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wshjhsyj/2025-3864558 主 题 词: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 2025-02-2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统一登记号: 责任部门: 卫生健康局 时 效 性: 长期公开
 

临武县卫生健康局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4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委依法治县办的有力指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强化制度建设、坚持依法治医、严格依法履职,深入开展卫生健康系统学法、普法、执法监督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年度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一规划两纲要”情况。

1深入扎实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更加深入扎实。坚持将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重点内容,学好用好习近平总书记《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等权威辅助读物,组织和引导全局全系统党员干部职工持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宪法法律列入党组会议学习内容,党组中心组每年组织开展了不少于3次集体学法活动或法治专题学习活动。二是理论联系实际、解决发展中的实际问题的能力有所增强。卫生健康系统上下的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运用“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有新的明显提升。

2、对标对表搞好“一规划两纲要”的中期评估工作。按照《关于报送湖南省“一规划两方案”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的通知》和《临武县贯彻落实“一规划两纲要”法治督察工作方案》(临法办发〔20234号)文件等要求,2021年以来就贯彻落实“一规划两方案”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形成了自查报告及工作情况报表,对照“一规划两方案”工作任务措施清单,进一步对标对表、查漏补缺、强化措施,切实开展好下段各项工作,我局贯彻落实湖南省“一规划两方案”各项工作任务基本达到中期评估的时间进度与工作质效要求。

(二)党领导法治建设制度和工作机制贯彻落实、发挥作用情况。

3、加强和落实党领导法治建设制度和工作机制。加强局党组对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卫生健康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在其分管工作范围内履行相关职责,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综合监督与法规股股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临武县卫生健康体系“十四五”规划》。坚持党组主要负责人每年召开部署安排法治建设年度重点工作的专题会议不少于1次。党组中心组每年组织开展了不少于3次集体学法(含法治专题讲座)活动。坚持将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其他局领导述职必述法,将带头学法用法遵法情况写入年度述职报告。

4、严格履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每年31日前向县委和县人民政府、市卫生健康委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同时抄送县委依法治县办;31日前通过县人民政府(县卫生健康局)网站等向社会公开。

5、全面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省委依法治省办、市委依法治市办、县委依法治县办法治建设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全力配合各级专项法治调研与督察。

(三)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情况。

6、通过省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和县人民政府(含县卫生健康局)网站公布本部门全部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及其依据、所需申报材料清单,明确审批时限、流程、经办机构及电话,实行目录化、编码化、动态化管理。全面普及行政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行政审批事项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并不断压缩办理时限,经过全面梳理,对有关事项的办理时限酌情做了进一步的压缩。

7已通过省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和县人民政府(含卫生健康局)官方网站公布所属工作部门的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逐一明确事项编码、行使层级、法律依据、实施主体(含联系电话)、监督方式(含联系电话)、责任方式等相关事项,并根据法律法规的变化实行动态调整。

8、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在抽查任务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将抽查检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和“互联网+监管”,基本实现了职能部门综合监管、“智慧监管”。

9、制定了县卫生健康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除依法不予公开的外,通过县人民政府(含县卫生健康局)官方网站公布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的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等,规范重大行政决策流程。

10、重大行政决策制度的落实有新突破。重大行政决策全部经合法性审查,没有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合法性审查不合法仍提交局党组讨论决策的情形,杜绝以党组会议纪要代替合法性审查;没有以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合法性审查的情形。建立和落实合法性审查机制、法律咨询顾问机制及法律风险预警评估机制。明确凡本局有关重大事项的决策和信访事项(特别是疑难复杂的信访事项)必须听取法制机构负责人与法律顾问的法律意见,涉及政府采购的重大合同必须报法制机构与法律顾问审查,各股室草拟以局机关名义印发的各类红头文件必须报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的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四)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完善情况。

11、贯彻执行《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规定。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及清理。在政府网站公布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文本中明确该文件的有效期),并动态调整。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率达100%。未经合法性审核或者经审核不合法的,不提交集体审议。合法性审核时间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未经合法性审核或者经审核不合法的,不提交集体审议。定期或不定期对卫生健康领域所有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按照“谁起草、谁评估”原则,对规范性文件进行评估,清理出涉及卫生健康领域、以县卫生健康局或县人民政府名义制发需修订的规范性文件、无需修订可继续施行的规范性文件,分别向县依法治县办报告清理情况并提出处理建议。2024年对卫生健康领域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

(五)强化机制建设,抓实法治学习。

12、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强化思想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做好学习计划。我局党组认真学习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始终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卫生健康系统的重要政治任务,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专题学习党的二十大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论述,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二是突出学习内容。结合系统实际,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制定了《2024年度普法责任清单》,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纳入普法责任清单,紧密结合“主题教育”等党建活动,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和摘录等,始终坚持自觉主动学、及时跟进学、联系实际学。同时结合系统实际,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重温《中国共产党章程》、解读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信访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能力。今年以来,共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4场次、集中学习3场次,组织卫生健康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全省行政执法统一考试。三是丰富学习方式。通过辅导读本、学习专题讲座、学习强国APP等载体。同时,组织本系统干部职工参加2024年度网上学法考试,考试参与率、优秀率达到100%,全面营造良好的机关学法氛围。

