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wshjhsyj/2019-3014933 | 主 题 词: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发文日期: | 2019-07-1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统一登记号: | 责任部门: | 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时 效 性: | 长期公开 |
临卫函〔2019〕32号
各乡镇(中心)卫生院,县直医疗卫生单位,民营医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全力做好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经局务会研究,决定对全县医疗卫生机构组织开展2019年全县卫生健康系统“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及二季度安全生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7月15日-18日,具体督查时间由督查组另行通知。
二、督查内容
实地核查是否针对前期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卫生健康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重点领域,包括重点部位、人员密集场所、建筑施工场所和易燃易爆危险品、剧毒和放射性物品、有毒生
物制剂、特殊药品以及各类消防设备设施等的安全管理;水、电、煤、气以及氧气站、锅炉等特种设备和火灾隐患的安全管理;治安保卫值班和巡查工作等。督查各医疗机构是否按要求开展进行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工作,针对重点领域检查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防火分隔不到位、疏散通道不畅通、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消防设施损坏停用、电气线路及电器设备敷设安装不符合规定、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日常管理机制不健全、宣传教育培训不深入等突出问题。
三、督查方式
采取实地查看、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检查;督查组现场对各单位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点评,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反馈交办,明确整改要求和时限。
四、其他事项
检查组、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扎实逐项排查,认真开展好本次活动,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交办,限时整改,确保取得实效。各单位在接受检查时要提前准备好资料备查。
附件:1、临武县卫生健康系统“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及二季度安全生产检查组成员
2、临武县卫生健康系统二季度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工作检查表
3、十类消防安全突出风险整治要求、检查标准及方法
4、消防安全风险排查整治统计表
5、临武县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考核发现问题整改交办卡
临武县卫生健康局
2019 年 7月 11日
附件1:
临武县卫生健康系统“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
消防安全及二季度安全生产检查组成员
第一组
组 长:廖士仁
资料员:刘 丽
成 员:石传军、谭慧、陈 鹏
被检查单位:
中医医院、疾控中心、眼科医院、湘南健民医院、精神病院、武水镇卫生院、 金江镇卫生院、水东镇卫生院、武水镇同益卫生院、汾市镇中心卫生院、南强镇中心卫生院、舜峰镇双溪卫生院
第二组
组 长:陈小坚
资料员:谭家旺
成 员:骆建英、陈慧圆、肖 勇
被检查单位:
人民医院、妇计中心、血浆站、东云医院、舜峰镇卫生院、香花镇中心卫生院、麦市镇中心卫生院、镇南乡卫生院、西瑶乡卫生院、楚江镇中心卫生院、花塘乡卫生院、万水乡卫生院
附件2
临武县卫生健康系统二季度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工作检查表
被检查单位(盖章): 检 查 时 间:
被检单位负责人(签名): 检查人员(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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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
检查内容 |
检查方法 |
检查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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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医疗质量与安全 |
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情况。 |
1.执业与诊疗规范管理(依法执业、考核方案); 2. 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重点是首诊负责、三级医师查房、术前讨论、疑难病例讨论、死亡病例讨论、临床输血管理、临床危急值报告、分类管理、查对制度、分级护理、交接班等制度执行情况,三基培训是否定期开展; 3.“病人安全目标”相关措施落实情况; 4.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情况; 5.急诊科、重症监护病房、新生儿病房、血液净化室、手术科室、麻醉科、药剂科、中心供应室等重点科室、重点部位医疗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情况; 6.、严格执行“危急值”报告制度与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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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医疗废物安全 |
医疗废物处置管理是否符合《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要求 |
1.有医疗废物管理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有医疗废物防泄漏应急预案;2.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行为是否规范;3.从业人员持证上岗证制度、交接联单制度、医疗废物收集人员体检制度落实情况;4.医疗废物暂存处是否有危险品及医疗废物标识,并定期进行消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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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武县卫生健康系统二季度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工作检查表
