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wshjhsyj/2024-3688202 | 主 题 词: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发文日期: | 2024-01-0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统一登记号: | 责任部门: | 卫生健康局 | 时 效 性: | 长期公开 |
经费预算管理
(一)局财会室按照“合法、规范、公平、节俭”的原则,结合上年度资金使用情况和本年度实际需要,根据县财政部门预算编制要求,负责编报局机关的各项收支预算。
(二)使用预算经费必须按县财政局批准的实际下达数执行,坚持先批后用,量入为出,专款专用的原则使用计划安排。
报销审批管理
(一)坚持“五人会审”制度。经费使用计划和发票报销坚持“五人会审”,成员由局分管财务副局长、分管办公室副局长、工会主席、主管财会室负责人、办公室主任组成。
(二)局机关经费管理和报销审批程序。
1、实行限额审批制度。局机关经费实行限额审批,日常开支在5000元(含5000元)以内的,经经手人签字后按“五人会审”程序,最后由分管财务领导审批;经费开支在5000元至3万元以内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审批,再走“五人会审”程序。3万元以上的开支须经局党组会集体研究,再按正规程序审批;货物类20万以下,工程类50万以下按政府采购程序办理;货物类20万以上,工程类50万以上实行公开招投标的方式办理;
2、财务室要按有关规定严格复核报账凭证,做到准确无误,不出纰漏,有违财经制度的开支一律不予报销;
3、公务消费时尽量避免现金结算,可以转账及公务卡结算的一律要求转账及公务卡结算(公务卡结算时需要报销人附刷卡凭证及消费发票),否则财务可以拒绝报销;
4、局机关工作人员各种支出的报销,原则上当月开支当月报销。
资产管理制度
固定资产的报废,首先由使用股室填写“固定资产处置申请表”报财产管理人员,由局办公室组织有关人员检查鉴定是否可以报废。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需报废的,由局办公室、财务人员、使用股室三方提出意见,局分管领导审核,经局长核批同意,才能报废。
现金、票据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会计管账不管钱、出纳管钱不管账,会计业务应由会计审核后出纳付款的制度。出纳保管现金,会计保管账簿。
(二)严格现金使用范围,凡不属于现金开支范围的开支应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超出1000元的支出要用转账及公务卡结算(预借差旅费及特殊情况除外)。现金收入要按期存行,不坐支现金。
(三)出纳要日清月结,每月做好与银行的余额核对工作,月末做好银行余额调节表,连同银行对账单交会计核账,做到账款相符。
(四)建立票据领用登记手续。出纳必须使用专用的票据进行收费,票据用完及时核销,交旧领新,防止票据丢失。
财务内部监督管理制度
(一)财会室负责局机关各项经济事项的审核工作。
(二)重大经济事项(如办公大楼的大型修缮、经费预算分配等)必须经过局党组会或局务会讨论决定,方可执行。
(三)严格按审批程序办事。未经批准和授权,局各股室不可自行采购所需物品和费用开支,必须先申请后使用的原则。
(四)购置财产物资,必须有验收人验收合格,会计审核批准,出纳才能付款。
(五)所有相关票据据实开具,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并追缴所虚开发票金额,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同时在单位内部进行通报批评。情况严重、构成违法违纪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六)单位的一切经济事务,接受纪检、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办公用品采购制度
(一)所有办公用品的采购、管理、发放,由办公室统一负责。办公用品统一由专人保管,原则上实行签领制度,谁领取谁保管、谁使用谁保管的原则。
(二)电脑、打印机、文件柜、办公桌、会议桌、空调等大宗办公用品的采购要严格执行审批制度,按照先审批后购买的原则,由局办公室安排专人采购。
(三)采购审批程序:局各股室根据使用计划向办公室里提出申请,填写《临武县卫生健康局办公用品采购申请单》(附件2),局办公室对办公用品的规格、型号、价格等提出采购意见,经分管财务的领导审批签字后,做出办公用品采购计划,安排专人采购。
会议接待管理制度
(一)各类会议接待、活动相关场地、住宿、用水、用餐等统一由办公室安排。
(二)因公务需要进行接待的,局股室负责人需填写《临武县卫生健康局公务接待审批单》(附件3),报局分管领导批准,由办公室指定地点进行接待。接待事由、标准、人数由办公室逐次做好登记,实行一月一结账。接待标准按“临财行〔2018〕579号”执行,严禁违反规定超标接待和烟酒报账。
差旅管理制度
(一)出差必须填写《临武县卫生健康局出差审批单》(附件4)或附相关通知文件依据,由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出差。报销差旅费时必须经签字批准出差的《临武县卫生健康局出差审批单》(附相关通知文件),据实填报“差旅费报销单”;差旅费报销标准按《临武县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临财行〔2019〕17号)文件执行。出差应按文件或《临武县卫生健康局出差审批单》的时间、人数、线路严格控制,不能无故延长出差天数。
(二)外出公务用车的费用(含路桥费、停车费),应连同差旅费一起报销,不符合事实的票据不予报销。除特殊情况经局党组书记、局长批准外,乘坐火车不得超越标准不符的舱位;出差需乘坐飞机时须报局党组书记、局长同意。
(三)出差后10个工作日内,凭“差旅费报销单”和有效单据,按审批程序报销费用。
(四)因公下乡,局股室长须向局分管领导提出申请,填写《临武县卫生健康局下乡出差审批单》(附件5),批准同意后方可下乡,按下列要求报销下乡费用。
1、下乡用车。干部职工下乡原则上在县公车平台租车,但公车平台不能安排的,下乡人员自行解决,可以按40元/人/天报销交通费。
2、伙食补助。下乡到乡镇或卫生院,原则上由所在单位接待一餐;未安排的,可以按县财政规定的早餐20元、中餐40元、晚餐40元的统一伙食标准报销伙食费。
3、加班伙食补助。工作人员工作日单位连续加班4小时以上及休息日在单位连续加班4小时以上8小时以内的,可按不高于40元标准安排一餐工作餐,休息日在单位连续加班8小时以上的,可按每餐不高于40元标准安排两餐工作餐。
文件、宣传等资料管理制度
本局不能印刷的文件和宣传等资料,由局各股室报办公室审批,再由办公室到指定地点印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