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wshjhsyj/2024-3744101 主 题 词: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 2024-04-1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统一登记号: 责任部门: 卫生健康局 时 效 性: 长期公开
 

关于印发《临武县2024年新生儿疾病免费 筛查与诊断服务项目工作方案》的 通 知

各乡镇社会事务办公室,乡镇卫生院,县直医疗机构:

  现将《临武县2024年新生儿疾病免费筛查与诊断服务项目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临武县卫生健康局      临武县财政局

  2024年4月1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临武县2024年新生儿疾病免费筛查与诊断服务项目工作方案

  为认真实施省委市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2024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健全新生儿疾病筛查与诊断服务体系,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结合《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妇幼健康处关于印发湖南省新生儿疾病筛查与诊断服务技术规范(试行)的通知》(湘卫妇幼处便函〔2024〕18号)及《郴州卫生健康委 郴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郴州市2024年新生儿疾病免费筛查与诊断服务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郴卫函〔2024〕12号)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任务

  为在本县医疗机构分娩的1600名新生儿免费提供一次听力障碍、致盲性眼病、遗传代谢病、先天性心脏病筛查服务,筛查异常者免费提供一次常规诊断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达100%。

  二、项目内容

  (一)新生儿听力障碍。新生儿听力筛查机构对新生儿监护人开展健康教育并签署知情同意书,通过耳声发射(OAE)或自动听性脑干反应仪(AABR)对出生后48小时至出院前新生儿进行一次免费听力筛查。未完成筛查即转诊的新生儿,由接受转诊的医疗机构在出院前进行一次免费筛查。对听力筛查未通过的新生儿在出生42天内由筛查机构再进行一次免费复筛。对听力复筛未通过的新生儿,由筛查机构转诊至县人民医院,在3月龄内,由县人民医院在获得监护人知情同意后,通过声导抗、耳声发射(OAE)、听性脑干反应(ABR)、耳声发射、多频稳态反应、行为测听等听力组合测试,进行一次免费的常规诊断,出具听力检测报告单,并给予诊治指导。

  (二)新生儿致盲性眼病。新生儿致盲性眼病筛查机构对新生儿监护人开展健康教育并签署知情同意书,通过外眼检查、红光反射检查、光照反应检查对出生后48小时内的新生儿进行一次免费筛查。未完成筛查即转诊的新生儿,由接受转诊的医疗机构在其出生后48小时内进行一次免费筛查。对筛查异常者,由新生儿致盲性眼病诊断机构在获得监护人知情同意后,通过广域视网膜眼底检查进行一次免费的常规诊断,出具眼底检查报告单,并给予诊治指导。

  (三)新生儿遗传代谢病。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机构对新生儿监护人开展健康教育并签署知情同意书,对出生48小时后至7天内的新生儿进行遗传代谢病初筛采血,并制成采血标本,由县妇幼保健计生服务中心安排专人收集各筛查机构采血标本递送至郴州市妇幼保健院(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郴州市妇幼保健院通过“遗传四项”(苯丙酮尿症、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的生化检查进行一次免费筛查。对筛查异常者,由采血机构负责召回,再次进行遗传代谢病复筛采血,并制成采血标本递送至郴州市妇幼保健院进行免费复检。对复筛异常者,由郴州市妇幼保健院在获得新生儿监护人知情同意后,根据病种进行一次免费的常规诊断,出具新生儿遗传代谢病诊断报告单,并给予诊治指导。

  (四)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机构对新生儿监护人开展健康教育并签署知情同意书,通过心脏听诊、经皮脉搏血氧饱和度测定对出生后6-72小时内的新生儿进行先天性心脏病一次免费筛查。未完成筛查即转诊的新生儿,由接受转诊的医疗机构在其出生后6-72小时内或出院前进行一次免费筛查。对筛查异常者,由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诊断机构在获得监护人知情同意后,通过超声心动图检查进行一次免费的常规诊断,出具超声心动图诊断报告单,并给予诊治指导。

  三、服务机构

  指定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为新生儿听力障碍、致盲性眼病、遗传代谢病、先天性心脏病筛查机构,县人民医院为新生儿听力障碍、致盲性眼病、先天性心脏病县级诊断机构,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湘南学院附属医院为新生儿听力障碍、致盲性眼病、先天性心脏病市级诊断机构,郴州市妇幼保健院为新生儿遗传代谢病、先天性心脏病市级诊断机构。

  四、项目经费

  (一)经费标准

  1.新生儿疾病筛查费用:听力障碍筛查82元/人,致盲性眼病筛查20元/人,遗传代谢病筛查120元/人,先天性心脏病筛查30元/人。

  2.新生儿疾病诊断费用:听力障碍诊断550元/人,致盲性眼病诊断320元/人,遗传代谢病诊断600元/人,先天性心脏病诊断270元/人。

  (二)经费来源

  由省财政承担60%,县财政承担40%。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按本方案要求完成工作任务。该项目工作将纳入2024年卫生健康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抓实项目组织实施、任务分解、宣传发动、人员培训等工作。

  (二)强化宣传倡导。各单位要创新宣传方式,改进宣传手段,丰富宣传内容,使服务对象及时了解新生儿疾病免费筛查与诊断服务的目的、意义和内容,自愿、主动参与。各单位要及时挖掘特色亮点,总结工作经验,打造卫生健康领域民生实事品牌。

  (三)强化信息报送。县妇幼保健计生服务中心和承担新生儿疾病免费筛查与诊断服务的医疗机构均要指定1名信息员,负责新生儿疾病免费筛查与诊断服务项目信息管理工作。医疗机构为参检新生儿进行个案登记,妥善保存筛查与诊断服务资料,每月统计并如实填写《郴州市新生儿疾病免费筛查与诊断服务项目月统计报表》(附件3),于每月20日前报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县妇幼保健计生服务中心和县卫生健康局审核后于每月23日前上报市妇幼保健院和市卫生健康委。

  (四)强化日常监督。县卫生健康局要加强项目工作监管,定期核查项目个案登记资料、异常对象转诊、项目服务内容、信息数据上报等工作落实情况。要强化统筹调度,对项目进度完成落后的医疗机构采取通报、约谈等方式进行督办,确保各项指标任务圆满完成。

  (五)强化资金管理。县财政局要根据辖区新生儿疾病免费筛查与诊断服务目标任务数足额安排项目经费,加强项目资金监管,建立定期抽查工作制度,确保项目资金规范使用。各项目单位要严格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六)强化保密意识。各项目实施单位要加强信息保密意识,保障公民信息安全,所有参与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将个案信息透露给与项目工作无关的人员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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