被检查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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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
检查内容 |
检查方法 |
检查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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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患者安全风险管理 |
是否有患者走失、跌倒、坠床等意外事件 |
有防范患者走失、跌倒、坠床等意外事件报告的相关制度、处置预案与工作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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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特种设备及有关设施使用安全 |
高压氧仓、高压氧瓶、承压锅炉及压力容品、压力管道、配电室、制冷装置和水电气热等重要设施设备管理和保养是否规范到位。 |
1.压力容品是否具备使用证、合格证;2.锅炉、供应室高压灭细菌柜、高压氧仓定期检测、检修、维护情况(要求有年检报告);3.规章制度是否健全、上墙;4.电气设备运行是否安全可靠及电气线路敷设、管线布局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管线质量及完好情况;5.电、气、制冷装置、中央供氧等重要仪器和系统使用、保养符合安全生产标准;6. 变配电室是否符合安全要求,警示标志醒目,防护用品及时审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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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危化品及特殊药品管理安 全 |
1.毒麻精放等特殊药品管理是否规范、管理制度是否落实。 |
1. 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防盗设施及领用、保管、使用、报废管理情况(要求药品库配备保险柜、设置防盗门窗和视频监控系统;药品实行专人保管、专柜加锁、专用处方、专册登记管理、交接帐物相符;药品由取得权限医师限量开具,毒、麻、精药品无失效、过期);2.放射药品贮存场所防盗情况(要求有警示标志,专人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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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检验试剂、医疗用氧、医用酒精等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物品管理是否规范、管理制度是否落实。 |
1.检验试剂等有毒有害危化品采购、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环节是否符合规范;2.临床制氧、用氧是否规范(要求医用氧合格采购、专业车辆和单位运输;分子筛制氧浓度监测科学、记录准确、设备保养和维护管理到位,重点复查整改落实情况);3.医用酒精等易燃易爆品贮存场所符合消防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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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武县卫生健康系统二季度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工作检查表
被检查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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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
检查内容 |
检查方法 |
检查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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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道路交通安全 |
车辆(主指救护车、公务车)安全管理是否有效。 |
1.有无车辆行驶安全管理制度;2.车辆年检情况;3.车辆定期检修、维护情况;4.对司机开展安全行车教育情况;5.单位内交通标识是否健全,交通宣传是否到位;6.有无病车上路、超员、超速、疲劳驾驶、无证无照驾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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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建筑施工安全 |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是否落实。 |
1.开展建筑工地起重机、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吊笼、脚手架等设施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2.防汛、防水、防雷击、防触电、防垮塌、防坠落、防物体打击措施落实情况;3.有无未经审批开工建设、无资质施工、超资质范围承揽工程等违反法定建设程序和违法分包、转包、挂靠工程等行为;4.有无不按专项设计方案施工、无相应资质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等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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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
公共场所及有限空间作业安全 |
是否加强电梯、扶梯、台阶、地面、房顶、墙壁、栏杆、门窗及坐卧设施设计、设置、安装、安放、维修、维护安全管理,落实各项防滑、防绊、防撞、防坠落、防伤害措施。 |
1.电梯是否定期检测并在有效期内;2. 扶梯、台阶、地面、房顶、墙壁、栏杆、门窗及坐卧设施是否注重无障碍、人文建设,符合《医疗机构患者活动场所及坐卧设施安全要求》; 3. 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落实情况。4.有水、电、气、火灾等后勤保障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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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十类消防安全突出风险整治要求、检查标准及方法
一、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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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要求 |
检查标准 |
检查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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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的,必须拆除或者更换。 |
