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00001/2010-1722676 | 主 题 词: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发文日期: | 2010-04-0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统一登记号: | 责任部门: | 时 效 性: | 长期公开 |
县煤炭局工作机构及其职能
现所列机构设置主要是工作机构,即各工作职能股室,有办公室、安全监察股、行业管理股、煤炭行政执法队、煤炭技术服务队、煤矿安全培训中心、县矿山救护队。
办公室: 联系电话及传真:0735-6338848
主要负责局机关日常政务工作,负责文秘、档案、会务、政工、财务、计生、信访、值班、接待、卫生、后勤服务、综合协调等工作。
安全监察股、行业管理股:
负责对所联系区域煤矿的安全监督管理;督导煤矿瓦斯综合整治、水患防治,隐患排查整改;负责对煤矿技术改造工作的指导和服务,完成技改扩能任务;负责申报和审查所联系区域煤矿的煤炭生产许可证;负责审核煤矿图纸资料,为煤矿提供生产技术服务指导;协助调查处理所联系区域煤矿的开采纠纷;对煤矿新技术的应用进行技术指导和服务。
煤炭行政执法队:
负责对被停产整顿的煤矿进行监督;督促和协助产煤乡镇政府对该关闭的煤矿、设计不予利用的矿井井筒关闭到位;负责全县煤炭经营市场的执法工作,抓好全县各煤场的持证合法经营及其秩序的整顿;督促煤矿的安全隐患整改工作。
煤炭技术服务队:
负责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维护、升级和技术管理工作;指导煤矿“三专两闭锁”“三大保护”以及瓦检器、各类传感器等设备维护检校;对技改煤矿和煤矿新技术应用进行技术指导和服务。
煤矿安全培训中心
负责煤矿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人员、普工的安全培训及发证工作;负责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停产的煤矿培训工作;负责落实市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市煤炭局等上级部门下达的各类培训任务。
县矿山救护队 联系电话:0735-6333119
负责全县煤矿和非煤矿山灾害事故救护救援;应煤矿要求,开展排放瓦斯、启封火区等服务;承担其它行业的安全事故救护工作。