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zfhcxghjsj/2016-1765531 主 题 词: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 2016-12-1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统一登记号: 责任部门: 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时 效 性: 长期公开
 

住建局2016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法制办具体指导下,我局根据《法治湖南建设纲要》《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紧紧围绕“平安临武”“法治临武”的总体目标,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决策机制,强化内部监督,规范行政行为,致力让行政权力在阳光下公开透明运行,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制定完善了依法行政相关制度

今年,我局不断完善依法行政相关制度,相继制定了《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执行执法投诉办理制度》《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等,并严格贯彻执行县法制办《关于转发<郴州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集体讨论决定制度>(试行)的通知》(临依法办20164)文件。

二、深化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我局积极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加大推进了行政审批网上办理、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加大了对审批行为的监督和审批后续监督失责行为的追究,增强了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三、全面开展行政执法“权责清单”梳理公布工作

组织局机关各科室、各站所开展行政执法主体、依据、职权、内容、工作流程、自由裁量权、职权分解和岗位责任梳理等工作,并向社会公布“权责清单”。

四、开展规范行政裁量权工作的情况

目前,我局具有行政处罚职能的行政执法单位分别有建管站、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建设工程监察队,对涉及工程质量安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设计、监理企业的具体建设行为进行监督,均已完成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

行政处罚事项共涉及的主要法律有建筑法、招投标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国家住建部规章等。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安排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为确保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得到有效推进,我局把这项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我局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并确定具有法律知识和丰富执法经验的人员专人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梳理、审查和督查等工作。我局召开专题会议,对建立健全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操作规定、标准和相关程序等工作进行了部署。2015年开始在各科室、站所认真梳理裁量项目,摸清行政处罚裁量权底数。在具体细化裁量标准时,对裁量弹性进行分档和设限,确保住建系统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整体推进。

(二)加强配套制度建设,促进行政处罚裁量权规范行使。为促进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正确行使,我局积极做好相关配套制度建设。一是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住建部规章、省住建厅的具体文件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对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必须遵循的原则、违法行为情形的设定、行政处罚裁量幅度界定等进行了统一规范和要求。二是建立行政执法公开制度。将行政处罚裁量权执行标准进行公开,接受监督。三是建立行政执法职能分离制度。将行政执法的调查、审核、决定等职能进行分离。案件调查终结后,办案人员可以对行政处罚的种类和幅度行使建议权,集体决策,严格按照对应的裁量执行标准确定处罚种类和量罚幅度。四是建立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制度。特别是本系统有较大影响的案件,实行集体会办,共同研究案件的处理决定。五是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对徇私舞弊、滥用行政处罚裁量权的,严格执行责任追究,保障和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六是建立适时评估修订裁量权执行标准制度。各级行政机关根据行政执法工作的实际和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上级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本局行政处罚裁量权执行标准适时进行评估、修订、调整和完善。

(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目前,我局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虽已基本完成,并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是由于有的法律、法规等上位法的裁量规定存在一定程度的缺陷,致使行政处罚裁量权细化量化的标准很难达到一个相对科学、合理的水平。

二是有个别科室细化量化裁量标准时,对于影响裁量基准设定的因素考虑得过于单一,导致行政执法难以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三是个别科室在处罚案卷中体现不出适用过裁量细化量化标准,或适用了细化量化标准但在处罚决定书中说理不充分,未能切实发挥出行政处罚裁量权细化量化标准的约束作用。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1、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情况和职能、机构的调整变化以及执法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适时评估、修订、调整和完善住建系统裁量标准,使之设置更为科学、合理和契合执法实践。

2、进一步健全配套制度建设,认真执行行政执法部门说明裁量理由制度、执法公开制度、执法职能分离制度、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制度、执法责任追究制度等,加强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审查和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切实解决行政处罚过程中的随意性和同案异罚等问题。同时,建立动态管理和监督考核机制,强化对行政处罚裁量权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并将执行情况列入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评议考核。

3、进一步加强对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的指导,及时了解裁量标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查找分析不足,总结提炼经验,加强调查研究,从而使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进一步落到实处,不断推进依法行政,加快住建系统法治政府建设进程。

五、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

我局贯彻《郴州市政府法律顾问规定》和市政府办《关于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按照“建立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的要求,建立住建系统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其在重大行政决策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行政应诉等方面积极作用,着力为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的工程概(决)算、施工合同签订等重大经济活动提供法律意见和法律服务。

六、切实抓好了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12016年,按照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我局制定了《临武县2016年建筑市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全县在建工程“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采取了多措并举的方式进行严厉的打击。第一轮整治阶段,共组织各类专项联合检查8次,出动联合检查人员60人次,组织专项摸底排查检查2次,集中整治1次,集中整治行动对10个施工项目、2个搅拌生产企业进行了突击整治,共查出违法违规行为56条,下达《工程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限期整改通知书》10。第二轮整治阶段,根据《郴州市2016年建筑施工领域“打非治违”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文件要求,我局重点针对未经验收擅自交付使用的违法行为联合消防队进行了专项整治。此次整治行动共检查项目13个,擅自交付使用待验的项目11个,出动联合执法人员100余人次,共查处违法行为98条,下达《临武县建筑领域“打非治违”专项检查整改通知书》13份,针对未经验收擅自交付使用的违法行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1份。

2、按照“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的工作部署,严格开工条件,2016在建项目五方责任主体签署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40份。

3、全年完成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项目18项,投资总额14574万元。其中,公开招标13项,累计中标金额9763万元;邀请招标5项,累计中标金额4810万元。办理施工许可证8项,办理施工图初步设计审批33项,办理施工图审查备案25项,办理竣工验收备案22项,办结率均100%,同时收取规费637万元,达到预期目标。

4、重点打击资质挂靠、转包、违法分包、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2016年立案的临武县茶场国有垦区危房改造工程项目,因涉嫌合同诈骗,经局务会研究决定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016年共立案查处各类违法案件8起,结案3起,罚款达50余万元。其中剩下的5起案件也可在12月底结案。

七、做好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强化政府信息服务功能,落实好“凡是不涉密的文件,都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的要求,及时做好了住建局信息公开专栏的维护和更新工作,制定完善了《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公开指南》,明确并公布了单位职责、办公地址、领导班子成员名单、行政审批事项、行政许可受理机构、监督机构及电话等信息,畅通了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和公开申请点的服务工作。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办理、答复的工作流程,保障公民对政府信息的知情权。

八、开展了法治宣传教育

我局制定了《2016年法制宣传工作要点》,促进法治宣传教育的规范化、法制化。大力宣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利用宪法法律宣传月及日常学习专业法律法规为时机,让法治理念根植于心、见诸行动,在全系统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了住建系统矛盾,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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