1.商场市场: (1)高层:顶棚应为燃烧性能为A级(不燃)的装修材料,墙面、地面均应为不低于B1级(难燃)的装修材料。同时设有自动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装置时,除顶棚外,其内部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可降低一级。 (2)多层:顶棚应为燃烧性能为A级的装修材料,墙面、地面均应为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设有自动灭火系统时,除顶棚外,其内部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可降低一级;同时设有自动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装置时,其内部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可降低一级。 (3)地下:顶棚、墙面、地面均应为A级的装修材料。 2.宾馆饭店: (1)高层:顶棚应为燃烧性能为A级的装修材料,墙面、地面均应为A级或B1级的装修材料;同时设有自动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装置时,除顶棚外,其内部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可降低一级。 (2)多层:墙面、顶棚均应为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地面可为B2级(可燃)的装修材料;设置送回风道(管)的集中空气调节系统时,顶棚应为燃烧性能为A级的装修材料,墙面、地面均应为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设有自动灭火系统时,除顶棚外,其内部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可降低一级;同时设有自动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装置时,其内部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可降低一级。 (3)地下:顶棚应为燃烧性能为A级的装修材料,墙面、地面均应为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 3.公共娱乐场所:高层、多层、地下建筑内公共娱乐场所,其顶棚应为燃烧性能为A级的装修材料,墙面、地面均应为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 4.疏散楼梯间和前室、消防水泵房、配电室、通风和空调机房的顶棚、墙面和地面均应采用不燃材料装修。 |
1.查阅装修工程档案。 2.现场查看时,可取样使用打火机燃烧测试(点火斜向45度,火焰高度不超过2cm,底边点火15-30秒),如打火机火焰离开可燃物,该可燃物可持续燃烧,可初步判断为易燃可燃材料。 3.现场检查无法确认是否为易燃可燃材料时,可取样送至专门机构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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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幼儿园、寄宿制学校、养老院、医院、员工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施工工地办公、住宿等临时用房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的,必须拆除或者更换。 |
人员密集场所严禁使用芯材为可燃材料的彩钢板进行隔断或搭建功能用房。 |
1.查阅内装修工程档案。 2.可采用现场取样燃烧的方法初步测试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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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现有高层建筑、商住楼等场所使用聚氨酯泡沫、聚苯乙烯等易燃可燃材料作外墙外保温系统的,严禁在周边安全距离内燃放烟花爆竹,违规动火作业;确需动火动焊施工的,必须严格落实现场监护和防范措施。 |
1.建筑外墙应悬挂警示提示标志牌,标志牌应包含保温材料性质、周边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外墙材质和形式(如:水泥、铝板、石材干挂)等内容。 2.建筑外墙不应有脱落、空隙等现象,保温材料不应裸露。 3.涉及外墙动火作业的,应开具动火证,明确动火的时间和范围,动火时配备动火监护人、灭火器材。确需在裸露保温层上直接进行电气焊接或其他明火作业的,应在电焊部位周围采用覆盖灭火毯等防火保护措施。 |
1.查阅施工档案,确定施工时所使用的外保温材料的材质和形式。 2.无法确定外保温材料燃烧性能时,可取样送至专门机构检测。 3.检查建筑外墙是否悬挂提示标志牌,检查施工现场是否采取防护措施、配备灭火器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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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电气线路穿越或者敷设在易燃可燃装修装饰材料中的,必须采取穿管保护等防火措施;开关、插座等电器配件周围必须采取不燃隔热材料进行防火隔离。 |
1.建筑内部的配电箱、插座等不应直接安装在易燃可燃的装修材料上。 2.电气线路敷设在有可燃物的闷顶、吊顶内时,应采取穿金属管或采用封闭式金属槽盒等防火保护措施。 3.电气线路穿越具有聚氨酯材料的保温层时,应采取穿金属管等防火保护措施。 |
1.查阅装修档案,确定配电箱、控制面板、接线盒、开关、插座等部位的装修材料性能。 2.通过设备检修口查看吊顶内的电气线路是否按规定穿管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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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大型活动现场布展使用大量易燃可燃装饰材料的,必须拆除或者更换。 |
1.展台材料、地面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 2.展台与卤钨灯等高温照明灯具贴邻部位的材料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 3.在展厅设置电加热设备的餐饮操作区内,与电加热设备贴邻的墙面、操作台均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 |
1.查阅装修工程档案。 2.可采用现场取样燃烧的方法初步测试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 3.现场检查均无法判断是否为难燃材料时,可取样送至专门机构检测。 |
二、防火分隔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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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要求 |
检查标准 |
检查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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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地下与地上部分防火分隔设置不到位或者共用疏散楼梯间且未分隔的,必须用防火隔墙或者防火门将地下和地上部分完全分隔。 |
