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80/2021-3334025 | 主 题 词: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发文日期: | 2021-07-2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统一登记号: | 责任部门: | 县农业局 | 时 效 性: | 长期公开 |
临武县农业农村局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问题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根据中共临武县纪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武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问题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为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经局研究,决定于2021年7月至12月在全局范围内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问题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问题专项监督检查为抓手,把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落到实处,坚持多管齐下、标本兼治、着力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到基层,做到“排查一批问题线索、查办一批典型案件、追缴一批民生资金、处理一批违纪人员、出台一批制度规范”,确保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安全发放到人民群众手中。
二、治理范围及重点
(一)治理范围
2018年1月以来,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管理、资金发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监督检查,重大事项,重大问题不设时限。
(二)治理重点
1、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①主要是政策文件规定直接兑付到人到户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未纳入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系统发放;②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卡折(银行卡、存折)发放不到位、私自截留;③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管理不规范、监管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等。
2、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信息采集录入不规范的问题。①主要是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基础数据采集不精准、资料不全、信息错误,把关不严、更新不及时、录入不规范;②“一卡通”卡折发放信息不对称或者错误等。
3、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和使用管理中的“微腐败”问题。①主要是不严格按政策文件规定的范围、标准、发放周期,及时、足额发放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②截留、挤占和挪用、虚报冒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③利用“一卡通”在分配安排、审核审批中优亲厚友、吃拿卡要、滥用职权、以权谋私、套取骗取、私存私放等违纪违法行为;④阻挠群众自由提取补贴资金等。
4、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违规操作的问题。①主要是未按规定流程发放“一卡通”资金,未依法依规公开补贴信息;②用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抵扣群众应交各种费用;③违规改变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的使用方向;④违反招投标相关规定确定代发金融机构;⑤代发金融机构不按时将补贴资金发放到补贴对象手中,违规向群众收取“一卡通”卡折费用等。
5、财政部等七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办〔2020〕37号)及省相关实施意见的落实情况。①主要是未按要求完成补贴政策清理整合工作,未及时建立补贴政策清单管理机制;②未按规定建立补贴资金兑付限时办理制度,补贴资金结算进度缓慢;③未按规定优化补贴发放流程;④未按要求规范设置补贴项目名称;⑤未按要求加快大数据共享等。
三、工作步骤
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从本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21年12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2021年7月上旬)
1. 制定方案。制定下发《临武县农业农村局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问题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2.公布举报电话。设立、公布举报电话,0735-6266313。
(二)清理检查阶段(2021年7月11日-2021年10月20日)
1.自查自纠(7月11日-8月10日)。坚持问题导向,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问题大清理,对分配、拨付、管理和使用惠民惠农补贴资金中存在的问题清理排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行立改,补齐短板,形成长效机制。
2.问题核查(8月11日-10月20日)。组织专人,对问题线索逐条开展调查,所有问题在10月20日前核实清楚。
3.规范处置。对全面自查发现的问题,建立统一台账,分析原因,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目标,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三)督查问责阶段(2021年10月21日-2021年11月底)。
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自查自纠、问题线索核查、资金追缴等工作情况。迎接县纪委县监委专项督查。
(四)总结规范阶段(2021年12月底前)。
进一步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针对专项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问题监督措施,对专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要认真核实、快处快结,确保实现工作预期目标。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临武县农业农村局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问题专项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雷金主同志任组长,局长黄兰芳同志任第一副组长,党组副书记、副局长王临波同志任常务副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唐世清、黄飞雄、唐雄清同志任副组长,相关股室人员为成员,蒋卫红、雷运党、黄林同志为联络员。
(二)明确责任分工。局机关相关股室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配合开展集中治理数据收集上报、问题摸排核查等工作,对虚以应对、推诿扯皮、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一律严肃问责。
(三)及时上报资料。“实行一月一报告、二月一调度、重要情况随时报告和调度。相关股室要在10月20日前将自查发现的问题、11月30日前将集中治理的做法、数据、成效、经验等工作情况形成书面专题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