生健康(类)支出23.99万元,占0.002%;城乡社区(类)支出1491.01万元,占12.8%;住房保障(类)支出9202.42万元,占80.4%;节能环保(类)支出842.25万元,占7.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324.8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1616.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9.4%,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

  年初预算为50.34万元,支出决算为57.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就业类支出增加。

  2、卫生健康(类)支出

  年初预算为22.94万元,支出决算为23.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卫生健康类支出增加。

  3、城乡社区类支出

  年初预算为1460.15万元,支出决算为1491.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城乡社区类支出增加。

  4、节能环保支出

  年初预算为937万元,支出决算为842.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8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节能环保类支出减少。

  5、住房保障类支出

  年初预算为854.4元,支出决算为9202.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住房保障类支出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26.0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56.1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6.7%,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

  公用经费69.9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3.3%,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注意:“三公”经费不再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口径,而是财政拨款口径)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1.21万元,完成预算的40.3%;与上年相比减少4.23万元,降低77.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2024年度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

  3.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1.21万元,完成预算的40.3%;与上年相比减少4.23万元,降低77.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减少。

  4.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4.14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74.1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无政府性基金收支也需要说明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9.96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4.85 万元,降低17.5%。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差旅费减少。(具体增减原因由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填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口径应在专业名词解释中予以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注:三类会议、培训活动,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请分项列明活动计划及经费预算情况)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24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不包括涉密采购项目的支出金额)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部门(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三、关于2024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临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绩效自评报告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它费用。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名词解释应包含本部门专有名词,如省财政厅应有对“财政事务”科目的解释,可参考中央相关部门的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 件2024年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整体绩效自评 (1).doc

临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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