建筑的地下或半地下部分与地上部分应在首层采用实体墙和乙级防火门将地下室或半地下部分与地上部分的连通部位完全分隔,并设置明显的标志。 |
现场检查楼梯间在地下层与地上层连接处是否进行有效防火分隔,防火隔墙是否分隔到位,门是否为乙级防火门且保持完好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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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筑住宅与非住宅部分防火分隔设置不到位的,必须用防火隔墙或者防火门完全分隔。 |
1.底层为商业性质的住宅建筑、商住建筑,商铺与住宅建筑消防安全疏散应分开独立设置。 2.裙房为商业性质的住宅建筑、商住建筑,裙房与住宅主楼消防安全疏散应分开独立设置。 3.汽车库、非机动车库与住宅建筑、商住建筑应采用防火墙和防火门分隔。 |
现场查看分隔情况,防火隔墙是否存在门、窗、洞口,是否分隔完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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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筑与建筑之间防火间距不足时应合理设置防火隔墙,防火隔墙、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等防火分隔设施损坏的,必须及时修复或者更换。 |
1.防火隔墙:对古城、古镇等地的集中连片建筑群合理设置防火隔墙,其他建筑防火间距不足时也应设置防火隔墙,防火隔墙不应损坏,不得随意开设洞口,有管道穿越的区域应封堵到位,不应有孔洞、缝隙。 2.疏散走道两侧隔墙应从楼地面基层隔断至梁、楼板或屋面板的底面基层。 3.防火卷帘:应通过手动、自动的方式测试防火卷帘是否按原设计的逻辑关系动作。 4.防火门:常闭式防火门不应处于开启状态;常开式防火门不应用插销将门扇固定在开启位置。防火门的闭门器、顺序器等组件应齐全完好。 5.防火窗:其外观应完好无损、安装牢固;手动启动活动式防火窗的窗扇启闭控制装置,窗扇应能灵活开启,并完全关闭;有密封要求的防火窗窗框密封槽内镶嵌的防火密封件应牢固、完好。 |
检查建筑与建筑之间是否合理设置防火隔墙,对建筑内防火隔墙、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进行逐个排查,对照标准查看损坏情况。可通过吊顶检修口查看防火隔墙分隔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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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梯间、前室常闭式防火门敞开的,必须立即关闭并保持常闭状态;防火门闭门器、顺序器损坏导致防火门不能自行关闭的,必须及时修复。 |
1.防火门应具有自行关闭功能,双扇防火门应具有顺序自行关闭的功能。防火门关闭后应具有防烟性能。 2.防火门标识应醒目,开启方向上无影响开启的障碍物;常闭式防火门不应使用插销、门吸等物件使其处于开启状态;常开式防火门不应用插销将门扇固定在开启位置。防火门的闭门器、顺序器等组件应齐全完好。 |
逐个检查楼梯间、前室的防火门,对照标准查看防火门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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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管道穿越墙体处的孔洞、缝隙,竖向管道井与房间、吊顶相连通的孔洞,楼层楼板的缝隙防火分隔不严密的,必须用防火材料填充或者封堵。 |
1.建筑内的电缆井、管道井应在每层楼板处采用不低于楼板耐火极限的不燃材料或防火封堵材料封堵。 2.建筑内的电缆井、管道井与房间、走道等相连通的孔隙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 |
现场检查电缆井、管道井封堵是否到位,如存在间隙则封堵不严密。 |
三、疏散通道不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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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要求 |
检查标准 |
检查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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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被封闭、堵塞、占用的,必须立即打通、拆除、清理,恢复畅通。 |
1.建筑疏散走道、安全出口的数量、位置、净宽等应与原设计一致; 2.建筑疏散走道、疏散楼梯间及其前室内严禁被封闭、堵塞和占用; 3.疏散楼梯间及其前室门,安全出口严禁上锁; 4. 医院住院楼、学校宿舍楼内疏散走道、疏散楼梯间内严禁设置铁栅栏等障碍物。 |
1.查看建筑各层平面图中疏散走道、安全出口的数量、位置及净宽; 2.实地查看疏散走道、疏散楼梯间及其前室、安全出口的现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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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必须拆除。 |
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养老院、医院、寄宿制学校、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严禁在门窗上设置广告牌、铁栅栏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 |
实地查看场所门窗现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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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筑之间严禁违规搭建临时建筑,占用防火间距、疏散通道的,必须拆除,恢复原状。 |
1.建筑防火间距、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等应与原设计保持一致; 2.建筑之间严禁违规搭建遮雨棚、临时建筑物或堆物占用建筑防火间距; 3.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严禁违规占用、堵塞(例如:停放车辆、占道经营等情形),严禁设置隔离桩、地锁、栅栏墙、绿化、临时建筑等。 |
1.查看总平面图中建筑防火间距、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的设置; 2.实地查看建筑防火间距、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现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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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宾馆饭店、住院楼、学生员工宿舍等有人员住宿的场所,安全出口必须24小时保持畅通。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安全出口必须保持畅通。 |
1.宾馆饭店、住院楼、学生员工宿舍等有人员住宿的场所疏散楼梯间及其前室门,安全出口必须24小时保持畅通。 2.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等场所营业期间,疏散楼梯间及其前室门,安全出口必须保持畅通。 |