(六)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情况。

13、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开展医疗市场各类专项监督检查。

加强全县各医疗机构监督和指导,规范医疗机构的诊疗活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全县医疗机构执业人员执业注册情况、执业资质及执业范围、传染病防治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共检查200多人次,针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下达整改意见书及时予以纠正。开展医疗执业监督、传染病防治、放射诊疗监督、打击无证行医行动、严厉查处非法从事医疗美容等监督检查活动,监督检查了70家医疗机构,立案1起,警告6家,共罚没0.2万元。取缔1家黑诊所,没收药品2箱,罚没2万元。对被处罚单位均下达监督意见书,责令立即改正。对存在问题和不足的医疗机,当场下达了监督意见书,责令改正。

公共场所、学校、二次供水单位专项监督检查。以巩固为家卫生县城为契机,督促重点公共场所抓好卫生管理,对评定的326C级单位进行了重点监督检查,将涉及严重违法行为的按程序进行查处。做好学校卫生、传染病防控及饮用水安全检查。20244月,我局协同教育及市场监管部门对全县116所中、小学、职、高中及幼儿园,进行了一次彻底的检查,出动卫生监督员46人次,主要检查内容是传染病防控工作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40余份,限期整改到位。做好饮用水卫生监督,及时发现并排除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隐患,确保群众的生活饮用水卫生和安全。6月份,对全县提供二次供水服务的28家单位进行了全面的检查,主要是检查了二次供水的水池清洗记录、水质检测报告、供管水人员的健康证明,并对存在的问题下达了监督意见书12份,并要求立即整改到位。20245月组织3名卫生监督员及县疾控中心3名抽检人员,对全县6“千吨万人”的农村供水工程各个环节进行了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并要求立即整改到位。当场对出厂水和末梢水进行了样品采集。

职业健康监督执法工作。全县纳入郴州市职业健康检查的有8家,纳入本县的42家,已全部完成抽查计划。目前,共开展职业卫生监督执法检查60次,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60份,针对检查过程中企业存在的职业病危害申报的困惑和问题,职业卫生监督员现场进行详细指导,确保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企业全部纳入监管范围。

二、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卫生健康领域法治建设取得了一定的发展进步,但也存在不少问题与困难,主要表现在:一是由于财政投入明显不足,医疗卫生机构(特别是乡镇卫生院)面临的生存危机与发展困境影响卫生健康法治建设的推进实施;二是深入对各医疗卫生机构的法治建设开展督察指导不够,督察考核“指挥棒”作用未能完全发挥;三是卫生健康系统人才队伍及法治力量总体比较薄弱;四是各医疗卫生机构“关键少数”法治思维不强推动解决问题不够实,部分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及时有效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阶段的意识不强、能力不够;五是“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六是各公立医疗机构聘请的法律顾问发挥作用不够,不同程度地存在“聘而不用”现象,等等;七是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工作涉及面广、难度大,导致部分法规滞后。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提升需要时间和持续的教育培训。政务公开工作受限于信息技术的应用和公众参与机制的完善。法治宣传教育的资源和手段有限,难以覆盖所有工作人员。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效果受限于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法律人才储备。

三、2025年工作打算

针对卫生健康领域法治建设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努力、加强整改、改进工作: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将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与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重点内容,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法治中国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历次会议精神,主动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论述新要求,丰富学习宣传形式,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深入研讨交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领,全面推进卫生健康法治建设各项工作。

(二)依法依规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深化以“三集中、三到位”改革为重要内容的“放管服”改革与“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及加强相关场景应用建设管理,有效提升政务服务水平;进一步优化市场环境,提高卫生健康领域政务服务效能,鼓励引导群众建言献策,切实保障企业合法权益;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度,依法依规开展行政审批、行政监管与行政执法工作;严格廉政纪律,杜绝“推诿扯皮”“索拿卡要”、违规收费、时限过长、权力寻租等现象。

(三)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和严格法律责任追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卫生健康领域执法活动全面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程记载、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建立健全行政处罚案件移送机制,树牢违法必究、应查尽查理念,织牢织密卫生健康领域监督执法的法网,防止行政处罚责任追究出现遗漏或者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情况。

(四)切实增强各医疗卫生机构及其主要负责人的法治意识和运用法治思维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通过督促指导、业务培训和检查考核等方式,有效提高各医疗机构及其主要负责人依法决策的意识与能力,促使其自觉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等,有效提高各医疗机构防范和化解医疗矛盾纠纷的预警能力和工作水平,特别是引领基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走出发展困境和化解生存危机的能力水平。

(五)切实加强卫生健康系统的法治力量。一方面,积极引进高素质法律专业专门人才,安排至法务岗位承担卫生健康法治建设工作,着力提高卫生健康领域法治化水平。另一方面,深入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对已聘请法律顾问的公立医疗机构,指导其切实用好单位法律顾问,改变法律顾问“聘而不用”的状况。鼓励和指导各民营医疗机构聘请和用好法律顾问。

(六)切实加强卫生健康法治建设的督察考核。有效发挥卫健法治建设领导小组的督察指导与综合协调作用,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局重点工作常态化督察考核,加强日常督察,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有序有力有效开展,通报督察结果并强化结果运用。

(七)继续完善卫生健康领域的法律法规体系,加强依法行政培训,提升卫生健康系统工作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深化政务公开工作,推动卫生健康信息的全面公开和公众参与。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创新宣传方式,提升宣传效果。优化法律顾问制度,确保法律顾问在卫生健康领域决策中的有效参与。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机制,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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