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074/2025-3841775 主 题 词: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 2025-01-0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统一登记号: 责任部门: 县交通局 时 效 性: 长期公开
 

临武县交通运输局内设机构及主要职责(2025)

  第一条 根据《中共郴州市委办公室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武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郴办字 〔2019〕 10号 ).《中共临武县委办公室临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武县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临办发〔2019〕 1号) 文件,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临武县交通运输局( 以下简称县交通运输局 )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县交通运输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关于交通运输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交通运输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推动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统筹规划公路、水路及邮政行业发展,建立与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相适应的制度体制机制,承担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县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指导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优化交通运输主要通道和重要枢纽点布局,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融合发展。

  (二)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县公路、水路、铁路专用线等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负责指导、监督、统筹协调交通运输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三)承担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监督实施全县道路、水路运输执行相关政策、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指导全县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出租车和网约车行业管理工作。加强统筹区域和城乡交通运输协调发展职责,加快推进区域和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

  (四)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救助打捞.通信导航、船舶与港口设施保安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船员管理有关工作。负责渔船检验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水上交通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五)负责提出全县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负责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交通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核,负责公路、桥梁、渡口、隧道的行业管理。指导、监督实施公路、水路有关规费政策,负责交通运输预算资金的申请、拨付和监管。

  (六)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监督实施全县公路、水路工程建设执行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组织县重点公路、水路交通工程建设,负责公路、水路交通建设工程造价控制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负责公路、水路重点基本建设项目的绩效监督和管理工作。

  (七)指导全县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全县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全县重点干线路网运行监测和应急处置协调工作,承担国防交通战备工作。

  (八)制定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九) 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协调垂直管理的铁路、邮政等单位涉及地方相关工作。指导轨道交通的运营。

  (十一) 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职责调整。将原县公路管理局、县交通建设质量监督管理站、县道路运输管理所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入县交通运输局

  第四条 县交通运输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机关日常政务。负责文电文稿会务、综合调研、政务公开、督查督办、机要保密、信访、档案、后勤保障、安保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指导所属单位干部人事、劳保工资、机构编制、社会保障、教育培训、生育健康服务工作,承担机关财务会计工作,指导、监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的财务会计工作。组织制定有关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交通国有资产管理和交通投、融资管理工作,交通基础设施产权转让的审查、报批工作,交通运输系统内部审计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党务基层组织建设、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党对群团组织领导的有关工作。

  (二)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负责交通运输行业政策法规的研究、咨询和组织实施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报送备案工作。承办相关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所属单位普法教育、执法人员培训管理。负责全县公路、水路治理“三乱”工作。负责监督指导全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负责统一受理和组织办理本部门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组织开展本部门简政放权、权责清单建设工作。

  (三) 计划基建统计股。负责组织编制全县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承担有关协调工作。组织编制、报审公路、水路、站场、码头等交通运输设施年度投资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有关公路、水路建设项目立项、工程可行性研究审核,承担有关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审查。负责公路水毁补助经费的核定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统计、调查、预测、信息引导工作。负责全县公路、水路站场、码头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管理和监督全县公路、水路交通建设市场,维护平等竞争秩序。负责对公路、水路交通建设工程招投标实施管理与监督。负责组织协调县级以上公路、水路工程项目建设。负责有关公路、水路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审查。监督管理公路、水路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定额、造价控制、竣工验收等有关工作。

  (四)安全信息股。负责承担监督全县道路、水路运输、公路水路工程建设和已运营交通基础设施按安全生产相关政策、法规实施。承担有关交通运输企业和有关建设工程、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调查处理。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公路、水路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指导应急处置体系建设工作。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的科学技术、信息化、标准化和相关教育工作。组织拟定交通运输行业科技、信息化政策和规划,编制科技、信息计划并监督实施。承担综合交通信息化和数据资源管理工作,承担数字交通服务体系建设任务。组织协调交通运输行业有关重大科技项目研究和成果推广。负责全县路网运行、道路运输、水上运输等信息监测平台的监督管理。归口管理交通运输行业的标准、计量和科技信息工作。

  (五)综合运输股。负责全县道路运输市场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的行业管理。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工作。负责监督公路管理和养护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实施。组织指导全县公路路政和养护工作。承担全县水路运输市场监管工作。负责指导城市公交运营工作。负责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的规划、管理工作。参与制定城市公共交通停车场、站、点发展规划和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协调垂直管理的铁路、邮政等单位涉及地方相关工作。承担全县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六)交通备战股

  组织贯彻执行国家国防交通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本地区国防交通保障计划,组织国防交通保障队伍为本地区军事行动和其他紧急任务组织交通运力保障。负责本地区的国防运力动员和运力征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订和实施本地区的国防交通物资储备计划,调用国家交通战备物资。承担县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 县交通运输局机关核定行政编制 11 名。领导职数局长 1名,副局长 3名,总工程师 (副科级) 1名。

  第六条 其他事项

  (一)县交通运输局管理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县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站。

  (二)县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三)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有关机构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七条 本规定由县委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八条 本规定自2019 年4 月30日起施行。

  办公室:陈学技(负责人)

  政策法规股:唐亚军(负责人)

  行政审批股:曹燕芬(负责人)

  计划基建股:刘振斌(负责人)

  安全信息股:李忠保(负责人)

  综合运输股:唐力科(负责人)

  交通战备股:罗军军(负责人)

  案件处罚中心:王华(负责人)

  运政执法中队:成家立(负责人)

  路政执法中队:邝生强(负责人)

  质安执法中队:邝生强(负责人)

  办公地址:临武县舜峰镇运管路1号,电话:0735—6322539

  办公时间:春季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冬季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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