1.实地查看场所各层疏散楼梯间及其前室门,首层疏散门、疏散外门现状。 2.当共用疏散体系时,要确保其他场所停业关闭期间疏散畅通。 |
四、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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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要求 |
检查标准 |
检查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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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员密集场所、居住场所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必须及时搬离。其他场所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必须在明显部位设置禁烟禁火等警示标志,并安排专业人员管理。 |
1.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养老院、文博单位、学生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居住场所内严禁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 2.厂房、仓库、施工工地等场所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必须符合相关技术规定,并在明显部位设置禁烟禁火等警示标志,安排专业人员管理。 |
实地查看场所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现状及禁烟禁火标志设置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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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商场市场、施工工地等场所违规堆放易燃可燃物品,可能引发火灾造成人员伤亡的,必须及时清理。 |
1.商场市场、施工工地等场所的附属仓库应与设计时一致,并应确保该附属库房内的建筑消防设施完整好用。不得擅自将非设计时的附属库房作为库房使用,违规大量堆放物品。 2.施工工地易燃易爆危险品库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层数应为1层,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单个房间的建筑面积不应超过20㎡。 |
1.实地查看场所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现状; 2.检查易燃易爆危险品库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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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劳动密集型企业生产车间内超量存放 易燃易爆原材料或者半成品的,必须 及时搬离、清理。 |
厂房内设置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中间仓库时,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中间仓库应靠外墙布置,易燃易爆原材料或者半成品的储量不应超过1昼夜的需要量。 |
核对生产所需易燃易爆原料、半成品1昼夜需求量,实地查看中间仓库内易燃易爆原材料或者半成品的储量。 |
五、消防设施损坏停用(*消防设施测试应由被检单位工作人员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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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要求 |
检查标准 |
检查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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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停用或者不能正常运行的,必须及时维修,恢复系统正常报警功能。 |
火灾 探测器 |
1.火灾探测器周围1.5m内无送风口等妨碍探测器及时报警的障碍物。 2.火灾探测器探测到烟气后,向火灾报警控制器发出火警信号。 |
1.核对火灾探测器点位是否与图纸一致。 2.将火灾报警控制器置于“手动”状态,采用发烟装置(可采用烟枪、蚊香或香烟来模拟烟雾)向感烟探测器施放烟气,查看探测器报警确认灯和火灾报警控制器的火警信号显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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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动火灾报警按钮 |
按下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后,向火灾报警控制器发出火警信号。 |
1.核对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点位是否与图纸一致。 2.将火灾报警控制器置于“手动”状态,按下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查看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报警确认灯和火灾报警控制器的火警信号显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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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报警控制器 |
火灾报警控制器各元件应能正常显示,无故障、屏蔽显示,主备电源应能自动切换。 |
检查声、光、显示器元件和时钟是否显示正常,打印机是否处于开启状态;关闭火灾报警控制器主电源,观察备用电源能否启动供电;检查是否存在屏蔽、故障、监管、反馈等信号,反馈和监管信号要逐一说明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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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消防水泵控制柜处于手动控制状态的,必须立即整改,将控制柜设置为自动控制状态,并张贴“禁止置于手动状态”明显标志。 |
消防水泵控制柜上的水泵控制按钮应设置在“自动”档。 |
日常巡查,检查消防水泵控制柜上的水泵控制按钮设置状态,如不在自动档,应立即旋至自动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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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火卷帘、机械防排烟等建筑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联动的,必须及时维修,恢复系统正常联动功能。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
