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074/2024-3820588 主 题 词: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 2024-10-1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统一登记号: 责任部门: 县交通局 时 效 性: 长期公开
 

临武县交通运输局关于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政策知识宣传

    政策依据:

1、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关于实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的通知》(交规划发〔2024〕90号)

2、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政策工作的通知》(交办运〔2024〕44号)

3、湖南省交通运输厅、湖南省公安厅、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商务厅《关于做好全省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湘交函〔2024〕329号)

 

政策实施和申报时限:

报废货车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

新购置货车的《机动车行驶证》和《道路运输证》申请(含补正)材料提交的最终时间均在2024年7月3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政策咨询和资料审核:

初审: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2楼202室货运股(临武县舜峰镇运管路1号)  

联系人:黄小平  彭飞立

咨询电话:0735-6322538(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终审: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货运科2楼203室(北湖区东风路5号)

 

政策问答:

关于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常见的七个问题回答

一、老旧营运货车如何界定?

答:老旧营运货车是指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中型、重型营运柴油货车。车辆排放标准可在“机动车环保网”https://oinfo.vecc.org.cn/jdchbcx/cxcx查询。

中型货车是指4.5吨以上、12吨以下的货车,重型货车是指12吨及以上的货车,包括牵引车,因此申请补贴的车型不包括总质量4.5吨及以下的轻型蓝牌货车。

二、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的补贴范围和标准如何规定?

: 此次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的补贴范围包括三种情形:

1、只报废不更新购置车辆,即对提前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的给予补贴;

2、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货车后又更新购置车辆,即对报废后又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货车或新能源货车的给予补贴,此类车主享有双重补贴,即补贴金额=提前报废老旧营运柴油货车补贴+新购营运货车补贴;

3、仅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的,按每辆3.5万元给予补贴。


 前两种情形的补贴标准见下表:

(一)提前报废老旧营运柴油货车补贴标准

 

 

(二)新购营运货车补贴标准

三、是否所有的老旧营运货车报废都可以申请补贴

答:不是,只有提前1年以上报废的、具有本市合法有效道路运输证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中型、重型柴油营运货车才能申请补贴。

四、提前1年以上报废车辆如何界定?

答:提前1年以上报废车辆是指车辆强制报废日期在2025年7月31日后(含当日,下同),并在2024年7月3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办理提前报废手续的货车。

五、一年以内报废的车辆能否申请补贴?

答:不能,一年以内报废的车辆是指车辆强制报废日期在2024年7月31日至2025年7月30日之间的车辆,不属于提前报废车辆,因此这类车辆报废不能申请补贴,车辆报废后购置新车也不能享受补贴。

 

六、申请补贴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答:申请补贴应按照申请类型提交以下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

(一)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货车1.《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2.《机动车注销证明》;3.《道路运输证》(或《道路运输证》注销证明);4.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委托他人代办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 

(二)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货车并更新购置货车1.《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2.《机动车注销证明》;3.《道路运输证》(或《道路运输证》注销证明);4.新购置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5.新购置车辆的《道路运输证》;6.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委托他人代办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

(三)新购置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1.《机动车行驶证》;2.《道路运输证》;3.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委托他人代办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 以上材料必须合法、真实、有效,且清晰可辨,不得模糊、缺失或损坏,并加盖企业公章

 

七、申请补贴办理的截止期限是什么时间?

答:申请人应在2024年12月31日前办理完提前报废和新购车辆的相关手续,并按规定提交申请材料。逾期提交申请的,将视为放弃补贴资格。

 

 

附件:

1.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关于实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的通知》(交规划发〔2024〕90号)

2.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政策工作的通知》(交办运〔2024〕44号)

3.湖南省交通运输厅、湖南省公安厅、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商务厅《关于做好全省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湘交函〔2024〕329号)

4.临武县老旧营运货车(国三排放标准)明细表

交通运输部 财政部 关于实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的通知.pdf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政策工作的通知》(交办运[2024]44号.docx

1_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湖南省公安厅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商务厅关于做好全省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pdf

临武县老旧营运货车(国三排放标准)明细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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