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wshjhsyj/2022-3486377 | 主 题 词: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发文日期: | 2022-07-1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统一登记号: | 责任部门: | 卫生健康局 | 时 效 性: | 长期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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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武县卫生健康局2022年第二季度行政处罚案件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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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由 |
处罚依据 |
处罚决定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决定的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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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临卫医罚〔2022〕03号 |
临武县武水刘家村刘甫强卫生室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案 |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 第四十七条、第四款 |
警告、并处10000元 |
自觉完全履行 |
临武县卫生健康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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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临卫医罚〔2022〕04号 |
临武县武水镇陶家村卫生室未按规定填写、保管病历资料及未使用专用包装物收集医疗废物案 |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四)项、《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 |
警告、并处15000元 |
未履行,期限2022年11月27日前 |
临武县卫生健康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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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临卫医罚〔2022〕05号 |
临武武水王亚芳儿科诊所使用未取得抗菌药物处方权的医师开具抗菌药物处方案。 |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第(一)项 |
警告、并处5000元 |
自觉完全履行 |
临武县卫生健康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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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临卫传罚〔2022〕01号 |
临武武水邓秀英中医内科诊所感染管理工作未执行《基层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基本要求》及医疗废物未分类收集 |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条.第四十一条;《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第四十六条 |
警告、并处3000元 |
自觉完全履行 |
临武县卫生健康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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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临卫公(罚)字(2022)第01号 |
临武县金莎娱乐有限责任公司未办理《卫生许可证》从事足浴服务经营活动案。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
警告并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 |
主动完全履行 |
临武县卫生健康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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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临卫公(罚)字(2022)第02号 |
临武县喜迎门宾馆经责令整改后仍未按照规定进行卫生检测案。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 |
警告并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
主动完全履行 |
临武县卫生健康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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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临卫公(罚)字(2022)第03号 |
临武县金港都美容美发店未办理《卫生许可证》从事理发服务经营活动案。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
警告并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 |
主动完全履行 |
临武县卫生健康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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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临卫公(罚)字(2022)第04号 |
临武县华盛宾馆未办理《卫生许可证》开展住宿服务经营活动案。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
警告并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 |
主动完全履行 |
临武县卫生健康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