消防水泵接到火警确认信号应立即启泵并正常工作。 |
1.打开湿式报警阀试水阀门,消防水泵应能自动启动。 2.消防控制室内的消防联动控制器的手动控制盘应能直接启、停消防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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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卷帘 |
防火卷帘应完好,接到下降信号后,应能正常启动降落;电动故障时,应能手动下降。 |
检查导轨内是否有妨碍卷帘下降的障碍物;手动操作的链条是否有效且便于操作;无机纤维复合防火卷帘特别注意其折叠部位是否存在开线等不完整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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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防烟系统 |
设备标识应醒目、完好,排烟阀、排烟防火阀的格栅、盖板等组件应完好,系统接到火灾确认信号能正常启动。 |
风机控制柜处于“自动”状态时,手动打开任意一个送风口,检查送风口控制模块动作信号灯是否点亮,同一防火分区内的火灾探测器或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等累计两个报警信号触发送风口和送风机启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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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排烟系统 |
风机控制柜处于“自动”状态时,手动打开任意一个排烟阀(口),检查排烟阀控制模块动作信号灯是否点亮,同一防烟分区内的两只独立的火灾探测器的报警信号,触发排烟口、排烟窗和排烟阀开启,同时停止该防烟分区的空气调节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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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正常供水的,必须及时维修,恢复系统正常供水功能。 |
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主要阀门应悬挂“常开”、“常关”等标识标牌,并按悬挂要求将阀门置于“常开”、“常关”状态。 |
1.日常巡查,检查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上各阀门的开闭状态,确保按照设计要求,阀门应处于其设计状态。 2. 检查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末端试水装置压力表读数不得低于0.05MPa,打开末端试水装置开关,系统应能自动启动。 3.连接消火栓出水口、水带和水枪,打开消火栓出水口阀门,出水、水压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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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电气线路及电器设备敷设安装不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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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要求 |
检查标准 |
检查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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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得使用无证、“三无”产品。 |
电气线路、产品应选用具有生产许可证或CCC证书的产品。 |
查看产品许可证。CCC证书、合格证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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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不得超过电负荷运行。 |
1.电表箱、配电盘(柜)设置的短路、过负荷、漏电等保护装置应保持完好有效,应定期测试保护功能。 2.使用移动插座取电时,用电负荷应与既有电气线路安全负荷相匹配,不应违规使用大功率电气设备,不应擅自拉接临时电线。 |
1.检查电表箱、配电盘(柜)等处是否设置短路、过负荷、漏电等保护装置并保持完好有效; 2.检查用电设备总功率是否小于插座额定功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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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电气线路敷设应符合技术标准。 |
1.电气线路的敷设方式应规范、保护措施完好,不应再导线上悬挂其他物品,导线绝缘层无破损、老化现象 2.敷设在可燃物上方或有可燃物的闷顶、吊顶内的电气线路,应采取穿金属管、密封槽盒等防火保护措施。 3.开关、插座和照明灯具靠近可燃物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措施。 4.电缆井连通其他区域的孔洞防火封堵应完好,电缆井防火门应锁闭并保持完好。 5.电热器具(设备)及大功率电器应与可燃物品保持安全距离,不应被可燃物覆盖。 |
1.检查电气线路是否悬挂物品,导线的完好情况; 2.检查导线与可燃物的距离及穿管、槽盒保护情况; 3.检查开关、插座和照明灯具与可燃物时距离及采取的防火措施; 4.检查电缆井封堵情况、防火门完好情况; 5.检查电热器具及大功率电器与可燃物保持安全距离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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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设置电气火灾监控装置或智慧式用电远程监控系统。 |
是否按照《关于推进智慧式用电安全隐患监管服务系统建设的通知》(郴安字[2018]16号)安装电气火灾监控装置或智慧式用电远程监控系统。 |
检查配电箱、电缆井等部位的电气火灾监控装置或智慧式用电远程监控系统安装情况。 |
七、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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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要求 |
检查标准 |
检查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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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建筑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等室内公共区域的,必须及时搬离、清理,严禁进楼入户。 |
建筑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等室内公共区域和居民住宅楼、员工宿舍等人员居住场所无电动自行车存放及充电。电动自行车应至专用充电区域充电,不应在户内充电及将拆卸后的电池带入户内充电,也不应私接电源向电动自行车充电。 |
1.加强日常巡查,物业服务企业、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落实网格化巡查工作,对发现将电动车停放公共区域和拆卸电池带入户内充电的行为进行劝阻,并依法进行处理。 2.物业服务企业、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开展防范常识宣传和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组织居民、员工签订电动自行车不入户充电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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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居民住宅楼、员工宿舍等有人员居住的场所内停放电动自行车的,必须搬离,严禁“人车同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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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电动自行车采取“飞线”、入户等方式违规充电的,必须及时纠正,加强教育警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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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的部位与其他部位直接连通的,必须设置防火分隔设施。电动自行车停放周围有易燃可燃物的,必须及时清理,确保安全距离。 |
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与建筑其他功能部位应设置实体墙分隔,分隔墙上确需开门时,应为防火门。集中停放充电区域应明确管理单位和管理人员,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不应存放易燃、可燃物品。 |
1.检查墙体是否为不燃材料,是否完整牢固。 2.检查防火门上粘贴的标牌,是否为防火门。 3.现场检查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除用作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外,不应用作其他用途。如用作储藏间等。 |
八、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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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要求 |
检查标准或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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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发区、工业园区等功能区未明确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必须及时明确并依法履职尽责。 |
1.查看园区文件资料,检查园区是否以文件形式明确消防安全管理机构。 2.查看园区消防安全管理台账,检查园区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巡查检查、宣传培训、疏散演练等工作开展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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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单位未依法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的,必须及时明确并在醒目位置进行公示。 |
1.查看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台账,检查单位是否以文件形式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 2.对于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近期重新发文明确的,现场检查单位是否在醒目位置进行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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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不会熟练操作设施设备的,必须组织参加培训,确保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在紧急情况下能熟练操作设施设备。 |
1.现场检查消防控制室是否落实24小时值班、每班不少于2人的值班制度。 2.现场检查值班人员是否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颁发的建(构)筑消防员职业资格证或消防设施操作员证。 3.抽查值班人员是否能熟练操作设施设备,应做到“接到火灾报警信号后,立即以最快方式确认火灾,立即确认火灾报警联动控制器处于自动状态,同时拨打119报警,立即启动单位内部应急疏散和灭火预案,并报告单位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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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微型消防站队员必须定期组织开展针对性训练、实战化演练,确保达到“三知四会一联通”要求,能够及时有效处置初起火灾。 |
1.现场随机拉动微型消防站人员,检查是否能够三分钟到场处置,如不能实现,微型消防站应按照“一站多点”模式设置。 2.抽查微型消防站人员是否熟知“三知四会一联通”要求,即“知道消防设施和器材位置、知道疏散通道和出口、知道建筑布局和功能;会组织疏散人员、会扑救初期火灾、会穿戴防护装备、会操作消防器材;微型消防站队员要与就近消防队和本单位负责消防安全的人员保持通信联络畅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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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单位未作出整改消除突出风险承诺的,必须在醒目位置向社会公开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 |
现场检查单位是否在醒目位置张贴《消防安全自评自查自改公开承诺书》,接受群众监督。 |
九、日常管理机制不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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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要求 |
检查标准或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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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位未定期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和维护保养,并完整准确记录的,必须落实日常检查维修保养制度,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并如实制作检测维保记录,存档备查。 |
1.查看单位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记录,检查最近1年内是否定期组织维护保养。(单位有能力维保的自行组织维保,不具备能力的聘请取得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维保)。 2.查看单位消防设施检测记录,检查是否做到每年至少一次全面检测。(单位有能力检测的自行组织检测,不具备能力的聘请取得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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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单位未定期开展检查巡查,并如实登记报告的,必须安排专人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并妥善处置;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必须每日开展防火巡查,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必须每二小时开展一次防火巡查,医院、养老院、寄宿制学校必须加强夜间防火巡查。 |
1.对于一般单位,查看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台账,检查是否制定防火检查制度,是否实行每季度至少一次防火检查,并及时发现、处置火灾隐患。 2.对于重点单位,查看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台账,检查是否制定防火巡查、检查制度,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是否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实行每月至少一次防火检查。 3.对于公众聚集场所,查看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台账,检查营业期间是否每2小时开展一次防火巡查,医院、养老院、寄宿制学校是否加强夜间防火巡查。 备注:公众聚集场所,是指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 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以及公共娱乐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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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单位存在火灾隐患的,必须及时整改消除火灾隐患;在火灾隐患消除之前,必须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
1.查看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台账,检查火灾隐患整改情况记录,是否及时组织消除火灾隐患。 2.现场抽查未完成整改的火灾隐患,检查是否加强隐患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措施。 |
十、宣传教育培训不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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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要求 |
检查标准或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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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单位员工必须了解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会报警、会灭火、会逃生。 |
1.检查新入职员工岗前培训台账,提问岗位火灾危险性。 2.现场抽查提问员工消防安全常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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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点单位必须落实消防培训预案演练制度。 |
1.查阅单位消防教育培训台账,灭火和应急预案制作及演练台账,是否做到每半年一次。 2.现场抽查员工是否熟悉岗位防火灭火职责及对建筑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操作使用能力。 |
备注:单位在开展消防安全风险自查排查时的方法、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上方法和标准。
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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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统计表 单位: 填表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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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临武县卫生健康系统
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考核发现问题整改交办卡
被考核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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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发现的主要问题 |
月 日,按照县安委会和卫计局的统一安排部署,我局安全生产考核组对你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及消防安全进行了考核,发现你单位存在以下问题,现予交办,请及时整改到位。 考核组组长及成员签名: 2019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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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要求 |
1. 上述问题要求在 年 月 日前完成整改。 2. 对在规定时限内未完成整改的,将按照《临武县安全生产事前问责制度》等有关规定对单位和相关责任人予以问责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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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考核单位签 收 |
主要领导签名: (单位盖章) 2019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